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 2023年4月

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9 17:29:05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重庆市将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公开竞争引入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公开竞争引入制度,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相应的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各类指标转让及支持政策等一并公开,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人。区县政府应在社会资本取得生态保护修复资格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后,与其一并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相关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合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我市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活力,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推进“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建设。2023—2024年,逐步形成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25年,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局面全面打开,基本形成“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科学修复、市场运作”的生态保护修复模式,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储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引领,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对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具备集中连片示范效应的项目,可按照“事权财权”管理要求,纳入市级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对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应优先纳入储备库,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二)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激励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激励制度。各区县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修复后的集体农用地经营权依法流转给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对修复后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完善用地激励制度,对参与集中连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达到预期目标的社会投资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生态产业开发,其中生态保护修复规模达到100公顷及以上的,可配置修复面积3%(最多不超过10公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态保护修复规模在100公顷以下的,可配置修复面积5%(最多不超过3公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市林业局要建立完善林草地使用激励制度,对社会资本参与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在符合功能定位且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三)建立完善方案编制及审批制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与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同步编制及审批制度,明确编制大纲及审批流程。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科学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根据工程需要,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纳入方案(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改变用途或调整位置),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实施。涉及农用地转用等审批的,要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四)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公开竞争引入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公开竞争引入制度,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相应的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各类指标转让及支持政策等一并公开,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人。区县政府应在社会资本取得生态保护修复资格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后,与其一并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相关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合同。(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五)建立完善关联收益交易分配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关联收益交易机制,支持项目产生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和碳汇增量等指标进行核证交易。各区县要建立完善相关收益分配制度,并在生态保护修复协议中明确社会资本收益分配比例,保障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土交所公司,各区县政府)

(六)规范资源合理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中新产生或项目区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可无偿用于本项目;确有剩余的,区县政府要依法依规组织进行公开交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保障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市林业局要组织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明确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求;对采伐经济林、能源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林木的,允许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或规划自行设计,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自主决定采伐林龄和方式。(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七)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各区县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土地复垦、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市林业局要探索制定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益林纳入公益林区划的相关条件,以及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的支持政策。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建立完善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市林业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八)开展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各区县要依据市级相关规划,在大巴山、大娄山、武陵山、三峡库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流域系统治理、森林质量提升、消落区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为重点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在潼南区、铜梁区、荣昌区等粮食和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重点的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在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区县城镇区域,开展以城中山体保护修复为重点的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在綦江区、永川区、奉节县、万盛经开区等重点采矿区,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政策协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操作程序,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要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纳入相关市级专项规划,切实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长期投资信心。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本底条件,探索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试点。要将生态保护修复储备项目纳入区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运用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督察和执法,全程全面依法监管,严格规范行为,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坚决杜绝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畅通维权诉讼渠道,为社会投资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

郑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郑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4-24 16:51:32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根据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助力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以打造“无废”特大城市中原样板为目标,统筹开展“无废城市”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枢纽+物流+开放”的延伸效应,持续增强郑州“无废城市”在郑州都市圈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打造黄河流域“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窗口和“无废”特大城市中原样板。到2025年,郑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家要求,进入全国113个“无废城市”的第一方阵,推动落实河南省“5+1”国家“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机制,带动郑州都市圈形成绿色可持续发展氛围,大力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引领河南“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到2025年,形成4个领域8项优势指标。工业领域(2项):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国家要求4.5个百分点,达到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达到85%。生活领域(2项):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高于国家要求5个百分点,达到40%。建筑领域(1项):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高于国家要求10个百分点,达到40%。农业领域(3项):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要求9个百分点,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高于国家要求12个百分点,达到97%以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要求15个百分点,达到95%。

形成5项特色指标:在传统优势产业,新增4家省级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现代食品产业,推动2家企业开展减塑行动;在装备制造产业,新增2家国家认定的再制造企业;结合国际邮件枢纽口岸建设,将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提升至10万个;在生物医药产业和科研机构,实现实验室废物收集覆盖率达到95%。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与协同推进

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国家战略及河南省“十大战略”部署,与郑州市“十四五”时期相关规划相衔接,与周边地市相协同,系统谋划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持续发力

着力解决郑州市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痛点,推动各部门协同形成创建合力,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固体废物全链条治理。

(三)坚持分类施策与创新引领

针对工业、生活、建筑、农业等领域产生的固体废物逐一靶向施策,深入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打造“无废郑州”特色和亮点,形成典型“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四)坚持共治共享与全民参与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四、重点任务

