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护航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两件大事”
2026-04-12 03:31:32 叶相成 阅读(92)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坚定不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两大核心任务,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大局,以严格环境准入把牢发展底线,以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办事效能,以强化要素保障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严把环境准入关口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2026年第一季度,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平台,对全市16个重点项目开展全方位符合性核查,重点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精准研判,同步在产业准入、项目选址选线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指导,从源头把控项目生态合规性。
一直以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全流域“一盘棋”统筹思路,立足区域自然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功能定位,将全市划分为112个生态功能区,构建起覆盖10个三级流域片区、23个四级流域单元的网格化环境管理体系,全面推行产业项目分区管控。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重要抓手,强化生态管控引领作用,严守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绿色发展双向赋能。
同时,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深度融入项目环评全流程,把项目是否符合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确保项目布局与区域环境承载力精准匹配,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风险。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两高”项目管控要求,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近3年来全市未审批任何“两高”项目,牢牢守住生态发展底线。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提速项目落地进程
“2025年以来,我们完成审批的362个各类建设项目,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实现审批零超时。”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科长王清介绍道。
聚焦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核心工作,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出台《优化环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十五条措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通过简化环评报告编制内容、精简环评管理流程等举措,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全面推动环评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全面推行线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实施容缺受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14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实现跨越式提升。
建立重点项目环评专项服务台账,实时跟踪掌握项目基本信息、环评编制及审批推进进度,主动为重点项目、招商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支撑、信息对接等全方位服务,指导企业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完善环保措施,帮助企业从源头规避环境风险、降低前期投入成本,有效避免项目触碰生态环境刚性约束和法律红线。2026年,该局主动对接发改、经信、招商等部门,将125个市级重点项目、70个省级重点项目纳入台账管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进、精准服务。
强化环境要素保障 破解总量指标难题
针对含锌废物再利用、清洁生产两类项目面临的重点重金属总量替代来源短缺问题,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全力服务,成功为项目争取到重金属总量指标,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关键障碍。
近年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对接湖北省环境资源交易中心,量身搭建市级污染物总量暨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建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储备库,建立健全指标统筹调配机制,实现主要污染物替代来源可落实、可追溯,推动环境资源合理高效配置。同步构建精准高效的交易服务体系,畅通污染物总量购买渠道,清晰梳理企业项目总量审批县、市、省三级办理流程,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坚实要素保障。
建立污染物总量减排、总量指标调剂使用“两本台账”,对各县(市、区)无法自主保障的重点项目,由市级统筹协调调配指标,优先满足省市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污染物总量指标需求。此外,针对省级统筹调配的重金属指标,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向上对接争取,全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重金属指标供给。
2025年以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企业排污权交易全流程精准服务,主动对接市场需求,排污权交易工作成效显著。全程协助91家新增排污权企业、97个新建项目完成排污权交易,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累计成交金额达1516.82万元,有效盘活环境资源存量,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配置,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技防人防结合 提升监管服务质效
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精准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搭配无人机、走航车、现场执法辅助终端等科技装备,常态化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巡查,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的前提下完成执法任务,既提升执法效率,又降低执法对企业的扰动。依托“1336”水质智慧监测系统,深度融合生态环境管理、自动监测、用能监控3类数据,强化非现场监管数据支撑,实现监管对象、监管时限、问题排查、整改措施“四个精准”,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入企检查频次较2024年下降超50%。
为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对全市232家重点排污企业,依据环境信用等级、环境管理水平实施“分级分类分色”精准管理。2025年,将70家企业及项目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给予企业宽松的发展环境;对13家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配合发改、经信等部门完成200余家企业项目审核,对6家环境违法企业提出发展限制建议,切实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震慑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生态环保氛围。
同时,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助力企业修复环保信用,2025年全程协助106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推动9家企业环保标识由“黑”转“蓝”,助力1家企业获批1000万元绿色贷款、两家企业成功申报500万元绿色信贷,切实为企业绿色发展纾困解难。
此外,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还深入开展“许小可”生态环保志愿活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下沉企业一线,在张湾区重点帮扶12家企业排查低效污染治理设施、高耗能生产工艺设备,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先进环保工艺,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升级改造,推动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降碳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