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排查入河排污口9439个,完成整治率超94%
2026-09-23 03:27:38 中环报记者蒋朝晖 阅读(60)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把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作为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积极措施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国家重点水体入河排污口9439个,溯源率达100%。截至今年7月底,完成整治8933个,整治率达94.64%。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陈玉松介绍,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湖的关键关口,是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牛鼻子”。2026年,云南省紧扣建立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监测监管体系的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按照“分类管控、分级负责、权责对等”的原则,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拓展延伸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坚持全域覆盖,重点攻坚,将国、省控断面所在水体,美丽河湖,重要的二三级支流,群众身边水体作为重点攻坚区域动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
建立排污口“两类三级”监测制度。区分责任主体自行监测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性监测两类,分级压实省生态环境厅、州(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责任主体三方的监测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与治污主体责任,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研判,精准识别问题排污口并组织开展整治。
健全问题发现机制与整改机制。组织各地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组织开展差异化、常态化巡查;积极与河湖长部门协作,互通排污口问题线索;强化对问题排污口溯源分析,明确责任主体并交办限期整治,落实分级验收、分级销号制度,实现溯源、交办、整治、验收、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各类排污口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畅通渠道推动社会共治。加快推进排污口标识牌规范化建设,明晰排污口身份信息,推进排污口“一口一码”数字化标识、畅通网络便捷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群众发现排污异常可随时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闭环管理,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全省美丽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