以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五大”固体废物为要素,落实“减污降碳发展协同化、主导产业绿色生态化、工业固废利用多元化、生活固废管理精细化、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农业固废处理循环化、危险废物全程无害化、无废理念全民普及化”八项任务,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的郑州模式。

(一)减污降碳发展协同化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重点行业“双碳”行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推动交通物流低碳转型,为城市整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支撑。

1.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围绕郑州市“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一核、两带、五区、多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高铸造、耐材、食品加工等行业集聚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淘汰有色金属、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强化“亩均论英雄”,落实各类惠企纾困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倒逼“两高”企业出清。(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依托登封市碳达峰试点市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推进区域绿色转型提质增效,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健全产业低碳发展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健全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系统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在煤炭、建材、耐材等传统高耗能行业选取10个重点项目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提高绿色矿山建设质量,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在产大中型露天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建设,大力发展燃料电池产业,依托新能源整车龙头企业,建设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加快氢能全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相关标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积极建设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扩大地热能在住宅、医院、学校、公共建筑等区域供暖应用。充分利用西部和南部丰富的风、光资源,加快风电、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推动物流交通低碳转型。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新能源替代工作,建立以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乡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逐步开展公交车、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环卫车辆的新能源替代工作。(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按各自职责落实)

5.开展重点行业“双碳”行动。选择电力、水泥、耐材、冶炼、新材料行业开展上下游“耦合降碳”机制研究,合理规划碳减排实施路径,实施碳减排效果评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结合碳达峰试点企业建设,推动试点企业绿色低碳升级,打造行业低碳示范标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加大“双碳”行动力度。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主导产业绿色生态化

以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现代食品、铝加工等产业为重点,推动主导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持续建设循环产业链,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做大做强“无废”产业。

1.深化优势产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围绕有色、建材、耐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快绿色升级,完成20家绿色工厂创建。围绕深入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培育绿色园区。围绕电子信息行业龙头企业,打造高新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等电子信息产业绿色供应链;围绕汽车制造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经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供应链;围绕铝加工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巩义市铝加工产业绿色供应链。其他区县(市)、开发区根据自身产业优势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构建汽车制造循环产业链。以郑州市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高地为引擎,结合开封、洛阳、许昌、新乡、安阳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优势,构建郑州都市圈汽车制造循环产业链。依托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补强产业链条,培育壮大产业规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以新能源汽车公司为重点,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回收利用产业集群,打造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新能源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引导食品制造产业减塑降碳行动。以现代食品行业龙头企业为试点,鼓励食品制造企业制定包装生态设计指南,优先开展减塑行动,带动食品包装制造上下游企业实现塑料包装减量化。引导现代食品行业龙头企业编制碳中和食品认证方案,推进食品行业开展“双碳”试点建设,减少碳排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建立铝加工及再生铝循环体系。与洛阳市、三门峡市、许昌市、焦作市等铝加工产业集聚区联动,打造郑州都市圈铝加工及再生铝产业集群。依托巩义市、登封市和上街区铝加工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培育再生铝综合利用产业,建立完善的再生铝回收及循环利用体系,探索铝加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三)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多元化

通过技术研发、协同治理、布局试点等方式,多渠道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开展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试点,防范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

1.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建设工业固废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排查工作,建立区域重点产废企业及利用处置流向清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加快推进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总部集聚区,创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5%。(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储备,服务郑州都市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推动难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试点。建立区域研发创新平台,重点研发郑州都市圈主要固体废物如赤泥、煤矸石等综合利用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在荥阳市和登封市赤泥历史堆场推广无土原位生态修复作业,推动水泥企业使用赤泥作为水泥生料,突破难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瓶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探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治理模式。全面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污染状况评价,以登封市和新密市为重点,应用一般工业固废充填回填砂坑矿坑技术,推进煤矸石、尾矿等一般工业固废协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除利用废弃露天采坑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宗工业固废贮存场,推动将废弃矿坑建设成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四)生活固体废物管理精细化

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成果,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有效解决特大城市高速发展过程中生活垃圾快速增长的突出问题。

