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 2024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4-02-27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任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提升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统筹管理和系统推进

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需贯穿废弃物产生、回收、运输、加工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多个环节,涉及生产、消费、流通、贸易等各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管理是关键。与此同时,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路径,需要与“双碳”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推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如强化区域协同方面,鼓励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强化部门协同方面,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协同和法律法规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针对废弃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法律规制亟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打通资源、能源、废弃物、碳排放协同管理的壁垒,以提升政策的整体效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并针对不同领域关键问题,提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配套法规标准建设。为提高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规范化水平,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意见》新增了一些具体规范措施。例如,随着我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覆盖品类、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其定价、交易、售后等全流程标准和交易规则还存在不足。为提升二手商品交易的规范性,《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出台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

二是加强国内外法规标准政策的协调对接。近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指令、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降碳减污的相关制度政策间的协同发力提出了新要求。为促进国内外制度政策的协调对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研究。

三是落实有关法律制度,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我国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并提出固体废物产生者是治理首要责任人。为此,《意见》强调分类施策,明确了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要求压实工业废弃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深化落实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等。这些举措有助于激励企业从生产侧考虑产品可持续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更符合绿色循环低碳协同发展的要求。

三、立足实际需求,着力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激励保障政策

《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着力解决制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加强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支持,以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一是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目前,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滞后、用地需求难以保障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先进的智能回收、分仓存储、垃圾压缩等回收设施建设进程缓慢,在城镇和乡村等地区的推广和应用不足,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物流成本进行二次分拣,直接影响了废弃物循环利用效率。为此,《意见》提出各地要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二是加强财税支持。现阶段,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回报仍相对较低,资金投入相对于产业发展需求仍显不足,且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和个体积极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意见》提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完善价格和金融政策。当前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缺乏多元化的投融资手段,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市场化激励机制不足。为建立可持续的多元化长效激励机制,《意见》明确提出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完善对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加大征管力度等要求,这些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切实反映资源稀缺性及价值、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众和企业主动参与废弃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与此同时,《意见》要求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本,提升绿色投融资在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投入规模。

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管理,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积极作用。(作者:王毅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孟小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

上海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3%,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上海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3%,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4-02-20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市分减联办)近日公布了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结果。结果显示,2023年以来,上海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以及市民行为习惯持续巩固,湿垃圾分类量达到9443吨/日,可回收物分类量达到7698吨/日,有害垃圾分类量达到2吨/日,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

2023年下半年,上海静安区、虹口区、长宁区等在居民区、单位和沿街商铺源头分类实效和分类收运处体系规范运行等方面均保持了较高水准,长宁区、青浦区等在居民区分类实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全市各街镇也进步明显,引领垃圾分类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全市75所三级医院中,61所达优秀水平;63所高校中,62所达优秀水平;13座主要交通枢纽中,11座达优秀水平。

目前,全市已建成垃圾焚烧厂15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10座,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能力达到3.6万吨/日,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198个、集散场15个。如今,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到43%,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到“十四五”末,预计可达到45%。“五个新城”区域的回收利用水平则希望达到50%的更高要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表示,今年,全市将按照常态化、便利化、减量化、系统化、资源化、智能化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一方面,紧盯源头分类实效再提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稳步提升和特色亮点持续打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收运处作业智慧监管、包装物减量回收利用、单品类可回收物专项回收试点等任务,重点提升减量化管理、智能化监管、资源化利用水平。

无锡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公开日期 2022-12-16 转自:无锡政府网

《无锡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深入推进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全国最干净城市”建设,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集成创新科技治理体系,全力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无锡、实现减废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制定一批地方规范标准、形成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培养一支专业化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培育一批“无废细胞”;无锡市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达到较高水平,环保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固体废物协同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全面形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格局全面形成,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和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城市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变。

二、建设任务

(一)推动工业低废发展,健全全量收运体系,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全覆盖和循环再利用

1.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以江阴市和惠山区为重点加快印染产业布局调整,实现废水和污泥同步减量;以江阴市为重点推进热电整合,依法加快淘汰关停利港电厂、夏港电厂等企业落后机组;以宜兴市为重点推进水泥产能置换整合,将水泥熟料总产能减至600万吨/年;严禁钢铁行业和铸造行业新增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吴区零碳科技产业园、无锡经开区中瑞低碳生态城、宜兴创新零碳谷,加快推进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并举,积极推动光伏发电与常规能源体系相融合,科学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1—2个氢能产业特色园区。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印染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以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创新工业开发区低废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建成77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省级绿色工厂。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美丽乡村建设、休闲文化旅游开发有机融合,实现矿山质量和生态协调发展。

2.构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创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管理模式。高标准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收集分拣中心,到2025年,建成一体化收集分拣中心不少于20个。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3.促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持续推进江阴秦望山和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粉煤灰、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实现综合利用企业提质增效。推进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钢等综合利用,提升低(无)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4.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

推动宜兴市水泥生产企业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鼓励水泥、钢铁企业利用衍生燃料(RDF)等作为替代燃料,实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燃煤电厂生产线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技术改造,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增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到2025年,建设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完成江阴秦望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项目。

(二)完善小微收集体系,提升利用处置水平,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安全处置

1.助推主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江阴市、锡山区、新吴区等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域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资源化利用能力,重点引入工艺成熟、技术先进的废酸、废有机溶剂、含氟废物(BOE废液)、含铜废物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危险废物基础治理能力。鼓励产废量较大且具备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高值化利用。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鼓励企业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

