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 2024年5月

无锡市“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购公告JSZC-320200-JZCG-G2024-0022

发布时间:2024-05-22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无锡市“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购公告 JSZC-320200-JZCG-G2024-0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代码:2402-320200-89-04-658294

  建设内容:1.“无废城市”驾驶舱:建设总览一张图、五张清单一张图、固废监管一张图、无废细胞一张图、无废指数一张图等主题,实现对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全景管理;2.建设跟踪:梳理“无废城市”建设核心业务,构建线上调度机制,同时通过建设总览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并定期发布工作通报;3.社会共建:打造无废细胞、无废学院等功能模块,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渠道,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满意度;4.一网统管:统筹集成相关业务管理应用,通过五大类固废闭环管理、天空地一体化管理、风险管理及固废E本账,提高风险发现能力,实现各类固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5.决策支持:通过无废指数、评估考核、固废专项分析等功能构建无锡市“无废城市”决策支持体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

  投资总额:517.6万元

  项目单位: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批复单位: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批复文件:锡行审投许〔2024〕53号

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022 

项目名称:无锡市“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471.9737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71.9737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335室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咨询联系人:孙茂;电话:0510-81827113

采购人质疑受理联系人:孙茂;电话:0510-81827113

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李洋;电话:0510-81827759

山东泰安:打造危废监控平台

时间:2024-05-28  来源:山东科技局

山东泰安:打造危废监控平台

今年5月以来,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分局)聚焦“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固危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全力解决辖区固危废处置难题,助推“无废城市”建设进入新局面。

开发区分局对辖区90余家产废企业和危废贮存场所,规范企业标志标识张贴、台账记录、网上信息填报、安全处置等流程。规范工业领域固废管理处置,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石膏产生量7.53万吨,依托泰安市建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并转化为原料,利用率达到100%。目前,全区共完成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利用达7.6万吨。

依托全省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开发区分局推动建设重点产废企业危废贮存设施全视频监控平台,推动危险废物从源头产生、收集暂存、转移运输、终端利用处置全过程,做到“正向无缝衔接、反向精准追溯”,为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开发区分局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执法帮扶,以常态化检查方式,加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产废单位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能力。通过帮扶6家企业发现,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内油漆桶未加盖、部分危废未粘贴小标签等13个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固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市政环卫监测中心:

《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减排、资源化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本办法建筑垃圾均指城市建筑垃圾。

建筑工程砂石土管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等由相关部门按国家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三条 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主导、社会主责,分类处置、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局统筹全市建筑垃圾的行业管理,加强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其所属的环境卫生事务机构负责。区县(含自治县,下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建筑垃圾具体管理,做好辖区建筑垃圾规划、行政审批和其他日常监管等具体工作,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

公安、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相关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相关工作。

本市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促进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行业自律和规范。

第六条 本市推动建立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确保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第七条 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配合辖区人民政府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积极推动落实辖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第八条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临时存放并计划回填的应落实好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治等相关措施。

第十条 建设工程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排放前向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建筑垃圾产生核准。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因抢险、救灾等需要紧急排放建筑垃圾的,以及其他按规定不用办理产生许可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装修垃圾堆放地点设置应当方便堆放。

第十二条 拆除垃圾和居民自建房建筑垃圾按照装修垃圾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进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工程泥浆应当经过干化处理。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

第十五条 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道路行驶的运输车辆应当符合规范,保持整洁、密闭、分类运输,禁止带泥上路;

(二)保持运输车辆的行驶及装卸记录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

(三)按照核准证规定的时间、路线收运建筑垃圾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倾倒建筑垃圾;

(四)随车携带相关核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造成道路及环境污染的,应承担清理义务,未及时清理对道路交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由辖区城市管理或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并依法处置。

第十六条 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应当向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从事工程回填、道路建设、矿山修复、绿化造景、资源化利用等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场所应当遵守前款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出口应当进行道路硬化,设置视频监控、车辆冲洗等设施设备,记录车辆出入,保持进出道路、运输车辆清洁。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运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按照核准证所载信息接收建筑垃圾;

(二)保持相关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三)建立如实记录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产品去向等台账信息,并向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方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提供。