1.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可回收物收集指南》,进一步理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严格落实国家塑料禁限使用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持续倡导“光盘行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继续推行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限制党政机关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牵头单位:市事管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严格落实《关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设“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信息化监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两网融合”。在城区健全“大分流、小分类”体系,在农村区域推广“二次四分法”等垃圾分类模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能力,促进回收利用率提升至40%。(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推广郑州市总工会、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中心医院为3家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重点单位经验,带动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市事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体系。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成效,结合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新密市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推进荥阳市、巩义市静脉产业园建设,荥阳市新建(或迁建)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巩义市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鼓励引导餐厨垃圾、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大件垃圾、废旧物资协同处置项目入驻静脉产业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实现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依托静脉产业园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搭建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再生资源信息统计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工作制度,明确回收利用企业。(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5.提升污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污泥焚烧+建材利用”工艺路线建设,将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或应急措施。全面评估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第三方处置企业合规性,明确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路径,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6.促进快递包装绿色循环。依托全国重要国际邮件枢纽口岸建设,开展邮政业重金属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推动快递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实现快递包装轻量化、简易化。鼓励末端网点设立独立包装材料回收区域,完善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体系,全市“同城快递”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逐年提高。(牵头单位:市邮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五)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

紧跟“轨道上的都市”建设、城市更新及灾后恢复重建进度,通过绿色建筑、推广再生产品使用等方式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和无害处置,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

1.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以“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建立“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以登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为试点,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持续提升绿色建筑水平,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规范建筑垃圾转运消纳。加强各类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力度,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各类建筑工地在拆除和施工阶段做好分类收集、分类统计工作,逐步构建分类收运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从源头避免无序消纳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信息化监管等制度体系,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到2025年,中心城区利用率达60%,县(市)建成区利用率达40%。(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利用工程弃土协同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作业,推进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推进各类工程项目优先采购使用,加快再生建材规模化应用。(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六)农业固体废物处理循环化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农业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提高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完善秸秆回收利用及监管。以六县(市)为重点,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循环利用”的治理路径,大力推动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场区美化亮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推进美丽牧场建设,不断提升畜禽养殖的标准化水平。加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引导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加快完善粪污收集、暂存设施。以种养殖密集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种养结合,积极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加强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农用薄膜源头防控,推广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地膜源头减量。推动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处理责任,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政府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开展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推动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以蔬菜、经济作物为重点,推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生态农场。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肥料高效施用技术。加快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因地制宜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七)危险废物全过程无害化

从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工业源危险废物入手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以铝灰渣、飞灰、实验室废物为重点,推动郑州都市圈联防联治,补齐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中的漏洞和短板。

1.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以铝加工、电子信息行业以及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次生危险废物为重点,加强危险废物申报及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核查。完善郑州都市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系统,建立跨区域监管联动机制、源头溯源机制,健全跨区域非法倾倒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转移合作与利用处置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运行。巩固和拓展小微企业收集试点工作,科学布局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范化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严格铝加工行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鼓励铝加工行业有熔炼设施的企业优化工艺设计和操作技术,减少铝渣、铝灰产生量。(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制定铝加工行业铝灰渣的规范化管理指引,推广盐渣全量利用技术以及铝灰渣在生产钢渣促进剂、铝酸钙方面的工程应用。加强对铝加工行业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避免非法倾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推动飞灰综合利用。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自建填埋场外,原则上不再另行新建飞灰填埋场。立足现有“水洗+水泥窑共处置”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加强飞灰水洗废盐处置途径监管。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等技术部门合作,开展飞灰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鼓励飞灰高温熔融、高温烧结、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开发应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5.强化实验室废物监管。以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以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工业企业为重点,制定实验室废物管理指南,建立产废机构与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或处置企业的长期合作、定向处置机制,提升实验室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实现实验室废物收集覆盖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6.筑牢医疗废物处置基线。统筹城市发展需要,加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规划医疗废物移动式处置设施和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进程。全面核查农村区域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建立完善周转站、集中收集周转中心。出台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方案,制定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落实应急处置全流程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八)无废理念全民普及化

