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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江首个“碳汇+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揭牌

2026-04-11 15:43:12 中环报记者王小玲 阅读(80)

「导读」近日,在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千佛村柏木可持续森林经营基地里,迎来了一场特别的揭牌仪式。通江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巴中两山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共同为全县首个碳汇+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揭牌。这是通江县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又一次创新探索。据了解,揭牌的生态修复基地面积亩,是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综合治理于

近日,在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千佛村柏木可持续森林经营基地里,迎来了一场特别的揭牌仪式。通江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巴中两山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共同为全县首个“碳汇+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揭牌。

这是通江县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又一次创新探索。据了解,揭牌的生态修复基地面积341.02亩,是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综合治理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它让“碳汇+司法”从机制走向了实体。

通江县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江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从严厉打击、联合办案、公益修复三个方面发力,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通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

近年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2023年以来,通江县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61件125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如,在张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涉案人员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毛冠鹿,严重破坏当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检察机关依法从严追诉,对1名帮助犯进行追诉,两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

办好生态案件既要追责,更要修复。通江县检察院联合法院、依法治县办出台关于将生态修复纳入酌定从轻处罚量刑建议的实施办法,把生态修复、认购碳汇与认罪认罚、从轻处理结合起来,让办案更规范、更贴合实际。截至目前,已引导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自愿认购碳汇600余吨。在张某滥伐林木案中,当事人主动认购碳汇30吨,真心悔罪并积极修复,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修复实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通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紧盯生态损害治理。近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0余万元,补植复绿2万余株。如在某建材公司非法采矿案中,70多亩林地遭到破坏,该公司第一次补种的树苗因不适应环境而大面积死亡。在持续跟踪监督中,通江县检察院督促该公司重新补种适合本地生长的树木3000余株,同时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真正把受损的生态“修回来、护得住”。

下一步,通江县检察院将以这个生态修复基地为新起点,持续深化“碳汇+司法”协作模式,用更精准、更有效的司法保护,守护好通江的绿色家底,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