(四)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建档备查;

(五)不随意接收未经脱水干化处置的工程泥浆;

(六)不接收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等其他未经核准的固体废物;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倾倒地、抛撒地、堆放地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理并依法处置。

第二十一条 本市倡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可以享受税费、信贷等优惠的,应当予以支持。

鼓励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单位结合建筑垃圾种类、物料特性和处置工艺实施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对工程渣土直接用于土方平衡、道路建设、矿山修复、工程项目回填,对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墙体材料、道路材料、水泥混合材料、生物质燃料等产品。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关利用标准。

政府投资工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工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的价格由市场进行调节。各区县应当公开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收费价格。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协调、联合检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强源头执法和全链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一)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

(二)擅自承运或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处置或者超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

(四)将其他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五)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 建筑垃圾管理应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筑垃圾源头产生、行政审批、运输单位及车辆、处置场、资源化利用场、违规失信、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的数字化监管。

信息化平台应积极争取与其他相关平台在建筑垃圾准运、运输路段、车载GPS、车辆号牌、通行管理、驾驶员等相关数据上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力争实现对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管控和流向追溯。

第二十八条 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机制建设,推动行业信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安全监管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状况、运输和处置单位及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年固废处置展望:废弃物循环利用引发新一轮“风口”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作者:中国环境报  

2024年固废处置展望:废弃物循环利用引发新一轮“风口”

回顾2023年固废处置行业,可以看出,不论是垃圾焚烧、环卫领域亦或是工业固危废领域,在进入成熟发展期后都在朝着精细化运管方向挺进。而精细化运营管理势必为上下游环保企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延续2023年固废处置行业的热度,2024年开年县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开展火热,同时垃圾焚烧项目热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大型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项目陆续释放,新能源环卫装备从试点项目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再次被重点提及,有望成为固废行业发展“新风口”。

“县级”垃圾焚烧市场广阔,积极探索余热利用

2023年可以视为垃圾焚烧“下县”元年,国家大力推进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据统计,我国拥有2843个县级行政区,但县域地区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并未得到有效覆盖,县域垃圾焚烧市场前景广阔。

但同时也应正视县级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数量带来的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用能力不足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不足的问题。且就目前行业发展来看,上述两类问题普遍存在。

如何解决上述两类问题?针对生活垃圾产生量不足,目前行业比较普遍的做法是通过协同处置餐厨/厨余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等其他固体废物来满足项目的正常产能需求。

垃圾处理费用则是地方政府向垃圾处理企业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以及实际生活垃圾处理量来支付的费用。针对政府支付能力不足,从政府角度来讲,可以完善地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制度;从企业方面来讲,政府支付能力不足是导致企业应收账款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则要做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而增加余热利用就是目前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开源节流”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厂的热利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方面,垃圾焚烧企业可以通过烟气余热利用、蒸汽再热、循环水热泵等多种技术手段,可有效助力垃圾焚烧电厂余热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电厂能效及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对外供热的方式,提升热利用效率。

导致我国垃圾焚烧项目热利用率低的原因之一是项目选址问题,作为优质热源提供者——垃圾焚烧项目大多选址偏僻,周围没有用热需求的工业企业或居民区,导致热能白白浪费。针对这种情况,百川畅银将目标瞄准了移动储能供热,通过车载运输的方式将热量储存在供热车中,运输至用户侧,经过简单的管道连接即可对外释放并供应热量,完成供暖/热需求。

此外,近期越来越多的垃圾焚烧项目开始启动供热/汽管道铺设工程,实现远距离的对外供热。

2024年1月10日,城发环保能源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热改造工程启动招标;

2023年11月14日,西咸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暨能源绿岛供热项目(一期)正式建成投运;

2023年8月16日下午,新航城公司下属北京新航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安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安定垃圾焚烧发电厂余热长输供热项目落地临空区;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垃圾焚烧行业也在不断发展革新,江苏、河南、上海等地先后发布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山东等地加大多个行业环保绩效创A力度。重重政策叠加下,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方面需更上一层楼。