2.健全小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

积极拓宽危险废物小微收运体系覆盖面,将汽修企业、科研院所、检测实验机构等小型产废单位纳入收运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全区域覆盖、全种类收集、全流程监控。推动江阴市、宜兴市加快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建设,实现全市收运体系全覆盖;将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收运体系,实现收运对象全覆盖。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小微产废单位和集中收运单位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3.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对原有生产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慧化生产管理水平。推动新吴区率先试点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质增效引导机制,加快推进再生利用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水平整体提升。优化危险废物处理方式,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加快建设废活性炭、废有机树脂等资源化示范工程,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

4.筑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底线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新增1.2万吨/年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需求。探索铝灰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推动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资源化产品环境风险评价,防范危险废物资源化产品使用中的环境风险。

(三)突出全民共建共享,提升分类利用水平,推动生活源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

1.推动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推进快递绿色转型升级;创新绿色餐饮经营模式,试点“零废”办公工作模式。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全部商场、超市均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60%。大力推动“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创建,制定各类“无废细胞”创建工作评价指标和考评办法,引导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不少于300个。结合“无废细胞”创建,深化“碳普惠制”建设,开发全社会参与的减废场景,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

2.完善生活源固废分类收运体系

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到2025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强居民小区厨余垃圾精准分类指导,实施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覆盖率,提高易腐垃圾分出率。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相匹配的收运网络,合理布局并加快厨余垃圾转运站更新升级,到2025年,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能力800吨/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两网融合”,各市(县)、区至少配建1处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3.加强生活源固废利用处置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提标升级改造,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置。推进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等地的集中式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新增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约1400吨/日。加快推进江阴市飞灰填埋场四期项目、惠联飞灰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增飞灰填埋处置能力55万方。探索飞灰资源化利用新途径,减少飞灰填埋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利用燃煤电厂、水泥窑等设施加强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建立资源回收利用、建材利用等多种路径互补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提高市政污泥处理利用水平。

(四)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1.深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广绿色设计施工技术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减少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持续推进各类装配式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稳步提高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开展居民小区装修垃圾分类投放试点,指导居民分类分区投放装修垃圾。

2.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

鼓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泥浆原位脱水减量处理,开展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试点,填补市内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白。新建、改建工程渣土水路换装点,开展渣土水运跨区域利用处理。加强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到2023年,新增50万吨/年的征收产生的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无机水稳料、海绵城市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健全协同收运体系,探索高值利用途径,推动有机废弃物全收集和循环化

1.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广“稻+N”综合种养、畜禽粪污“农田—养殖—农田”闭环生态等模式,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农药化肥“双减”行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严格执行地膜国家强制标准,加快推进地膜减量替代技术试验示范,减少废旧地膜产生。

2.构建有机废弃物协同收运体系

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在有条件地区试点建立多元化的收储运体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秸秆收集设备投入,提升秸秆机械化收集水平。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标准化建设“基地捡拾+定点回收+专业处置”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依托供销社农药零差率集中统一配供网络回收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合理规划园林绿化废弃物中转和集中收集处理点,加快推动各市(县)、区形成“收、运、处、用”一体化的内循环体系。结合区域实际,整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及其他有机废弃物等收运体系,实现多种类固体废物协同收运。

3.探索有机废弃物高值利用模式

加强农作物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推进宜兴市“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2022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3.8万吨/年。以制备有机肥、基质营养土、食用菌栽培基质、生物质成型燃料和裸土覆盖物等为方向,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分类综合利用。拓展藻泥资源化利用途径,支持企业开展利用藻泥生产有机肥、氨基酸、蛋白饲料等研究,推动藻泥高值资源化利用。聚焦餐厨垃圾、污泥、秸秆、藻泥、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多源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有机废弃物协同耦合高值化利用。

(六)市场技术双轮驱动,制度监管双管齐下,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1.构建制度体系

制定《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管理、建筑垃圾申报管理、固体废物协同收运规范化管理等相关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无废城市”建设碳核算体系,强化减废降碳基础研究支撑。

2.激发市场活力

做大做强市场主体,聚焦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产业链短板和关键环节,开展定向招商、专题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掌握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的重点央企、行业龙头、上市企业;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行动,培育打造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掌握标准制定权、行业话语权、市场主导权的领军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设江阴和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新吴固体废物循环产业园等特色产业集聚区,成立无锡市“无废城市”产业联盟,促进企业和园区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建立“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的激励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全面推进宜兴环科园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核心区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完善技术体系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废有机溶剂、蓝藻藻泥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制定,研究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及相关管理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依托环保装备产业创新中心等功能平台、宜兴环保产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聚焦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领域,实施“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依托“揭榜挂帅”等工作机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增强核心技术供给能力。强化专业人才支撑,用好“太湖人才计划”政策,引进“无废城市”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4.健全监管体系

依托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整合其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运用“5G+大数据+AI”等新技术,搭建“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固体废物治理综合监控调度、“无废城市”综合展示、部门间信息融合等功能。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衔接试点工作,加强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和处置利用单位的排污许可管理。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为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压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调联动,有力打击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有奖举报机制,推动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与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的牵头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会商,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市(县)、区参照市级模式,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考核体系和评价制度,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各市(县)、区、各部门按照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重点任务、项目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严格督导。

(三)加大要素投入

各市(县)、区要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建设工程项目筹资体系。超前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用地。组建“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技术研讨,充分发挥专家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营造“无废文化”的浓厚氛围。依法加大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