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 2022年6月

政策接连出台,“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获多方面支持

进入2022年以来,垃圾处理相关政策接连出台。

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随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连发两文,保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理顺收费机制。“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将提升《“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中明确,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不少内容与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中的要求一脉相承。”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联盟理事长、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张益认为,如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地区差异较大,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做得较好。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去年底,首批开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已达86.6%,生活垃圾平均回收利用率为30.4%,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2019年的每天3.47万吨提升到目前的每天6.28万吨,成绩初步显现。

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银河证券认为,“十四五”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规划》的落地对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质量发展、优化垃圾处理结构、健全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工作成为未来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获中央预算支持,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5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以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其中,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

《办法》明确,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45%、60%、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按东、中、西 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20%、25%、25%控制。

在城镇垃圾处理明确可获中央资金重点支持三天后,城镇垃圾处理费迎来改革,收费将得到保障。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住建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20研究院分析认为,此次《公告》是在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以及后续多个相关文件中提及垃圾处理费问题后的首次明确改革,意味着“污染者付费”机制在固废管理中开始推广。

垃圾处理收费性质得到明确,此次《公告》中明确“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据了解,我国目前仍有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来进行征收和管理的。《公告》的出台意味着未来各地虽根据当地情况可能选择不同的征收手段、方式和标准,但收费性质将逐步统一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外,征管职责划入税务部门后,“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也将大幅提高各地垃圾收费的规范性,同时保障收缴率,尤其是对于非居民端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推动固危废综合利用,助力“双碳”中和【涨知识】

机遇与挑战并存,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大势下,新能源替代、节能减排、资源利用将成为必然趋势。

那么,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在我国危废产量巨大,危废产业持续升温的大形势下,弄清楚有关危废处理的这些问题,至关重要。

1、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2、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需重点从技术可行、毒物去除、成本降低、产品合格四个方面考虑:

(1)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可行的;

(2)资源化利用效果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

(3)资源化利用所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以节省危险废物在存储运输等方面的投资;

(4)资源化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竞争的能力。

3、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首先应该确保其安全性,包括环境安全和人体安全。利用后,不得有危险成分进入环境或生物链的风险。

其次要考虑目前的工艺技术成熟程度,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建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4、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reuse和recycle)。

直接利用是指将废物作为原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原料的替代物,或用于其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替代物。如,铬渣与原矿以一定的配比再次进入生产线熔炼、废包装桶不改变用途循环使用等等。

回收再利用是利用一定的回收技术提取废物中有价值的材料。如,从废弃的印刷电路板提取有价金属、废有机溶剂的提纯、废催化剂的复活等等。

5、什么是废润滑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润滑油是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其理化性能达到换油指标后,换下来的油。包括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质,根据需要,加入适当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6、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7、什么是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

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8、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方面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9、废油通常怎样进行回收利用?

废油的回收利用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净化、精制、再炼制。目前的利用处理方式主要以净化为主,除去废油中的水、一般悬浊杂质和以胶态稳定分散的机械杂质。处置对象绝大多数为汽修企业及机械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再经过精制和再炼制过程,将净化后的产品(如燃料油、润滑脂等)作为加工油类产品的原辅料,生产其他产品。

废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将废油与水和杂质分离,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

10、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去向问题应如何解决?

有三个解决途径:

(1)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废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中进行查找,或联系省固废管理平台上公布的利用处置单位。

(2)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通过环评审核和三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

(3)对于无法合法有效的利用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缺乏相应的安全贮存能力的,应限制生产能力或改进工艺,以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或者自行建设合法且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11、危险废物处置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总体来说包括: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固化/稳定化处理法、热处置法。

物理处理法:磁选、干燥、蒸馏、洗提、吸收、吸附、膜工艺和冷冻等;

化学处理法:中和、沉淀、氧化还原、水解等;

生物处理法:生物降解、生物吸附等;

固化/稳定化处理法:安全填埋、固化填埋等;

热处置法:焚烧、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12、危险废物处置为什么需要预处理?