排放标准趋严,也为烟气治理产业链中脱硫脱硝除尘企业、提标改造工程企业以及通用设备、材料企业提供了新的市场增量空间。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1小时排放均值为10mg/m3、30mg/m3、80mg/m3,堪称最严地标。如该标准实施,江苏省垃圾焚烧企业对脱酸、脱硝设施实施提标优化改造,并适当新增带式除尘器和活性炭的使用量,未来预计处理设施成本共计投入14.48亿元,每年增加运行成本4.52亿元。

环卫市场化率、新能源环卫装备使用率进一步提升

2023年,环卫行业市场化进程加快。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底,以区县数量为统计口径,城区环卫市场化率达到73%,农村环卫市场化率达到57%,全域环卫市场化率达到54%。

随着“双碳目标”发展战略的推进以及市场化率的提升,新能源环卫装备“亮相”的机会增多,从小规模新能源环卫装备采购的环卫试点项目逐渐得到普及应用。

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此后,山东、甘肃、四川、河南等省份也纷纷发文,鼓励适宜地区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并鼓励将新能源环卫车配备比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评审因素。

除了政策的大力支撑外,新能源环卫装备企业也是“铆足劲头”研发新品,以盈峰环境、宇通环卫等为代表的环卫装备龙头企业,其新能源环卫装备已进行多次优化迭代升级,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

从市场招标结果来看,2023年9月,超1.7亿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环卫清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开标,该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32辆环卫车和65套充电桩,其中新能源84辆。该订单是近年来全国金额最大的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车单一标段采购订单。

盈峰环境、宇通环卫、福龙马、徐工环境等知名环卫企业在过去的2023年,纷纷斩获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伴随着环卫装备的技术进步,叠加国家政策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大力推动,新能源类环卫车需求增速远超传统能源环卫车,市场前景可观。

重磅政策引领,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启新篇章

今年2月,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正式开启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篇章。

《意见》强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

2022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1.1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3.7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7.66%。相关机构预测,2023年中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将达到24.2亿吨。这与2025年40亿吨的利用量相比,还未过半。由此可见,未来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产业市场增量可观。

同时,《意见》的出台,为我国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施工图”。自循环经济理念提出后,我国从传统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到退役新能源组件等新兴废弃物循环利用,从物资回收利用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及一大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建设,方方面面经验不断积累,规模不断扩大,成效显著。

尤其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正值快速发展期,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机组大肆抢装“上马”,可以预见,未来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利用市场同样值得关注。

总结

固废处置行业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将迎来怎样的发展浪潮?是小而精的垃圾焚烧项目不断落地,还是大规模新能源环卫装备落地应用,亦或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进入建设高潮期?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但可以预料的是,在固废处置领域,这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成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4-04-10 09:50: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成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印发的《成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成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升至42%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45%左右,将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绿色交通出行是“减碳”重要途径。《方案》提出,成都力争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及运营里程达到850公里,铁路公交化运营里程达560公里;建成1000公里自行车骨干网络;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2%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全市新能源汽车达到80万辆,力争达到100万辆,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7万个以上,力争市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公路客运枢纽站充(换)电设施实现50%覆盖。

《方案》提出,成都将全面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到202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为此,成都将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建设光伏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引领区,构建“光储用”高端产业链,形成上中下游适配协调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锂电产业,研发关键材料、锂电池、电池管理与控制系统,推广动力锂电池和储能锂电池示范应用,按部署实施“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建设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项目,推动电池、电机、电控设计生产协同配套。

安徽废弃农膜兑换积分:回收新模式

时间:2024-05-0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安徽废弃农膜兑换积分:回收新模式

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难题向来令人头疼。然而,在安徽省绩溪县的田间地头,几乎见不到废弃的农用地膜、农药包装袋,这些塑料垃圾去哪儿了?答案在于被“生态美超市”悄悄收纳了。

“我们村的村民章继红把从地里收集的250多公斤废弃农地膜全部送到‘生态美超市’兑换成积分,此后家用的盐、纸巾、毛巾、洗洁精等生活用品可以在超市随时换取,不需要到市场去买了。”绩溪县伏岭镇胡家村“生态美超市”管理员胡宏兵笑着介绍,将废弃农地膜纳入“垃圾换积分”活动在当地颇受村民欢迎。