以“无废‘郑’当时”为口号,加强“无废城市”科普知识和建设成果宣传报道,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的知晓度,提高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使“无废”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1.打造“无废城市”窗口。发挥“枢纽+物流+开放”的延伸效应,将郑州东站建成“无废高铁站”,带动郑州市其他火车站共同建设“无废铁路网”,并建设郑州都市圈“无废专列”,形成“无废城市”文化共享。(牵头单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将郑州汽车客运中心站建成“无废车站”,打造“无废”交通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无废城市”宣传方案,依托国际现代化农业博览会等重大庆典活动及“正观”、“郑好办”等平台,以传统模式与创新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无废‘郑’当时”为主体的立体化宣传活动,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精神的“无废”元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氛围,将郑州打造成黄河流域“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窗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制定“无废细胞”建设实施细则,以打造“无废机关”为引领,开展以企业、社区等场所为阵地的“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1000个“无废细胞”。借助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静脉产业园建设“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基地,依托黄河文化公园和文博公园创建“无废公园”,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无废城市”科普教育基地。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配合航空港区建设“无废机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开展“无废城市”教育。借鉴先行试点城市“无废城市”教育成熟案例,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课程、“培养生态环保后备军”活动、“院士专家进校园”系列讲座等教育,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无废”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通过学生群体向全社会传播“无废”理念。(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利用“无废城市”窗口和“无废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活动,促使“无废”理念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技术研发、强化政企共进等方式,搭建“高位推动、政策引领、科技创新、金融助力”的郑州“无废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协调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日常工作,有序推动“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和承担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推动落实河南省“5+1”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联络合作机制,在技术成果、降碳机制、制度监管、市场优化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打造郑州市“无废城市”中原样板,辐射带动郑州都市圈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坚持政策引领

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建立郑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确定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无废城市”相关政策,统筹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引领绿色经济发展。借助“数字郑州”建设工作,推动生活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监管平台的一体化搭建。

(三)推动技术研发,坚持科技创新

引进国家顶尖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谋划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创建,邀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利用高值化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积极引进、推广各类新工艺、新技术,促进技术孵化和产业落地,形成区域性环境治理产业与技术研发融合的创新高地。

(四)强化政企共进,坚持金融助力

加强与上级发展改革、金融、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全力争取国家、省财政投资补助、债券专项贴息及银行绿色贷款等。对标国内一线城市,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投融资试点建设,开展企业相关政策培训,支持环境治理企业融资上市,填补河南省固废处置企业上市空白,提升郑州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固废管理水平。

绍兴创建无废城市的三大经验和三化建议

绍兴创建无废城市的三大经验和三化建议

时间:2023-04-07 16:04:38 转自:固废产业服务平台 

自2019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绍兴市围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布局“无废城市”精细化建设,绍兴市无废办全程牵头、全程指导、全程把关,三年间共打造出1473个“无废细胞”。其中,2021年成功创建3家省级“无废工厂”、1家省级“无废医院”;2022年,8个“无废细胞”列入省“百优无废细胞”名单,绍兴市奥体中心入选全省首批“无废亚运”场馆。其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探索实践。

一是系统谋划,建立完善的工作和考核机制。2020年,绍兴市在浙江省率先试点“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成功构建绍兴市“无废细胞”评价指标与创建程序,为《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和《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的制定提供试点经验。此后绍兴市每年发文部署“无废细胞”建设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与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绍兴市率先构建了“部门间合力推进、部门内专人负责”的“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机制,将“无废细胞”创建纳入各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红”“黄”示警。

二是创新方法,注重标准化建设,首创第三方考核。2021年,绍兴市主动承担浙江省“无废细胞”数字化改革工作,依托浙江省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平台牵头开发“无废细胞”模块,于2022年成功上线并在浙江省推广应用,自此“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由线下转为线上。在省级七大类细胞基础上,绍兴市创新构建了以学校、小区、城市公园、医院、工厂、超市、饭店、景区、机关、工地、乡村、园区等十二大类元素为主体的“无废细胞”建设体系,并力推“无废细胞”标准化建设,率先开展团体标准《无废工厂评价标准》的制定。此外,强化“无废细胞”建设全过程指导,指定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应细胞的创建与评估事宜;严格“无废细胞”验收工作,明确验收流程与验收方法,在浙江省首创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协助开展全市“无废细胞”验收,以线上资料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无废细胞”建设保质保量。

三是全民参与,让无废理念融入公众生活。绍兴市通过建立“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基地、拍摄“无废细胞”宣传片、开展“无废”进校园和“无废”动漫活动等方式,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无废细胞”建设。结合当地文化特色,选取“无废小师爷”作为绍兴“无废城市”代言人,利用“无废学院”子平台“无废之窗”等功能加大“无废细胞”宣传力度。

绍兴“无废细胞”建设进展剖析:初步形成创建经验模式,

仍需继续加强“细胞”积极性和工作灵活性,推动细胞深度融入“无废城市”创建

绍兴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推动全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与节能减排等方面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成效显著,取得了2021年浙江省首批“清源杯”三星等多项荣誉。在总结“无废细胞”建设经验的同时,阶段问题也如影随形,对比分析如下。