危险废物成分复杂、大小不一,为避免易反应的废物混合,达到进料均质化、稳定化,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需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废物入炉前,依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搭配的过程要注意废物之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后发生反应。不能直接入炉焚烧的大尺寸废物,破碎后配伍入炉焚烧。

13、危险废物焚烧炉控制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哪些?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

14、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哪些大气污染物?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回首2021,国内城镇固废处理现状总结【干货】

回首2021,国内城镇固废处理现状总结【干货】

《转自: 环保在线》

2021年,我国垃圾分类由重点突破进入全面推进,垃圾焚烧持续快速发展态势不变,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处理日趋重视,环卫一体化模式和村镇垃圾治理计划初见成效,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需求增多,水泥窑协同处置扩大应用,垃圾热解气化和生化处理技术渐成热点,无废城市建设将扩大试点范围,固废处理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成为热门,新能源环卫车等先进装备发展前景看好,国进民退中长期趋势仍将延续,绿色低碳技术正迎来重要的政策风口期。碳中和背景下我国城镇固废处理领域正面临着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期。

一、垃圾分类已上升为国家制度

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后10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垃圾分类是引领低碳生活的新时尚,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2、住建部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构建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开展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新版固废法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4、发改委和住建部等10多个部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垃圾分类市场很大,按参与环节可分为前端参与模式(保洁和投放、收集环节)、中端参与模式(运输和中转环节)、末端参与模式(资源利用和处理处置环节)、环卫一体化模式(全过程多个环节)等。

6、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将带来整个垃圾收运和处理系统的重大变革,这无论是对支付能力下降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还是对生存压力增加背景下的民营企业,无疑都是新的挑战和机遇。

7、十年期市场机会4000亿,行业热度★★★★★。

二、焚烧发电将延续较快发展趋势

1、污染排放标准提升、环境补偿措施实施、垃圾分类全面推行,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地方政府积极推进、高标准垃圾焚烧厂增多,跨行政区域垃圾运输开口,正在逐步破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难的“邻避”困境。

2、国家产业、价格、财政、规划、技术、环保、能源和低碳等政策层面,尽管受到上网电费调价的短期影响,但总体上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中长期发展。

3、成熟的商业模式、稳定的投资回报和紧缺的项目资源,使得在核心企业之间形成“跑马圈地”式的市场竞争,并呈现“五个延伸”现象,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城市向县镇延伸,从一期向二三期延伸,从单一项目向产业园区延伸,从垃圾处理向固废协同处理延伸。

4、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或将呈“四低四高”的发展趋势,“四低”即年均增量降低、平均规模降低、污染物排放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四高”即建设标准提高、运营水平提高、发电效率提高,行业集中度提高。

5、“十三五”已形成“555”产业格局(50万吨/日以上规模、50%以上占比、500座以上项目),“十四五”的规划目标是80万吨/日左右的规模和65%左右的占比,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6、十年期市场机会2500亿,行业热度★★★★★。

三、厨余垃圾处理面临新的机遇期

1、根据新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的统称。

2、预测家庭厨余垃圾产量约为11万吨/日(按实际分出率估算),餐厨垃圾产量约为9万吨/日,其它厨余垃圾产量约为5万吨/日,厨余垃圾产量合计约为25万吨/日。

3、通过这几年的探索实践,已基本形成以厌氧消化技术为主、好氧制肥技术为辅、生化机和昆虫法等为补充的厨余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前两者主要为集中式处理模式,后两者主要为分散式处理模式。

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46个重点城市扩大到地级市以上全面推进,其中35%的回收利用率和65%的资源利用率是重点考核的硬指标,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近年在各地释放迅速,但也遇到了不少瓶颈问题亟需解决。

5、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开展厨余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建设、运营等水平的不断提升,可支撑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6、厨余垃圾量大面广,是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是垃圾分类的考核重点,也是垃圾处理系统的薄弱环节,目前的项目数量和处理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7、十年期市场机会2000亿,行业热度★★★★。

四、填埋场建设和治理仍有大机会

1、垃圾填埋场具有适应性较强,运行成本较低等特点,今后将仍然会是中小城市、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地区、城乡一体化模式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最新的国家政策也明确:对于暂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地区,可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2、作为城市垃圾处理的托底保障和最终出路,以及目前性价比较佳的飞灰填埋方式,垃圾填埋场和飞灰填埋场今后也仍将在大中城市占有重要地位。

3、垃圾填埋场在升级改造过程中的“焚烧化、综合化、园区化、生态化、开发化”现象,或将在今后几年呈现逐渐增多的发展趋势,日趋紧缺的垃圾填埋场地有望成为资本市场看好的热门资源。

