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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融合是保障法典落地、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丨美丽中国有“典”护航

2026-06-18 01:13:11 张建 阅读(79)

「导读」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实施。它是我国生态环保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典,整合以往分散法规,重塑监管格局,扭转治理短板。其亮点之一,是将环境数据管理等纳入法定制度体系,明确相关法定责任,使数据治理成为法律义务。在固定污染源监管中,排污许可和企业自行监测是核心抓手,数据融合是法典落地关键。目前,各地污染源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排污许可全覆盖,企业自行监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实施。它是我国生态环保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典,整合以往分散法规,重塑监管格局,扭转治理短板。其亮点之一,是将环境数据管理等纳入法定制度体系,明确相关法定责任,使数据治理成为法律义务。

在固定污染源监管中,排污许可和企业自行监测是核心抓手,数据融合是法典落地关键。目前,各地污染源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排污许可全覆盖,企业自行监测等逐步常态化,但存在业务系统割裂、数据壁垒突出等问题,制约新法制度优势发挥。

立足法典实施前过渡期,结合基层监管实际,笔者拟围绕数据融合的法治意义、短板、影响和改进路径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深刻把握数据融合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

法典构建起“许可定界、监测溯源、数据赋能、追责兜底”的闭环监管体系,数据融合是贯穿监管全流程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

数据融合是两大核心监管制度同步落地的法定前提。法典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排污单位须依规开展自行监测,留存原始数据、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信息,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而排污许可划定了排放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硬性标准,是监管依据。两项制度相辅相成,唯有实现许可数据与监测数据互通比对、闭环校验,才能保障许可要求落地、监测数据真实。若数据脱节、各自为战,法典设计的一体化监管体系便无法运转。

数据融合是落实从严监管、精准追责的重要支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严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损毁监测设施等行为,大幅提高数据违法成本。同时法典第二十三条设立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制度,要求搭建统一平台,归集各类环境数据,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全程可溯。依托贯通的多源数据综合研判,才能发现隐蔽超标、虚假整改等问题,精准固定违法证据,落实从严监管要求。

数据融合是生态治理模式迭代升级的必然选择。法典第二十五条提出,要提升监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行非现场监管、动态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方式。环境数据是智慧监管的核心资源,打通数据壁垒、深化数据应用,才能摆脱传统巡查、事后整改的监管模式,建成现代化监管体系,践行智慧治理、精细治理理念。

当前环境数据管理和应用存在的突出短板

目前,污染源监管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法典法定要求,数据治理仍存在诸多短板。一是数据壁垒未彻底消除,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在线监控、执法监管等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标准不一、端口不兼容,“数据孤岛” 问题突出,难以实现数据统一归集与联动应用,不符合法典信息共享要求。二是数据应用层次偏浅,数据多停留在上报、核查、公示等基础环节,缺少联动比对、趋势分析、风险研判等深度运用,海量数据未能充分发挥价值。三是智慧监管落实不到位,基层仍依赖现场检查、人工核查,数据预警、智能筛查等智能化手段使用不足,未能全面落实法典智慧监管相关规定。现有数据管理模式,难以满足法典对数据真实完整、全程可溯、严防数据造假的强制性要求。

数据融合短板对法典落地的现实制约

数据割裂、应用不足等问题,从多方面阻碍法典落地实施。其一,影响法定制度协同发力。法典将排污许可与自行监测深度绑定,形成“许可定规、监测践规、数据验规”的闭环体系,数据不通导致两项制度衔接脱节,一体化监管优势难以发挥。其二,制约从严监管落地见效。传统人工监管存在覆盖面有限、精准度不足等问题,难以察觉隐蔽性、间歇性违法行为,易形成监管盲区,弱化了法典从严治污的法治刚性。其三,滞后生态治理现代化转型。法典明确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治理,数据短板让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等新模式失去支撑,延缓了监管模式转型步伐。

抢抓过渡期机遇,全力推动数据融合落地见效

当前是法典实施前关键过渡期,需对标法条要求补齐短板,以高质量数据融合保障法典落地。第一,对标法典要求破除数据壁垒,严格执行信息共享制度,统一数据标准,整合监管数据,搭建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复用与溯源,根除数据孤岛。

第二,深挖数据价值健全智慧监管模式,紧扣法典数字化治理要求,优化监管平台功能,完善相关模块,对企业排污等开展监控并及时处置问题,推动监管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

第三,完善长效机制夯实法治根基,按法典要求建立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培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数据真实准确。

数据融合是保障《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法典实施标志着生态环保工作进入法治化、系统化、智慧化新阶段。我们要抓住过渡期窗口期,直面数据治理短板,持续打破数据壁垒、挖掘数据价值、完善监管机制,将制度与数据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法治守护生态环境,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