一是“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成果,但作为创建主体的“细胞”积极性有待提高。绍兴市通过制定一套完整的受理、评估、复核、认证公示和监督管理流程,形成了县(区)、市两级部门评估打分、审核、复核,市无废办抽查验收的“无废细胞”创建模式,“无废细胞”数量与质量均得到了有效提升。然而各类细胞载体主动创建意愿仍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一是现有“无废细胞”创建门槛高、评价指标严;二是“无废细胞”缺乏有力的奖励机制。

二是创建体系逐步健全,评价指标有待优化。绍兴市积极开发“无废细胞”新类型、推动“无废细胞”团体标准制定,已形成市级十二大类、县(区)十一大类的细胞类型,每种类型配套了二三十项评价指标,从基础环境、固体废物管理、减污降碳、制度体系、数字赋能、科普宣传、加分项等多方面进行系统评价。有效地推动了浙江省“无废细胞”体系建设的同时,也暴露出评价指标不够精准的弊端,增加了细胞创建的难度,加大了政府部门验收审核的工作量与评估打分的不确定性。

三是数字化赋能优势凸显,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发挥。绍兴市作为浙江省“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的先头军与主力军,通过对“无废细胞”在线申报平台的开发与迭代升级,有力支撑了浙江省作为全国“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省的地位。当前“无废细胞”平台的作用仅限于细胞申报与审核,功能相对单一,未能体现细胞载体推动“无废细胞”创建的动态提升过程。并且作为“浙里无废”的子场景之一,“无废细胞”与其他应用的协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对“无废城市”乃至多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的整体智治综合效应仍需加强。

建议:“无废细胞”创建应重视“三化”

绍兴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模式探索和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其存在的问题也是全国多个城市的共性问题。南京所与绍兴市无废办深入调查研究、系统梳理总结,提出了“无废细胞”创建的“三化”建议,为全国“无废细胞”创建提供启发。

一是创建模式普适化。降低“无废细胞”参与门槛,以“承诺参与、宽进严出、逐级拔高”的新思路,探索实施“无废细胞”五星评选制,由低到高制定一星至五星评价要求。鼓励申报主体由“一星无废细胞”开始申报,结合自身能力将“无废细胞”水平逐级提升至五星。健全配套、落实相应扶持与奖励政策,探索三星以上“无废细胞”实施县、市财政“以奖代补”等差异化资金补助措施,激发细胞创建热情、营造全社会形成“无废细胞”创建之风。

二是评价体系精准化。优化“无废细胞”评价指标,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原则推动“无废细胞”建设标准体系构建,加快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创新“无废细胞”验收方法,多从固废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等角度,研究制定特征指标,降低“无废细胞”创建成本与时间。重点实现“无废细胞”创建对“无废城市”建设贡献的可量化,探索“无废细胞”与“无废指数”相结合,进一步反映创建成效。

三是创建方式信息化。依托国家、地方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线“无废细胞”在线申报功能或提供数据接口,支撑“无废城市”数字化建设。开发“无废细胞”可视化应用场景,围绕“整体智治”的理念,贯通与其他各类固体废物数字化平台的链接,助力固体废物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数字化管理。

浙江金华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减污降碳

浙江金华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减污降碳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浙江生态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地方积极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开展城市、产业园区、典型企业、政策机制等多层面、多类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持续开展,强化交流互鉴,生态环境部综合司近期组织地方推荐了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典型案例。现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题陆续发布。

浙江省金华市赤岸镇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实施路径,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将生活垃圾处理及传统造纸、印染产业废弃物处置与能源供给需求相耦合,形成了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协同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双循环”发展模式,2022年入选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并被评为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创新模式 构建资源“双循环”体系

园区创新资源循环模式,构建资源“双循环”体系,即社会层面的资源外循环和园区层面的资源内循环。在资源的充分循环利用过程中,实现碳污循环和源头减量,取得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经估算,每年可减少约136万吨二氧化碳、1103.4吨二氧化硫、1029.4吨氮氧化物、614.7吨烟尘排放。

社会层面“外循环”。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核心,构建全社会废纸、生活垃圾、城镇污泥等资源回收、处置、利用的循环体系,最大限度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年回收利用废纸总量稳定在50多万吨,生产包装纸 60 余万吨;年处理生活垃圾超 100 万吨,可消纳义乌城乡全部垃圾;年处置城镇污水、园区污水净化产生的污泥36万吨,有效解决了城市污水处理中的污泥出路问题;处理餐饮垃圾19万吨/年;对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破碎和回收利用,形成1万吨大件垃圾和4万吨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能力。同时把固体废弃物转化为热能、电能,向园区和周边用能企业供给气冷电。

