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将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2026-10-18 02:26:40 中环报记者王琳琳 阅读(89)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批复: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
根据批复,参与试点工作的各城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高效协同,共同完成好各项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年度结束后及时编制自评报告,按程序报送至三部门。要抓紧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4张清单落实落地,形成氢能产业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立足建立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大循环,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合理布局建设重点项目,突出城市群特色和联动,防止“小而全”、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并严格落实到位;做好绩效管理,及时评估试点工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