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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和执法如何“想到一起、干到一起”?“局队站合一”管用吗?

2026-08-08 01:38:59 张念胜 阅读(66)

「导读」局队站合一是生态环境系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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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队站合一”是生态环境系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而探索创新的一种工作模式。近年来,湖北恩施、广州荔湾、武汉黄陂、贵州铜仁等地以“局队站合一”改革为抓手,在不改变现有机构设置前提下,从职能融合、组织保障、机制重塑、技术赋能4个维度发力,推动执法监测一体化,协同开展监管工作。改革成效如何?有数据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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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队站合一”的四种实践路径

各地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改革方向完全一致,就是让监测和执法丝滑联动。在这场改革中,“局”承担着统筹者、协调者的角色,它立足顶层设计,在组织架构层面筑牢制度根基,让“局领导”真正把执法和监测“统起来”“带起来”。

铜仁:“双持证”让队伍真正融在一起。铜仁市在全市县级层面统一推进改革,核心聚焦队伍能力建设,落脚点放在“人”的转变上。

通过轮训、练兵、考核发证,铜仁在县级层面打破岗位壁垒,推动执法、监测两支队伍能力互通。全市83%的监测人员拿到了执法证,33%的执法人员取得了监测考核合格证。

“双持证”带来的改变十分实在。执法、监测人员携带设备直奔一线,现场开展监测、踏勘、溯源,原本静态的监测数据变成了动态的监管依据。面对企业排污、项目验收,这支队伍既能守住监管底线,也能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改革成效如何?2025年,铜仁环境违法立案数同比下降43.9%,涉企检查下降46.25%,非现场执法占比超过30%,在线监控有效传输率达98.47%,企业满意度100%,对外委托监测经费下降超过80%。数字背后,是实实在在的效能提升。

荔湾:“1+3”矩阵打破“条块分割”。在超大城市核心区,荔湾的探索别具一格。2024年10月,荔湾分局将全局27项业务整合,建立“局领导”加“执法、监管、监测”的“1+3”协同矩阵,实现水、大气、噪声、土壤、固废、辐射等各环境要素统一联动。分局领导班子每月召开监测执法联席会议,现场会商解决协同过程中的堵点,确保各方力量统得起来、用得顺手。

“局”在这里发挥的是“统”的作用,由局领导牵头搭矩阵、定规则、建机制。细节里藏着改革的用心:荔湾建立了常态化协商机制,执法科和监测站定期对接,疏通协同过程中的堵点。监测站试行了LIMS系统,执法监测报告通过OA系统高效流转。数据跑起来了,人就不用跟着跑了。

执法方式也随之转变。荔湾推进“综合查一次”,一次进门“一查清”,还探索了“预约式”执法服务。2025年前5个月,对9宗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涉及金额60.5万元,精准监管体现了执法温度。

黄陂:“1-4-24”响应机制让各环节无缝衔接。黄陂的探索聚焦在一个字:快。作为武汉市下辖的行政区,黄陂率先在县级层面的水环境领域打通了“监测数据异常—监管溯源—执法介入”的快速响应通道。

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后,1小时内推送给监管科、4小时内启动溯源、24小时内执法介入,这套“1-4-24”机制把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安排得明明白白。

今年年初,监测站发现后湖出口水质出现异常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出预警,监管科随即联动执法大队与第三方力量沿湖开展排查,最终锁定了问题排口:管网水压过大导致生活污水混排入湖。之后立刻联合水务部门启动改造工程,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在大气管控工作中,覆盖14个街乡的空气自动站与“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同样高效运转: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后,调度人员迅速锁定污染源火点,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仅用一小时监测数值就回落至正常区间。

黄陂已经把“监测站当‘眼睛’,监管科组织溯源,执法大队当‘拳头’”的工作格局固化成型。目前监测站已编制35份专项报告,发现125项问题并推动完成优先处置。

恩施州:组织保障打通“最后一公里”。如果说铜仁、荔湾、黄陂的探索解决了监测与执法“怎么干”的问题,那么湖北恩施州的实践则回答了“谁来统筹、如何统得起来”这一关键命题。

恩施州在县级层面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统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进入生态环境分局党组班子。这一组织架构调整,让“局队站”在领导层面实现了“一体化”。执法大队长、监测站长作为党组成员参与分局重大决策,监测与执法协同,从工作启动之初就被纳入统一部署。通过组织人事安排,领导力得以嵌入协同联动的关键节点。