园区层面“内循环”。实施固废、废水、废气等资源“内循环”利用,实现各类资源“零浪费”。造纸污泥经干化除水后用于焚烧发电,年处理造纸污泥3万吨;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渣,按工业固废和金属材料分类处理,用于生产建筑材料和回收利用;造纸废水处理达到工业用水标准后回用。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每吨纸耗水小于5吨,远优于行业标准8吨水平。

通过社会层面的垃圾、污泥等废弃物分类处理处置“外循环”,实现源头减量化,并将部分废弃物通过园区“内循环”作为原材料,进行垃圾发电、集中供暖和循环利用等,供应社会能源利用,实现内外循环闭环运转。

园区持续推动废水、废气、固废等各类污染物高标准治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各要素减污降碳协同能力。

废水处理方面,采用A/O(厌氧好氧)工艺处理污水,后续接芬顿深度处理,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实施污水回用工程,实现“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废气治理方面,锅炉配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GGH(烟气换热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组合工艺。尾气部分进行余热利用,各项指标优于欧盟标准。

固废处置方面,建设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包含2条日处理规模600吨的炉渣处理生产线和环保砖生产线,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泥干化焚烧后的废渣,将废渣应用于环保砖和建筑骨料生产,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利用。

“十四五”期间,园区将继续推进污水沼气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及气冷电多联供技术开发、生物质发电、屋顶光伏、飞灰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

强化机制 实现智慧化精准管控

园区积极构建基于资源循环利用、印染产业和造纸产业三大板块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全过程智慧化精准管控。

垃圾焚烧发电厂数字化管理。开展智能收运生产控制系统、安全保安系统及智能宣展、监测系统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有效提高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

智慧环卫建设。建设智慧环卫系统,将垃圾进行分类及运输,送至专业处理车间,真正做到集收、运、处置于一体。

印染园区数字化改造。建立园区智慧能源平台和碳排放信息管理平台,为入园企业集中提供“水、电、汽、气”,并实时监测节能控制和余热回用,实现能源、水资源消耗动态过程的信息化、可视化、可控化管理,实现印染行业从单一装备的智能化向整体工厂的智能化转变。

浙江率先推出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

浙江是如何率先实现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

发布时间:2023-04-01 来源:杭州日报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已渐成趋势。据统计,自2021年以来,已有50座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拟掺烧市政污泥、厨余(餐厨)垃圾及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掺烧的工业固废种类包括: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等。

近日,浙江省推出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推荐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独有偶,去年十月,四川省南充市也曾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某技改项目进行环评公示。

当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有哪些难题要解?环保企业如何更好地发挥技术优势?也成为目前行业普遍思考的问题。

01当工业固废“困局”碰上垃圾焚烧“难题”

工业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处理是我国固废处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70多年,中国工业发了翻天覆地的变化。C919飞机一飞冲天、复兴号高速列车奔驰大地……一批批重大技术装备问世,标志着“中国制造”核心竞争力持续升级。世界银行显示,2010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已超过美国,成为第一制造业大国。在世界5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当中,有220多种工业产品中国产量占全球第一。

工业的蓬勃发展带来了规模巨大的工业固体废物。数据显示,我国固废年产生量超过100亿吨,其中一般工业固废约33亿吨,占据近1/3的体量。与此同时,历年堆存工业固体废物总量超过600亿吨,占地超过200万公顷。如此巨大的体量,以及不断攀高的增量,都让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注定无法“平凡”。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逐年增加,再加上历史堆存量大、性质复杂、资源化利用受限等因素,工业固废堆存占用大量土地,环境污染隐患突出,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

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显著增强,累计在运行的焚烧厂数量超过800余座,在产能急剧增加的同时,大多数省份面临着入场垃圾量不足的问题。据E20研究院调研显示,当前我国垃圾焚烧厂平均负荷率约为60%,很大一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厂未能达到满负荷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能有效解决一般工业固废“没地去”、焚烧企业“吃不饱”的难题。协同处置工业固废是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掺烧工业固废,发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能力和优势,既可有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产能,又能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也是实现“无废城市”的重要手段。 