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2019年10月,绩溪县利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在全市率先创新性开展了34个“生态美超市”试点建设。目前,全县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已实现全覆盖。

在“生态美超市”,废弃农膜、塑料包装物、农药包装物等塑料垃圾都可以作为可回收垃圾兑换积分,然后用积分换取生活日用品。这一新颖的“积分易物”模式推出后,立刻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散落在田间地头的废弃农地膜、农药包装物回收率大大提高,有效从源头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一公斤废弃农地膜可兑换两个积分,3个积分换一斤食盐,8个积分可兑换一袋洗衣粉,回收废弃农地膜兑换的积分,在超市里积分体系里是最高的。”负责全县“生态美超市”运营的绩溪县环卫所所长冯旭惠介绍说,“每年的11月和12月是农地膜回收旺季,这一时间绩溪已进入农闲时节。废弃地膜多的家庭,往往将积分存在超市,每户都有一本兑换手册,随时来兑换。”胡家村“生态美超市”经营记录显示,胡家村农地膜兑换总量最多是在2021年,全村共5吨左右,仅11月就回收了超两吨。

据统计,自“生态美超市”运营以来,绩溪县11个乡镇81家“生态美超市”通过积分兑换累计推动回收农业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可回收物质18.8万公斤。“‘生态美超市’这一创新做法,不仅巧解了田间地头塑料污染回收利用大难题,而且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成本,有力守护了净土保卫战成效。”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水气土污染防治的一级主任科员刘梓说。

“目前,全县每年农膜使用量大约为82吨,主要用于大棚蔬菜、大棚草莓、地膜蔬菜、西瓜、菊花等栽培,农地膜应用面积为5203亩;回收处理农地膜68.6吨,回收率达83.6%。”绩溪县农水部门用实实在在的数据证实了“生态美超市”小平台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大作用。

打造固废处理新标杆,超百座城市建设“无废城市”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4日    来源:固废观察

超百座城市建设“无废城市”,打造固废处理新标杆

一座城市,一天会产生多少固体废物?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每天产生近2.6万吨生活垃圾,人均每天约1.2千克,如果用载重2.5吨的卡车运输,这些卡车连成一串,能够排满三环路一圈。加上各行各业在生产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体量更为惊人。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产生固体废物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介绍,目前我国各类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800多亿吨,年产生量近120亿吨,且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如此巨大的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和年产生量,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和利用,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资源造成极大浪费。”杜祥琬说。
目前,全国600多个大中城市中,有1/4的城市缺少堆放垃圾的合适场所,城市垃圾不合规处置时有发生。近年来,为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我国开展了“无废城市”建设。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提出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李金惠认为,“无废城市”理念与“双碳”目标高度契合,两者从不同的切入点整合经济体系中的资源流与废物流,减少原材料使用和废物产生,降低环境风险。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将有力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超百座城市建设“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指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生态环境部确定“11+5”试点,即在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改革试点。
2022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明确了31个省、区、市在本区域内“无废城市”的目标城市。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上榜,还包括山东威海、河北石家庄、吉林长春、安徽铜陵、陕西西安、甘肃天水、青海玉树等,“无废城市”建设拓展至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
业内人士认为,“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倒逼机制。
一方面,“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在要求。
固体废物与废气、废水在污染环境及其治理之间存在着“三重耦合”关系。首先,未经处理的固体废物因雨淋、蒸发、风蚀、自燃、化学变化等作用而污染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
其次,在废气、废水的处理过程中,一部分有害物质被转化成无害或稳定状态,大部分污染物则被转移到固相并以固体废物的形式进入环境,例如脱硫后的石膏、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
再次,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同样存在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的风险;处理的最终形态还是固体废物,例如固体废物利用、填埋和焚烧过程及最终产物。
试点实践表明,“无废城市”建设为系统解决城乡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路径,成为城市层面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固体废物的有力抓手。
每天产生量高达2.65万吨,固废治理需求迫切。威海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将各类固体废物本地无害化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由原来的每日2.2125万吨,提升到目前的每日3.185万吨。
另一方面,“无废城市”建设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吝涛认为,随着“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产业、消费和末端处理以及周边地理生态环境之间将会形成良性互动,推动高效、循环、集约和生态环境友好的技术创新,并辐射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相关领域,催生新型绿色产业。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也有助于智慧城市技术的应用,对固废产生、转运、处理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最终提升整个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化”减污降碳协同增长

