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检查,“扫码”之后更需“破墙”
2026-05-23 01:01:33 江晓琼 阅读(58)
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扫码入企”是规范行政检查的有效措施。
自去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与流程重塑。以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实践为例,将固危废专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工作归并为一次综合性执法检查,实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大幅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更标志着行政执法正在从"分散粗放"向"系统精细"转型。这种"深度体检"式的执法模式,既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又给企业留出了更多专注生产经营的空间,是监管效能与营商环境双向提升的生动实践。
"应联尽联"是方向,打通协同堵点更需制度破局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应联尽联"原则,初衷是通过跨部门协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从根源上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但在实际操作中,部门间检查系统不兼容、联合检查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正在成为涉企执法检查的堵点。不同部门各有一套检查标准、各走一套流程闭环,对同一企业的多次检查结果无法共享,问题清单不能整合,最终导致企业面对多张"问题清单"时,往往搞不清整改责任的归属,不仅整改效率低下,也给部门后续的闭环监管带来了推进难度。
这种"联而不合"的困境,本质上是部门间数据壁垒、责任边界不清的集中体现。正如今年4月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所反映的,过去企业常常陷入"上午开窗迎安监、下午关窗迎环保"的两难境地,表面看是执法标准不统一,实则是部门监管缺乏协同。此次三部门联合统一执法标准,正是以"小切口"破解大问题的典型示范,证明只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协同机制,就能为企业卸下沉重的合规负担。
线索移送需闭环,统筹督办才能避免责任"悬空"
除了联合检查的流程堵点,线索移送与整改反馈机制的缺失,同样是当前涉企执法改革需要啃下的"硬骨头"。实践中,单个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移送后往往缺乏有效的跟踪反馈机制,既没有明确的牵头部门统筹督办,也没有清晰的责任划分标准,很容易在基层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责任推诿现象,最终导致企业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执法监管的严肃性打了折扣。
从各地的探索实践来看,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建立"权责清晰、闭环管理"的协同监管机制。例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三三统筹"工作平台,统筹省、市、县三级行政检查、执法检查、调研考察三类事项,从源头上实现了检查事项的统一调度、问题线索的统一归集、整改结果的统一反馈,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和责任推诿。四川省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对同一企业均有检查任务的原则上采取联合开展方式,检查结果实行部门互认,这些探索都为全国层面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实践样本。
以系统思维构建"一检通认"的执法新体系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构建一套"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实现这一目标,不能只靠单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必须运用系统思维推动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技术赋能。
首先要加快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的统一标准体系。明确联合检查的发起机制、责任划分、结果互认规则,制定统一的检查清单和问题台账模板,实现对企业的检查结果"一次出具、多部门共享、企业一次整改",避免企业反复整改、多头报送。
其次要搭建统一的跨部门执法监管数字化平台,打通各部门的执法系统数据壁垒,实现检查计划统筹制定、线索实时移送、整改结果同步反馈,用数字化手段固化协同监管流程。
最后要建立明确的牵头督办机制,对跨部门的问题线索和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的统筹责任、配合部门的协同责任,建立定期调度、通报、考核机制,从制度层面杜绝责任推诿。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改革成效,最终要由企业来评判。从"多次上门、各查各的"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再到"一检通认、闭环整改",每一步改革都关乎市场主体的切身感受,都在为营商环境的优化注入动力。当监管的"手"收放有度,当协同的"墙"被逐一打破,行政执法才能真正实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