相对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含水量低且均质化程度高,其热值远高于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引入工业固废,既能弥补生活垃圾热值不足的问题,还能有效解决垃圾焚烧厂入场垃圾量不足的问题,协同焚烧能在垃圾“质”和“量”上助力发电效率的提升,因此,生活垃圾焚烧掺烧工业固废的研究和应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02突破技术难题“固废专项”年度亮相

工业固体废弃物因种类繁多,其与生活垃圾相比,成分更加复杂,产量和各组分比例会随时间和地点变动而产生较大的波动,掺烧工业固废可能会对整个工况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理工业固废需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这也会对烟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提出新的需求。工业固废的数量和种类还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如何处理这些新型废物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如何借助协同处置工业固废,提高垃圾焚烧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增加发电收益水平等成为焚烧企业解决工业固废协同处置的难题。

以全产业链环境综合服务提供者走出了一条卓越的技术引领创新之路。固废云杭州团队在产业链数据整合对接上投入项目并深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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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技术成果涉及基础理论研究、高效发电技术、烟气再循环技术、污染物深度控制技术、火焰图像识别算法、智能焚烧系统等十余项技术成果,并已在康恒环境及参与单位超20 个运行项目推广应用,掺烧项目总处理量超2万吨/日,超1900吨/日新增掺烧量,总掺烧比约10%。

其中“嘉兴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已投入商业运行,该系统覆盖固废收集、分拣、贮存、转运全流程,不仅实现了嘉兴市中小企业工业固废网络化收集、数据化监管、集中化处置的全过程追踪,还实现了产废企业、收集平台、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及相关固废管理部门的实时信息共享,实现各方精准调配,实时监控管理,提高环保监管部门的固废管理全覆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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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不止是技术创新固废专项收获广泛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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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是固废专项的另一关注点。截止2023年,项目已培养具有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0人,其中浙江大学王老师博士后顺利出站,钱老师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表示:企业不仅是一个技术创新主体,要解决技术问题,还是科学研究的主体,需要企业提出新的方法、新的科研范式、新的领域研究、新现象的解释,以及怎么转化为技术、高科技产业。

废轮胎价格快速上涨,轮胎翻新行业发展如何

废轮胎价格快速上涨,轮胎翻新行业发展如何

时间:2023-03-31 来源:中国环境部转载

再生橡胶生产在我国是废橡胶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式。我国再生橡胶产量占世界再生橡胶产量的73%。轮胎作为最主要的橡胶制品,也是再生橡胶应用最具潜力的对象。从当前数据来看,再生橡胶在力车胎上的使用量最大,占再生橡胶生产量的40%。

然而, 中橡协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祁学智告诉本报记者:“我国轮胎翻新量近几年出现下降趋势;翻新企业的产能利用率普遍不高,只有38%左右,比2021年进一步降低。”

翻新轮胎市场接受度不高,翻新企业只能“捆绑”在大型矿业公司和运输集团身上

祁学智说:“轮胎翻新是国家鼓励的废橡胶综合利用处置方式之一,也是国际上公认的减量化的重要方式。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近几年翻新规模出现下降趋势,翻新企业的产能利用率普遍不高。从市场情况来看,翻新轮胎进入市场销售的比例很低。翻新企业主要是通过和大型矿业公司及运输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翻新业务。翻新轮胎的品种也主要集中在载重轮胎上。工程机械轮胎胎体使用时破损严重,报废率高。有实力的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更倾向于使用大品牌的旧轮胎进行翻新。”

据专家介绍,这种合约式的业务模式保障了翻新企业的业务量,有利于翻新企业和旧轮胎供应方建立较为稳定的供需关系,节约运输费用。但相对固定的市场也制约了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地域性,使翻新企业只能“捆绑”在大型矿业公司和运输集团身上,自身发展空间和经营利润难以保障。而微薄的利润又很难保障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上取得新的进展。

因此,祁学智认为,轮胎翻新行业要取得更大的发展,需要政策层面进一步推动,比如,轮胎产品从生产开始就要将翻新考虑进去,明确翻新产品的使用标准。翻新企业也要进一步转变思路,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的服务,严格执行翻新标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推动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市场供需失衡,报废轮胎量在下降

废轮胎价格快速上涨,再生橡胶生产成本高企

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务民告诉记者:“我国的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感受到产品价格波动的压力增大。2022年,原油、天然气、粮食、化肥、有色金属等价格都大幅上涨。油价的波动直接影响着其他大宗原材料、基础化学品和粮食等价格震荡。这也对废轮胎的价格产生了较大影响。当前,废轮胎价格还在2000元/吨以上。”