废除纸质门票,启用一码(证)通票务系统,游客只需凭身份证和二维码即可游览全岛;在游客中心等地设有饮水设施或供水点,有效减少废弃矿泉水瓶、饮料瓶……在威海市刘公岛景区,记者能处处感到这里透出的“无废”理念。
“刘公岛景区门票电子化,每年就可节约纸张2吨,如果把A4纸堆起来达15层楼那么高。”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陈志刚说。
近年来,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无废”为主线,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助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首先,以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为着力点,推动生产生活绿色低碳转型。——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将碳排放控制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比如,江苏省徐州市明确“鼓励产业园区间、企业间进行工业固体废物承接利用,共享基础设施;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
——全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作为一座典型的旅游城市,自2019年入选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海南省三亚市已实现生活垃圾等固废产生总量负增长,重点打造以旅游行业为引领的“无废”文化氛围,已创建三批共38家“无废酒店”和13个“无废景区”。
——促进农业绿色化生产。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适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渔光一体、鱼菜共生等多层次综合水产养殖模式,推进渔船渔机节能减排。
寻山集团有限公司是威海市荣成市一家以海珍品种苗繁育、养殖和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多年来,该公司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多营养层次生态养殖模式”,改变以往单一养殖海带或贝类等现状,实行藻类、滤食性贝类、投喂性鱼类混合养殖,养殖按照7︰2︰1的比例进行搭配。
“这种模式形成了养殖生物间的相互促进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对降低二氧化碳总量、控制沿海近岸水域富营养化、改良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寻山集团爱伦湾国家级海洋牧场运营经理卞大鹏说。

其次,以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资源化利用。——强化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等产品。在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的名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记者看见一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吞”进餐厨垃圾在设备内经固液分离、油水分离及自动分拣装置,一会儿就能“吐”出废油脂、餐桌剩余食物和杂物。“废油脂经过深加工可作为航空用油和生物柴油的原料,餐桌剩余食物经过杀菌、祛臭及节能脱水无害化处理可以作为海洋生物等杂食动物的饲料原料。”该公司董事长周本留说。——深入推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利用水平,强化秸秆焚烧管控。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
以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为关键点,协同减排温室气体与污染物。
通过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和碳减排工作。
在威海市荣成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有限公司,一辆辆垃圾运输车正将从市区各地收集来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卸料平台卸至垃圾池内。“这些垃圾先在密闭的垃圾贮坑内发酵脱水,再被送到焚烧炉内焚烧。”该公司经理王晓明介绍。
“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经净化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各项烟气排放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王晓明说,“产生的炉渣经处理后,可作为路基填料或建筑材料加以利用。”
“近年来,威海已实现全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威海市住建局城管中心总经济师宋吉江介绍,目前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800吨/日,能够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日产日清,做到无害化处理率、焚烧处理率均达100%。

