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
2026-10-26 15:54:42 中环报记者马新萍 阅读(47)
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品质提升。
《意见》明确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任务,按照主导功能,老旧街区厂区可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镇区可纳入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范畴。各地要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目标要求,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
在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面,《意见》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专项体检,摸清老旧街区厂区存量资源状况,科学确定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开展城市设计,将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高质量的改造提升。
《意见》提出,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各地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老旧厂房进行材料置换、局部加建、内部改造、空间优化等,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更好适应产业升级需要。
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各地要实施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消费空间品质。优化商业街区建筑形态,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景观环境,创造多元化消费体验。
推动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各地要巩固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挖掘街区内存量空间潜力,增建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口袋公园,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连通社区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慢行系统,统筹推进街区内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各地要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用“绣花”功夫开展“微更新”,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增加公共活动场地,鼓励多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其他既有建筑,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