组织保障的强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能提升。2025年,恩施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68.29%,执法参与人数减少68.74%,鹤峰县环境问题发现效率同比提升40%,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3%。“过去协调监测力量需要局领导沟通,现在党组成员本身就是监测站或执法队负责人,工作推动顺畅多了。”一位基层分局干部这样感慨。

值得注意的是,基层改革的法治底气也在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和行政处罚。有了这层法律授权,“局队站合一”实践拥有更多法律层面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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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支撑、跑通数据是关键

县级改革落地,离不开省市两级的支撑。

省级定规则、建平台、强统筹。江苏打通省—市—县三级数据通道,整合230类数据,为23万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实现100%联网,开发了80个数据分析模型。安徽开发非现场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江西打造“感知+认知”双引擎智慧平台,推动执法从凭“经验”转向“靠数据”。河南整合50多个系统、125亿条数据,实现三级“三端协同”。

制度层面,省级部门明确了三级监测事权分工——省级负责生态质量监测,市级负责污染源监督监测,县级负责应急和执法监测。规矩立好了,基层开展工作才有章可循。

市级抓协同、重实战、促联动。市级是承上启下的枢纽。山东临沂构建执法与监测联勤联动机制,在VOCs治理工作中,监测数据精准锁定排放特征,执法队伍随即开展“一企一策”检查,“监测预警—线索移交—执法查处”的闭环运转越来越顺畅。枣庄搭建“一中心、一张图、一平台、N应用”指挥平台,打通2万路数据链路,通过算法秒级发现异常并发出预警,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可在2小时内完成查处。镇江2025年开展非现场执法2316次,占执法总量的51.55%,较上年提升22.8个百分点。

数据贯通是另一关键支撑。各地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执法“少跑腿”。安徽打造“皖美生态”平台,归集超134亿条生态环境数据,借助人工智能自动识别异常、研判问题、派发任务,构建起从监测预警、精准溯源、任务调度到处置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法律的支撑作用愈发清晰明确。《生态环境法典》将“标准和监测”单设为一章,明确监测数据是执法处罚的直接证据、考核问责的核心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提出的“监督监测”定位,也清晰明确了监测为执法服务的核心职能。从实践来看,部分地区将监测数据直接作为处罚依据后,案件办理周期缩短约40%,基层执法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技术落地基层的效果也愈发直观可感。安徽推行“无感式”监管,形成非现场、非接触、无干扰的新型监管模式。济宁整合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多源数据,2024年闭环处理小时值告警3185件、用电异常告警7042件,两类告警闭环率均达到100%,非现场执法占比提升至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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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核心是“人”的融合

梳理各地实践,笔者有几点感触。

第一,不调整原有体制也能健全体制机制。铜仁、荔湾、黄陂、恩施的探索表明,在现有机构框架内完全可以实现监测执法一体化。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机构是否合并,而在于职能是否真正融合、机制是否真正畅通、数据是否真正共享、组织是否保障有力。

第二,人的融合要放在改革的首要位置。铜仁“双持证”模式的背后,是大量的专项培训、轮岗锻炼与队伍磨合。队伍能力互通是监测执法一体化的根基。没有人的深度融合,所有制度设计都是空中楼阁。在“不增编、不增人”的前提下,让队伍练出“一人多能”的“两把刷子”。

第三,组织保障是业务协同的“压舱石”。恩施州的实践表明,当业务运行机制已经走通理顺后,领导体制的完善往往能起到“临门一脚”的关键作用。机构升格、党组成员交叉兼任,看似只是组织架构的微调,实则解决了“平时谁说了算、关键时刻怎么统”这个最现实的问题。有了组织保障,机制运转才有了制度刚性。

第四,宽严相济才能推动改革行稳致远。严格执法要善用高科技,精准监管才是助企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长远之道。

第五,不增编、不增人同样可以释放治理效能。四地实践有一个共同特征——均未增设机构、未新增人员编制。它们通过“双持证”轮训、“1+3”矩阵协商、“1-4-24”机制创新、组织升格与党组统筹等制度创新,把监测数据这一“静态资源”转化为支撑执法的“动态武器”。这意味着,机制重塑与组织优化,制度设计可真正服务于一线实战需求。

监测执法一体化,是一场不改变现有机构设置、却深度重塑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生态环境法典》也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当前改革正迎来绝佳的法治窗口期。用好两部法律法规赋予的制度空间,推动监测执法一体化,以机制创新释放监管效能,从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