4、国家政策鼓励大中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未经分类和预处理的原生垃圾直接进卫生填埋场将逐步受到限制,而飞灰、残渣、污泥和危废等特种废弃物填埋场将呈上升趋势。

5、大量的老旧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面临封场、提标、修复、搬迁、再次开发等压力和需求,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亟需先进技术和创新模式的有力支撑,同时也带来较大的市场发展机会。

6、十年期市场机会1500亿,行业热度★★★★。

五、危废处理市场正面临窗口期

1、2020年,全国危废产生量超过8000万吨,但能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不到40%,机遇和挑战并存。

2、在国家层面,危险废物目录、污染防治规划、污染控制标准与技术规范等行业管理体系已逐渐完善。

3、危废涉及50类、467种,主要包括化工、冶炼等产生的废酸、废碱、冶炼废物、废矿物油等,也包括焚烧飞灰、医疗垃圾等。具有种类多、产量多、一对多、小企业多、外部变化多、内部风险多、交叉多、壁垒多、缺口多、机会多等特点。

4、随着多次化工企业爆炸事件的发生和环保督察督查力度的加大,中小型化工厂的关闭、入园、改造或转型等比例大幅增加,这些变化给行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

5、新冠疫情暴发后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高度重视,近几年医疗垃圾处理项目大量释放。

6、近几年,已有大企业和大资本开始介入危废处理领域,行业或将进入洗牌和重组阶段,年处理能力超过百万吨的几家龙头企业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危废市场呈现出产量和价格双降的局面,给危废项目的赢利能力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昔日的“暴利”行业正面临“暗流涌动”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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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污泥处置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1、据预测,2020年全国80%含水率的湿污泥年产量约为6000万吨。

2、相对于超过90%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以及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污水消毒、四类水、再生水等的快速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仍低于50%,发展水平严重落后。

3、“重水轻泥”现象已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并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最新的国家政策明确要求,要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推进资源化,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

4、污泥可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采用和厨余、餐厨垃圾等城市有机废弃物共建处理设施的集约化或园区化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5、污泥经无害化处理并满足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

6、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可采用“生物质利用+干化焚烧”等模式,干化焚烧又包括单独焚烧和协同焚烧方式,国内垃圾焚烧厂、热电厂、水泥窑等数量众多,为污泥干化后协同焚烧提供了多种途径。

7、“十三五”期间污泥无害化处置取得了较大进展,未来十年仍将是污泥处置产业的快速发展期,而垃圾与污泥协同处理技术的逐步成熟,也将给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带来新的机会。

8、十年期市场机会2000亿,行业热度★★★。

七、建筑垃圾资源化任重道远

1、2019年,我国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已超过20亿吨,并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

2、目前,填埋处置仍占总量的75%以上,分拣废金属等低于5%,生产再生砖等约占15%,其基本现状是产生量大、利用率低、技术落后、污染严重、隐患较多,但市场需求很大,供需矛盾相当突出。

3、因需经过分拣、破碎、搅拌、养护和检测等多个环节,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骨料、砂粉和路基材料等资源化产品,相对于天然材料加工的产品成本更高,但产品质量不一定更好,产品出路也因受制因素较多而不稳定。

4、现阶段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主要瓶颈包括:用地选址难、原料保证难、废物分类难、加工成本高、产品质量不高、市场需求不稳定、投资回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造成部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获得感都不高。

5、解决供需矛盾首先要支持产业发展,为此亟待国家层面加大扶持力度,包括提供企业财政补贴、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对企业提供税费优惠等。

6、未来的发展包括,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投融资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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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村镇垃圾处理亟待构建长效机制

1、2014年11月,住建部等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基本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

2、2015年11月,住建部等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农村垃圾治理的“五有目标”: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3、2020年底,约有80%的村镇生活垃圾得以处理,仍有约20%的村镇垃圾基本未做任何处理,无害化处理率更是低于35%,村镇垃圾治理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上述“五有目标”中的资金保障问题至今仍然还只是停留在目标。

4、投入不足是制约村镇垃圾处理的主要因素,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要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以破解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但在现阶段只能以分片试点形式逐步开展。

5、村镇垃圾处理模式包括:城乡一体化模式、就地就近处理模式、协同处理模式等,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处理模式和适宜的处理技术并进行有机整合,是实施村镇垃圾处理的技术路径,但这个技术路径需要资金支撑。

