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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连续4年生态质量达到一类标准

2026-09-24 01:53:33 中环报通讯员叶相成 阅读(28)

「导读」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评定结果,十堰市及各县(市、区)均达到一类标准。据悉,年全省个市州有个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等级达到一类,全省个县(市、区)有个生态环境质量等级达到一类。这也是十堰市全域连续年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标准。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十堰肩负着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评定结果,十堰市及各县(市、区)均达到一类标准。据悉,2025年全省17个市州有7个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等级达到一类,全省103个县(市、区)有42个生态环境质量等级达到一类。这也是十堰市全域连续4年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标准。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十堰肩负着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责任。多年来,十堰市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美丽河湖建设,将1/3国土面积划为生态保护红线,构建起以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6个国家湿地公园、8个国家(省)级森林公园为辅助,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完整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

十堰市近5年完成营造林37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2.01%,林地面积居全省市州首位,成功获批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5.88亿元,修复治理257座矿山、面积1045.56公顷。治理重点支沟178条,全面完成1104个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建成2729公里污水管网、1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2577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2.6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90%以上。

十堰市建成覆盖全域、统筹市县的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数字平台,构建深度感知、多点触发、预演预警预判的一体化智慧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从源头防范生态风险;依托“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高校支撑、公众参与”的多元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目前,全市已发现维管植物2796种、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416种,朱鹮、秦岭羚牛等珍稀物种相继落足栖息,十堰成为名副其实的“生物基因宝库”。

据悉,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0月18日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县级及以上区域生态质量现状和趋势进行综合评价,即生态质量指数(EQI)。评价指标包括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4个一级指标。一类标准要求EQI≥70,需满足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高、人类干扰强度低、生物多样性丰富等条件。2022年以来,十堰市全域EQI连续4年达一类标准,其中市本级EQI评价结果连续4年均超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