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核算指南发布
2026-06-03 03:00:21 中环报记者乔建华 阅读(69)
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关键一步迎来制度性突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首次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建立起统一的核算标尺,结束了此前规则不统一的局面。

《指南》明确,将专门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的核算,旨在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的有效衔接,为碳排放双控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当前,我国能耗“双控”制度正加速转向碳排放“双控”。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已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列为一项评价考核指标,直接关系到地方“双碳”考核与高质量发展评价。由于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如何精准核算电力消费中的碳排放,成为各地政府和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针对此前核算方法缺失、认定规则不统一等难题,《指南》创新构建了“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三种方式,以厘清每度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归属。其中,自发自用等模式适用物理认定;通过购买绿证或绿电交易获得的电量适用交易认定;其余电量则通过省间或省内分摊进行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首次通过绿证“补位”省级核算。此前的省级核算主要以电能量交易为依据,今后将引入绿证认定,作为补充。这一设计既明确了省间绿证交易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性,也有利于绿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推动全国统一绿证市场建设。
为严防数据造假和重复核算,《指南》设置了严格的认定上限。明确同一度电只能采用一种认定方式、认定给一个主体,不同层级不叠加。同时,为防止个别省份通过大量购买绿证将全部外来电“洗绿”,《指南》在试行阶段特别设置了省间交易认定上限。
在责任分工上,《指南》明确了分级责任主体:省级核算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地市级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核算周期暂按年执行,后续将探索缩短周期。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出台将推动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引导送受两端省份协同转型,非化石能源富集省可在上限内自愿转让消费量,有需要的省份则可通过购买绿证的方式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