6、量大面广的增量垃圾和长期积累的存量垃圾,加上灰渣垃圾、塑料农膜、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使得村镇垃圾的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和繁重,但在投入不足的当下,企业唯有跟着国家政策走,资金投到那里,企业做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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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园区化和协同处理是当下行业热点

1、“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以集约、高效、环保、安全为原则,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置基地。

2、产业园区建设将有利于优化项目布局、少占土地资源、减轻选址压力、发挥协同处置效应、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可以促进园区内各类处理设施的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以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3、产业园区中固废协同处理、资源综合利用,并结合生态田园、光伏发电等绿色低碳产业的有机融合,或将成为今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

4、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日益受到行业重视,随着政策标准的完善和工艺技术的改进,正在逐步给大家所重新认识,在未来或将呈现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5、“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从16+到100+,将给固废产业园区建设和协同处理带来新的发展模式,并带来新的发展机会,而且这是一个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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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企业并购正在改变市场格局

1、经济转型对固废处理领域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将产生长期影响,“国进民退”至少是一个中期的发展趋势,以央企或国企为主体的混合经济体,由于政策支持和机制灵活或将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2、由于固废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估值水平仍然处于中偏高水平,随着科创板的设立,固废企业上市融资将继续成为热点,核心企业的上市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但同时资金和市场的风险也将开始释放。

3、从中长期看,更多有实力的固废企业将通过市场拓展、业务整合、纵向或横向并购等方式,以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业务规模的扩张,但由于近两年基本面的变化,短期内扩张的速度将会放慢,不少有转型压力或资金需求的民营企业,或将改换“跑道”转而投靠央企或国企。

4、PPP商业模式、互联网+模式、大固废模式、环卫一体化模式、环境托管模式等,或将改变固废细分板块的现有格局,从实践效果看这些模式都是双刃剑,未来有人欢喜有人愁的局面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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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固废处理离不开先进装备

1、先进环保装备业承担着固废处理载体的重要作用,也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

2、固废处理装备重点发展方向包括:建筑垃圾湿法分选装备、污染底泥治理修复装备、垃圾高效厌氧消化装备、垃圾焚烧与烟气高效脱酸装备、焚烧烟气二恶英与重金属高效吸装备附、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理装备、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装备、厨余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装备等。

3、国家政策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4、先进环保装备业应努力实现“创新引领、五化并举”,“五化”即:国际化视野、标准化制造、智能化升级、成套化系列、品牌化战略。

5、目前我国固废处理产业发展对先进装备制造的需求很大,但先进固废处理装备的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尚不足。

6、装备制造企业要顺应形势发展,进一步优化固废装备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细分领域,针对环境治理成本和运行效率,重点发展一批先进高效的智能型、节能型、低碳型的固废处理装备。

普法传法护法,让固废管理真正规范于源头

《转自:政务台州生态环境》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危险废物规范化帮扶工作是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根据椒江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部署开展的全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此次帮扶工作结合街道和第三方专业服务力量,通过普“法”、传“法”、护“法”三步走让企业明白固废管理要落实什么,为什么要落实,应该怎么落实,实现固废管理真正规范于源头。

部署帮扶工作普“法”第一步:宣传普及新固废法,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意识。通过线下发放《椒江区固体废物处置告知书》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与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宣传手册;线上浙里办开通环保“一件事”平台,增设固废学习内容,使辖区内涉固企业可以登入远程培训,学习固废法律法规,了解业务实操;切实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

“一件事”平台线上培训

传“法”踏一步:指导传授固废检查管理方法,帮助企业落实固废规范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力量,组织椒江区各街道经济发展办环保负责人和全体环保员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培训,讲解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步骤和危废管理常见问题。面对面传“法”企业,组织街道、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专家从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管理等环节现场指导各产废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帮扶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化管理,落实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协调企业危险废物及时转移,防范环境风险。

护“法”扶一步:管服结合,驱劣护良,让固废管理真正规范源头。进行“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固废管理、处置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推广“环保管家+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环保管理新模式,通过政府为规范企业提供为期两年的“环保管家”聘任补贴,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一企对一专业团队”的精准环保服务,降低涉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固废环境风险,实现企业绿色良性发展。

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联合街道已帮扶企业3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极大的提升了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后续该局将继续开展固废宣传、服务、指导工作,让固废规范化管理真正落实于源头,助力“无废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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