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四大着力点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走深走实
2026-03-08 08:20:46 时间:2026-02-27 09:45: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徐顺青 陈鹏 程亮 阅读(24)
2025年12月底,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列为大湾区三大先行突破方向之一,旨在构建适配区域绿色发展的现代金融支撑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破局,既是其自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内在需求,也将为全国探索区域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提供“湾区样本”。这一战略部署不仅为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注入金融“活水”,也能为全国层面推动绿色金融区域协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开辟实践路径。着眼长远,为保障《行动方案》有效实施,助力2030年基本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笔者认为,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政策落地见效,需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着力。
聚力标准协同,打破跨区壁垒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落地”,直击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痛点,也是衔接国家《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 年版)》《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顶层设计,确保区域创新服务国家全局的关键。
当前,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绿色项目认证目录与标准不一,界定口径存在差异;二是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与内容尚未统一;三是金融机构执行的政策规定与产品分类缺乏互认,香港侧重国际接轨,内地更重产业适配,澳门则兼顾葡语系国家合作需求;四是跨境绿色资本流动因标准衔接不足而受限,例如部分跨境绿色项目因内地与香港认定标准不同,难以同时获得两地金融支持,影响资金跨区域配置效率,并可能引发市场分割与监管套利风险。这些壁垒阻碍了绿色资金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亟须建立有效的标准衔接与互认机制。
建议可率先推动内地绿色项目认定目录与香港可持续及绿色交易所(STAGE)相关标准互认试点,逐步拓展至环境信息披露、转型金融界定等领域,形成一套“基础统一、特色互补、兼顾国情、接轨国际”的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打破跨区域合作的标准壁垒。
聚焦产品创新,激活市场活力
大湾区依托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差异化优势,已基本构建起覆盖多类产品的绿色金融产品框架,并在碳金融等领域持续创新。例如区内汇聚了广州、深圳两家碳排放权交易所,香港设立了可持续及绿色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也在积极推进碳期货品种研究。然而,受制于区域协同不足、标准不统一等影响,仍存在转型金融产品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专属绿色金融产品少等问题。
建议大湾区在巩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传统产品优势基础上,积极创新发展绿色离岸债券、跨境绿色基金、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蓝色债券等产品;针对小微企业绿色项目特点,开发绿色微贷、绿色供应链保付代理、绿色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专属产品;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探索碳资产支持证券等工具,激发碳市场活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专业分支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深化跨境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大湾区“三种货币、三个关税区”的独特格局,为绿色金融跨境协同创新提供了天然试验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对接国际标准、吸引国际绿色资本、开展跨境绿色投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势显著;澳门凭借与葡语系国家的紧密联系,可成为连通内地与葡语系国家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纽带;广州、深圳等内地城市则拥有庞大的绿色产业集群、丰富的绿色项目储备和灵活的政策创新空间。目前,大湾区跨境绿色金融合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例如全国首笔ESG数据跨境交易在广州绿色金融机构与香港科技企业间成功落地,实现了企业碳排放、绿色项目运营等核心数据的合规跨境流动;“绿色金融共识”专利的推出,为识别和防范“洗绿”“漂绿”提供了解决方案。但合作仍面临标准衔接不畅、资金跨界流动效率有待提高、监管协同不足等挑战。
未来,需进一步畅通绿色资金跨境流动渠道,简化内地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及绿色证券化产品的流程,推广“境内保付代理+境外转让”“绿色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机制,吸引境外低成本长期绿色资金。利用澳门的平台优势,搭建“大湾区—葡语系国家”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绿色基建等项目合作。健全三地绿色金融监管协同机制,加强在跨境绿色项目评估、风险监测与防控等方面合作,共同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强化科技赋能,筑牢风控防线
大湾区科创资源密集、数字技术领先、金融科技应用场景丰富,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与绿色金融风控体系深度融合,构建“技术驱动+规则保障”的双重风险防控屏障。
一方面,可推广应用“绿色金融共识”等自主创新专利技术,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构建基于多方共识的绿色金融信用认证体系,实现对绿色项目从申报、评估、资金投放到存续期管理的全流程数字化追踪与监控,精准防范“洗绿”“漂绿”行为。
另一方面,应整合政府监管数据、企业运营数据及第三方评估数据,推动建立统一的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平台,明确污染物排放、企业碳排放、碳足迹等关键指标的披露标准,促进环境信息标准化、常态化公开,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审批、绿色债券评级等提供可靠数据基础。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风控模型,实现对绿色项目风险的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定价与风险评估的精准度与效率,以科技力量筑牢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
通过标准协同、产品创新、跨境合作与科技赋能四轮驱动,大湾区有望构建起高效、透明、稳健的绿色金融生态系统,为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从蓝图变为现实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撑。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