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企业能否拒绝无码检查?司法部回应规范涉企执法关键问题
2026-05-23 01:00:22 中环报记者江虹霖 阅读(72)
“现在检查频次降下来了,但也有企业反映一些具体的检查事项并没有减下来。同时,有群众担心,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5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回应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的关键问题。
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探索创新了不少好的做法。比如,河北、山西、广西等地探索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通过视频连线、在线检测、大数据分析等智慧化监测手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异常,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山东临沂、河南安阳、福建泉州、广东深圳等地积极推行分级分类检查,根据经营类型、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等级的检查方式和频次,实行有差别的、针对性监管。经过一年多的系统治理,在检查频次明显下降的同时,检查的精准度、有效性有了很大提高。执法监管的效果不是看数量、而是看质量,不是靠频次、而是靠精准。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涉企检查当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在改革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综合查一次”,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但是不同部门原来的检查要求并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新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化、优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在8个地方部署了提高行政检查的规范性、精准化的专门试点,在深入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优化“综合查一次”,推动跨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合并打包、多项联查、信息共享,实现检查事项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不光是要把次数减下来,也要把企业接受检查迎检具体事项总量相应减下来。二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以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行政检查的流程和内容,推动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高效转变。
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规范涉企检查,规范的是乱检查、滥检查,不是要求检查越少越好,更不是不检查,而是要严格依法检查。”胡卫列指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要坚持最严的标准,实施最有力的监管,决不能搞“走过场”、卸责式检查。这个理念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始终没有变过。专项行动期间,有关部门主动履职,依法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20多万件。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制发督办函6000多件、监督意见书12000多件、监督决定书1700多件,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可以说,规范检查,不仅不会放松监管,而是让监管更切实有效。
执法标准不统一怎么办?
“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问题,是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纠治的重点,涉及面非常广,既让企业感到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当中,也让执法者受到很大困扰,影响执法公信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有影响。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涉粉尘的企业,在生产时应该开窗还是关窗,一个企业如何同时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有困扰。司法部会同应急管理部和生态环境部,就这个企业特别关心的问题加快研究,前不久出台了意见。类似这样的问题,实践中还有不少。在专项行动的过程当中,司法部积极推动全国各地出台了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多项,真正收到了“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的效果。
据悉,司法部将在协调和统一执法标准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持续以“小快灵”“小切口”的方式出台意见,来指导具体适用和操作,破解执法标准不一致的难题和困扰。二是强化联合执法,让不同部门在同一个执法情境中,通过联合执法共同研究、一起解决问题,不要把这些难题留给企业。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能力。最后,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如果执法人员没有出示执法码,企业能否拒绝检查?
目前,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扫码入企”。司法部在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聚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扫码入企”的基本要素和基本环节进行了规范。比如,《通知》针对各地赋码方式不统一的问题,明确要求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避免因为各地做法不一致而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了避免执行上过于机械“一刀切”,影响执法工作,《通知》明确要求,紧急情况需要当场实施检查的,例如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这些领域,需要立即检查的,或者出现了突发事件、接到了投诉举报,需要立即处置的,直接实施检查。
刘波表示,配合好行政执法检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对检查有异议可以反映,但不能简单地以“有码、无码”为由,拒绝或拖延依法开展的行政检查,必须要确保严格执法、监管到位,这一点是开展专项行动始终坚持和恪守的法治原则。绝不能因为流程问题影响正常执法,当然也不能以此为借口不履行法定职责、甚至放松监管。
“扫码入企”给企业和基层执法工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比如,执法人员不用再手工制作检查文书和报表,避免了“打卡式检查”“拍照式留痕”等困扰。“扫码入企”本质上是用技术手段让现行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更好地实现,不是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仅不会增加负担,反而有助于提升执法质效。
《通知》在对“扫码入企”作出规范的同时,也为进一步探索创新留下了空间。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以及执法工作的特点,进行进一步优化,推动这项措施更好发挥作用,真正落地见效。
“‘扫码入企’技术上虽然不复杂,但是一个小小的二维码,带来的却是政府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巨大进步。可以说,是‘以一码之微,提执法之效,护企业之安’。”刘波说道。
如何防范办案与利益挂钩?
乱罚款是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刘波表示,国家在治理罚款方面,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比如“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等。但是在实践当中,以罚款来创收、牟利这样的情形仍然时有发生。这次专项行动把治理乱罚款、趋利性执法作为重点,主要采取了几方面措施:
加大乱罚款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类案不同罚,或者是随意顶格处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各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专项行动期间,全国一共查处了乱罚款案件5500多件,涉案金额达7.9亿元。同时,严查不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的问题,比如四川广元全面排查了2024年以来行政处罚的案卷,对案卷中将罚款纳入部门的账户而不是纳入政府财政账户的案件,启动了监督程序,坚决整改。
加强对行政罚没异常增长的动态监测。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联合财政、审计这些部门,对罚没收入增长超过20%的地方重点进行关注。比如云南省对于近3年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县市区开展了专项审计;内蒙古自治区对于罚没异常增长的地区和执法部门,制发督办函100多件,逐一进行整改。
清理罚没收入考核指标。在查处这些乱罚款案件的同时,各地各部门深挖这些乱罚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把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款和考核变相挂钩等作为重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清理。
健全罚没收入管理的制度机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罚没收入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这些问题。比如,湖南专门修订关于非税收入的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这些问题,效果也很好。2025年湖南全省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了26.4%。又如,浙江台州搭建云共享仓库,由政府对涉案物资进行统一管理,消除了执法的利益驱动。这些做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割断了执法部门和罚款利益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