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四个聚焦”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26-04-09 03:19:21 李俊伟 阅读(6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1571’工作部署 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八场。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将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纳入“1571”工作部署深化落实,2026年自治区两会也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作出系统安排、明确具体举措。内蒙古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奋力书写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内蒙古建设新篇章。
聚焦保护,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努力建设功能完备、牢不可破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力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把保护草原和森林作为首要任务,保持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高压态势,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深化草原过牧治理成果,确保自治区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稳定在10%以下。精心守护好黄河母亲河,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河道治理和全面节水控水,系统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黄河干流内蒙古段水质保持在Ⅱ类、支流国考断面稳定消劣。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并统筹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聚焦治理,深入推进重点攻坚。坚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方面,接续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开展“三北”工程质量年行动,并进一步拓展“以路治沙”实施范围。另一方面,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化呼包鄂巴、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质效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监管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整治,同时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聚焦转型,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强化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同时加强环评服务管理,推动温室气体管控纳入重点行业环评管理,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编制自治区“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和工厂,并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同时,不断拓展“两山”转化路径,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着力实施林草固碳增汇、碳汇价值实现、碳汇试点示范三大行动,开展呼伦贝尔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14万亩以上,并提高再生水、矿井水、雨洪水利用水平,力争年内各行业新增节水能力3亿立方米。
聚焦监督,强化督察执法监管。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加强智慧执法监管,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严从实从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确保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中央巡视反馈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年度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年底前清零交账。规范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实施更大范围差异化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碳排放等新领域执法能力建设,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办理落实,进一步解决好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结合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标准体系,同时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美丽乡村等“美丽系列”建设,加快美丽中国先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