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构建生态法治新格局
2026-10-30 09:00:19 谢楠 阅读(32)
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目标,坚持严监管与优服务一体推进,着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智能化、实战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在烟台落地见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聚焦重点领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抓实大气领域监督帮扶线索闭环整改,常态化开展VOCs走航监测,持续提升管控效能。实施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黑臭水体、小微水体等环境问题。全覆盖排查危废产生、贮存、处置各环节,筑牢环境安全底线。2025年以来,通过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部门协同联动,移送办理涉行政拘留案件4起、刑事案件11起,执法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推行智慧监管,提升执法服务质效。建立“空天地”一体化智慧监管网络,常态化开展无人机巡查,精准查处隐蔽环境问题。推行“无事不扰、精准靶向”非现场监管,年度非现场执法占比超过45%。通过企业家圆桌座谈、行业“一业一册”合规指引、一对一绩效提级帮扶等方式,主动为企业减负纾困。
全域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解读法律条款,面向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确保执法标准适应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坚持刚柔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环保绩效分级、信用修复、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全面提升群众环境投诉处置质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