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出现隐性污染,补齐监管短板还需协同发力
2026-05-30 01:00:21 王善仙 阅读(71)
个别小作坊、小工厂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近日被媒体曝光。相关涉事主体规模小、分布散、隐蔽性强,容易游离于排污许可登记和日常监管巡查之外,却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实际影响。这类小而散的污染源需要受到重视并系统补齐治理短板。
小散污染源监管治理仍有薄弱环节。有限的基层执法力量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对散落在城乡接合部、村庄宅基地、临时厂房里的小加工点底数掌握不够全面、动态管理不够精细,发现问题多靠“出事”“曝光”“投诉”。在环境问题投诉受理、现场核查、书面回复程序逐步规范的同时,一些地方缺乏针对问题根源、污染物去向、污染负荷的持续跟踪和系统治理,出现重举报受理案件“办结率”、轻污染问题“解决率”的倾向。一些小企业被查实超标排污后仅受到轻微行政处罚,偏低的违法成本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补齐小散污染源监管治理短板,要在发现、处置、追责、赋能等环节协同发力,推动小散污染源治理实现常态长效。
在问题发现机制上,更加突出主动排查和前端预警。完善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将乡镇村庄、沟渠河道、城乡接合部等纳入日常巡查范围,推动“有人管、管得住”。同时,提高数字化感知能力,综合运用遥感巡查、无人机巡查、用水用电异常线索、重点沟渠断面监测等手段,形成动态清单和风险台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在管理路径上,强化分类施策与纳入体系。对具备规范提升条件的小微企业,引导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完善治污设施和台账管理;对无证无照、工艺落后、污染突出且整改困难的小微企业,依法依规取缔,并与市场监管、属地乡镇形成联动,防止“死灰复燃”。
在执法闭环上,强化刚性约束与持续监督。对偷排漏排、私设暗管、非法倾倒等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已处罚案件建立整改复核和销号制度,把整改效果作为结案的重要条件,推动“处罚一张纸”转为“整改一条链”。
在系统治理上,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围绕农村沟渠管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固废收运处置等环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河湖长制等工作协同推进,从源头避免污染物外排。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配置,健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机制,将小散污染源治理成效纳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并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统筹衔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属地责任落实到位。
小散污染源监管治理考验着基层治理体系的精细度与执行力。只有把监管下沉到基层末梢,形成执法整改闭环,使协同治理常态化,才能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作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