此外,热裂解项目的快速上马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废橡胶热裂解是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处置方式之一。其中,裂解油是废橡胶热裂解的主要产品,目前主要用作燃料油生产。

祁学智告诉记者:“自2019年开始,示范项目的带动、裂解技术的进步以及行业内企业的推动,使热裂解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一些项目快速上马。2021年,在油价走高的背景下,又出现不少热裂解新上项目。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年底,两年时间里,我国热裂解新上项目达42个,合计新上项目年产能近900万吨。新建项目的快速上马给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产业带来了巨大增量,也使我国废橡胶的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甚至在全国范围内推升废轮胎价格。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整体发展逐步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

据悉,随着废轮胎价格的快速上涨,市面上废轮胎胎源紧张,2022年下半年出现了不少再生橡胶工厂停工、停产的现象,其中以江西、山西、河北、山东等省最为突出。专家担心,若停产持续,我国橡胶工业将受到严重影响,这会进一步推高天然橡胶等商品的价格,削弱我国橡胶工业的竞争优势,危及橡胶行业产业链安全。

此外,推高原材料成本的,还有报废轮胎量的下降。

祁学智介绍:“从2020年开始,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出现了一个新的变化,那就是虽然汽车保有量依旧在增加,但综合来看,废橡胶的产生量却在2020年出现了见顶回落,2021年继续回落。这是因为废轮胎主要来自卡车、客车轮胎,随着更多耐磨轮胎的使用、公路超载现象的减少,载重汽车的轮胎报废周期从7个月—9个月延长到一年以上。乘用车保有量虽然增加较多,但由于乘用车轮胎相对较轻,且报废周期偏长,其增长不足以弥补卡车、客车轮胎报废量的减少。

建议分类处置、梯次利用, 做强品牌

严格遵守减量化优先、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兜底的处置原则

祁学智告诉记者:“虽然我们克服疫情的影响,再生橡胶行业发展出现了很多积极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行业发展也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行业转型升级要加快推进;二是废旧轮胎价格波动加剧,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再生产品的应用水平还没有得到突破性的提高。”

据悉,基于再生橡胶行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中橡协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通过总会向国家工信部提出了“分类处置、梯次利用”的建议,建议我国废橡胶行业的综合利用应该避免资源浪费、避免盲目投资、避免污染环境和无序竞争。应科学规划,对废橡胶综合利用坚持分类管理处置,实现梯次利用,严格遵守减量化优先、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兜底的处置原则,最大限度地推进橡胶的资源化利用,实现高值化利用。建议首先应该翻新,不能翻新的,应将胶粉、再生橡胶的生产和应用作为资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径,其主要来源为轮胎宽度9英寸以上的废轮胎。轮胎翻新应作为固废减量化的主要方式,热裂解应作为无害化兜底的最终方式,其主要原料来源应为废旧乘用车胎、力车胎和各种橡胶杂件。

吕务民说:“再生橡胶行业缺少过硬品牌,造成议价困难,这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因此,要做强品牌,形成差异化发展的良性竞争格局。没有品牌的产品最多只能卖性价比,不可能卖出产品的溢价、品牌的溢价。”

西安榆林列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西安榆林列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榆林两市被列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将此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实施的102项重大工程资源节约利用类项目。为推动该项工作,2022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在全国组织开展60个左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得到完善,再生资源加工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再制造产业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土地、金融、监督管理等支持政策得到进一步强化。

西安作为特大城市,废旧物资产生量日趋扩大,亟需在回收网络、交易市场、产业集聚、土地要素保障等制定对策;榆林煤炭、电力、化工等产业发展较快,废旧大型工矿设备、报废工程车辆、废旧轮胎等大宗物资也日益增多,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方面具有领头羊效应。对此,在各市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级相关部门推荐,省政府审核、国家复核,最终国家确定,西安、榆林两市列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和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统筹指导西安(铜川)一体化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发挥各自资源富集、用地保障优势,打造全省区域协作、长短互补的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指导榆林发挥晋陕蒙宁区位优势,打造能源化工产业大宗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区域示范中心。同时,将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两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建设,完成示范城市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据介绍,陕西省发改委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指导西安(铜川)一体化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打造全省区域协作、长短互补的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指导榆林发挥晋陕蒙宁区位优势,打造能源化工产业大宗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区域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