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126-326

拨打电话咨询数字化治废方案

启用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上海嘉定区实行简案快办

2026-10-16 01:58:06 中环报记者丁波 通讯员王晨羽 阅读(101)

「导读」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近日启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系统,打破传统办案时序限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融入环境现场执法全过程,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同步排查生态损害风险,推动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两项工作协同推进。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近日启用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打破传统办案时序限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融入环境现场执法全过程,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同步排查生态损害风险,推动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两项工作协同推进。

“以往办案,大多先完成环境违法案件处罚,再回头排查生态损害相关线索,不少潜在隐患容易遗漏。现在,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勘查取证和生态环境损害风险研判同步进行。”该局工作人员介绍。

执法现场,是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筛查的第一道关口。执法人员在勘查、问询、固定证据的同时,同步识别污染类型、排查排污状况、判定环境功能区域,及时研判生态损害风险。工作人员将工况、监测数据、排污台账等现场资料录入系统,平台依托标准化核算模型快速给出损害初步评估意见。人工现场初筛结合线上智能评估,有效提升生态损害线索识别准确度。该项工作得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业务指导,以及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损专业性强,污染量核算、损害金额测算、责任认定等环节要求严谨。为此,嘉定构建“执法研判+技术支撑+数字赋能”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针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总量排放等事实清晰的常规案件,这套系统可以自动核算污染物治理成本,评估结果基本可以和专家、第三方鉴定意见对标。”工作人员介绍,简易案件无需全部委托第三方鉴定,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工作经费。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则联合市环科院开展专家评审,精准核算污染排放量,科学确定治理成本与损害调整系数,夯实损害事实与赔偿金额的认定依据。

“既要督促环境违法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搞监管‘一刀切’,兼顾执法刚性与帮扶引导。”据介绍,嘉定建立“查处—认定—修复” 完整工作闭环。经筛查与系统评估认定存在生态损害的案件,依法启动赔偿程序,通过磋商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责任。替代修复资金纳入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地表水、大气环境替代性修复及修复基地运维。相关企业在履行赔偿义务的同时开展整改,升级治污设施,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

对于损害轻微、未造成实际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当地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不再启动赔偿程序,通过上门普法指导,督促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我们将持续用好生态环境e评估系统,拓展数字化工具应用场景,加强与市级部门、技术机构、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完善线索筛查、智能研判、资金监管、替代修复全链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