应对三大挑战

“无废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形成“无废社会”。下一步,“无废城市”建设需应对三大挑战。
——完善系统性解决方案。固废处理处置体现在源头减量化、分类回收、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多个环节,相互衔接、分工明确,共同组成了一个复杂系统。但现实中,有些地方“无废城市”建设仍缺乏固废处理处置的系统性、综合性的整体规划,固废综合利用率较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温宗国建议,全面调研城市各种固废产生的来源、种类、流动方向及如何处理处置的现状;把“无废城市”的理念按照指标体系制定成明确的可量化的建设目标;围绕国家“无废城市”重点领域和指标体系制定规划并实行,对不同类型的固废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从固废产生、分类、收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全过程,全面考虑基础设施建设、回收处理模式、商业化的建设和运营模式。按照城市特点因地制宜、按照固体废物属性分类施策,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系统性方案。
——探索多元融资方式。固体废物硬件设施齐备、管理水平高的城市,要在优化提升方面下功夫,向精细化管理方面迈进;硬件缺口大、管理水平比较低的城市,需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短板,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认为,有效投融资模式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发动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方政府资金来源的难题,避免增加地方债务,还可以拉动地方投资、补齐固废基础设施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议可以国开行政策性银行支持为重点,探索多元融资方式。”温雪峰举例说,徐州市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与国开行合作,以循环经济产业园2200余亩起步区建设为试点,创新性提出统筹建设内容、统筹还款来源、统筹增信方式“三统筹”融资模式,探索“走出去”推广复制路径,获得20年期、45.5亿元授信贷款。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近年来,国家、省、城市上下联动,各省市也加强了对本区域“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帮扶工作。例如,浙江省开展“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山东省威海市矿坑废墟再现绿水青山之“华夏城模式”;江苏省开展“无废运河”“无废园区”建设;湖北省开展磷石膏污染全链条治理;重庆市进行锰渣污染防治系统治理;云南省推广农业有机废物收运处一体化多元利用“顺丰洱海”模式。
下一步“无废城市”建设,除了发挥国家和各省市相关部门作用,实现精准指导与帮扶,还需鼓励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如鼓励行业协会承担“无废城市”建设共性问题的探索;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发挥平台作用,解决地方有项目但缺少技术、资金等问题。
另一方面,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综合办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段立哲建议,探索科学评估机制,依托“无废城市”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定期评估进展,总结经验和问题,不断优化我国“无废城市”走向“无废社会”的实施路径。

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4-05-10 1  来源:国务院

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编制绿色招标采购示范文本,引导招标人合理设置绿色招标采购标准,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等明确环保、节能低碳要求。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确定评标标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国办发〔202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坚持全国一盘棋,坚决打破条块分割、行业壁垒,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直面招标投标领域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纠治制度规则滞后、主体责任不落实、交易壁垒难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顽瘴痼疾,逐步形成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联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深化制度、技术、数据融合,提升跨地区跨行业协作水平,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有效凝聚招标投标市场建设合力。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按照统分结合、分级分类的思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标准,统筹短期和中长期政策举措,提升招标投标市场治理精准性有效性。

——坚持创新引领、赋能增效。不断强化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创新、运行模式创新、交易机制创新、监管体制创新,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转型升级。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

(一)优化制度规则设计。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着力破除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障碍。加快完善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基本规则和实施细则,优化招标投标交易程序,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探索编制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指数。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标准体系,按照不同领域和专业制定数字化招标采购技术标准,满足各类项目专业化交易需求。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

(二)强化法规政策协同衔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健全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招标投标的法规政策,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不得干涉招标人、投标人自主权,禁止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条件。

三、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三)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等自主权。分类修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加强招标需求管理和招标方案策划,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落实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责任。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四)健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机制。制定招标代理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完善招标人根据委托合同管理约束招标代理活动的机制。加快推进招标采购专业人员能力评价工作,研究完善招标采购相关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招标采购专业服务水平。治理招标代理领域乱收费,打击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

(五)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优化国内招标采购方式。支持企业集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探索形成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和供应链管理需要的招标采购管理机制。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科技创新、应急抢险、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

四、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六)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在勘察设计项目评标中突出技术因素、相应增加权重。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合理确定评标时间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积极试行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提升评标质量效率。

(七)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

(八)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优化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强化评标专家入库审查、业务培训、廉洁教育,提升履职能力。依法保障评标专家独立开展评标,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专家遴选到考核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等制度规范,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评价、动态调整轮换等机制,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

五、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九)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快推进全国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经营主体登记、资格、业绩、信用等信息互认共享。加快实现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支持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与招标投标交易编码关联应用。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统筹规划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提高集约化水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原则,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原则建设运营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应当开放对接各类专业交易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经营主体指定特定的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工具。

六、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

(十一)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理清责任链条,分领域编制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范围、程序、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对监管边界模糊、职责存在争议的事项,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领域归口、精简高效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

(十二)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移送线索的标准和程序,推动加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力度,将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线索作为公益诉讼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将串通投标情节严重行为的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和受贿行为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建立移送线索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十三)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创新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变,完善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功能,畅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监督监管通道,建立开放协同的监管网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数字化执法规则标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招标文件随机抽查力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同类项目资格、商务条件分析比对,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核查。

七、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十四)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适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修订相关刑事法律,依法严肃惩治招标投标犯罪活动。发挥调解、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作用,支持经营主体依据民事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招标投标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遏制恶意投诉行为。

(十五)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开展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和示范文本进行全面排查,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修订、废止。清理规范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注册、登记、报名等事项,不得以公共服务、交易服务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

八、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

(十六)健全支持创新的激励机制。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机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对已投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招标投标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和服务。

(十七)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编制绿色招标采购示范文本,引导招标人合理设置绿色招标采购标准,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等明确环保、节能、低碳要求。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确定评标标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十八)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九、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任务,清单化推进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要根据职责,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整合力量、扭住关键、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在改革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进数字化智慧监管等方面鼓励大胆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工作进展,加强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国家碳达峰试点(湘潭)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4-0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碳达峰试点(湘潭)实施方案》发布

《国家碳达峰试点(湘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3日正式对外发布,标志湖南湘潭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国家“一五”“二五”时期布局的老工业基地,湘潭积极开展碳达峰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具体来看,《实施方案》明确了碳达峰试点建设的两阶段目标:到2025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能源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试点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为国家重工业结构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到2030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能效水平获得大幅提升,战略性低碳新兴产业格局基本形成,试点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为如期实现碳达峰、加快推进碳中和,贡献湘潭力量,提供“湘潭样板”。

《实施方案》聚焦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加快城乡建筑低碳转型、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城市绿心生态价值提升六大主要任务,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全民行动三大配套措施,布局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碳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六大领域重点工程,实施光伏之城、智慧电力之城、废旧循环利用之城、绿色钢铁之城、绿色建筑之城、绿色交通之城、科技创新与绿色产业之城、绿色政策友好之城、伟人故里“一红一绿”双名片之城等九大标志性示范行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的共同努力。”湘潭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湘潭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可以有效激发城市和园区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完)

陕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时间:2025-5-10 来源:陕西商务厅

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5月14日,陕西省商务厅等14 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 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年增长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支持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鼓励更多使用智能型、绿色型、低碳型消费品,着力扩大内需,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协会及保险机构等制定汽车以旧换新优惠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汽车报废更新。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坚持省级和市县(区)政府联动,对消费者自主报废本人名下非营业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汽车置换更新。支持各市区通过发放消费劵等形式,对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非营业性载客汽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一定置换补贴。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提高二手车出口质量,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其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年销售额一定比例给予奖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便利车主交车。因地制宜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促进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各市区出台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商场等管理区域内设置新能源车辆专用停车位。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电家装以旧换新

(七)鼓励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推动家电换“智”,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畅通家电家居更新消费循环。支持各市区采取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劵等方式,对购买一、二级能效绿色智能家电和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者予以一定置换补贴。支持家电家居销售企业、各大家居卖场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鼓励各市(区)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家装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拓展家电家装消费信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废旧家电家装回收网络。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服务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给予一定支持。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对企业建设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给予一定补贴。(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以旧换新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提供居民全屋家电家装焕新团购套餐。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鼓励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模式。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支持家电回收、拆解等企业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开展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家电和电子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便利化。完善二手商品流通法规,落实二手商品鉴定、评估等相关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陕西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落实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市场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政策实施成效。(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陕西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和要素保障。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安排使用的指导监督,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商务部门要牵头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信部门要积极动员生产企业促销让利,核定符合支持条件的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目录。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促销活动。以消费促进年活动为抓手,以秦乐购消费促进系列活动为平台,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作,组织开展“陕靓焕新”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举办汽车巡展、蓝装家博会等消费品展会,举办新能源汽车专场、家电惠民消费季、家装焕新消费节等系列活动,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激发以旧换新工作活力。(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市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引导,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对汽车、家电、厨卫电器、灶具洁具等消费品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激发换新意愿和消费潜力。(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指导监督。实施方案涉及相关政策,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出台细化举措。各市区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和组织实施,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严禁将废旧汽车、家电家装交售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企业名单。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予以通报表扬。(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