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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分类与一般固废代码名录2024最新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22日印发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19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制定本目录。

第二条

本目录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等工作。本目录不作为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依据。危险废物的分类与代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按照本目录执行。

第三条

本目录的一级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划分,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第四条 本目录的二级分类按照产生源和物质属性进行划分。产生量较大的,以物质属性分类为主;其他以产生源分类为主。第五条 本目录的固体废物代码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第 1-3 位代表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第 4-6 位为固体废物的顺序代码,从 “001”到“099”;第 7-9 位为固体废物二级分类的类别代码,从“S01” 到“S99”,其中“S01-S59(不含 S08)”“S60-S69”“S70-S79”“S80-S89” “S90-S99”分别是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代码字段范围。 

第六条

本目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种类,是指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农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二级分类。(二)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对应的产生行业,对照《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确定。(三)固体废物名称,包括简称和描述两部分,固体废物简称 按照行业规范或约定俗成的方式进行命名,固体废物描述部分是对 固体废物较为全面的定义,主要从使用原料、生产工艺、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及污染特性等方面进行描述。第七条 本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第八条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与 代 码 目 录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工业固体废物 
SW01 冶炼废渣 炼铁 311-001-S01 烧结烟尘灰。烧结原料在烧结过程中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
311-002-S01 高炉渣。在高炉冶炼生铁过程中,铁矿、焦炭中的灰分和助熔剂以及不能进入生铁中的杂质形成以硅酸盐和氯铝酸盐为主的浮在铁水上面的熔渣,主要成分为CaO、SiO2和Al2O3。 
311-003-S01 高炉瓦斯泥。高炉炼铁过程中高炉煤气洗涤污水排放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而得到的固体废物,由铁矿物、铁氧化物等组成,呈黑色泥浆状。
311-004-S01 高炉瓦斯灰。高炉炼铁过程中随高炉煤气一起排出、经除尘器收集得到的粉尘,呈灰色粉末状,粒度较高炉瓦斯泥粗,铁矿物以FeO为主。
炼钢 312-001-S01 钢渣。转炉或电炉炼钢产生的渣,包括氧化渣、还原渣和冶炼渣,主要成分为SiO2、Al2O3、CaO、MgO、FeO。
312-002-S01 转炉尘泥。钢铁冶炼的转炉废气除尘后的粉尘或尘泥。
312-003-S01 轧钢尘泥。在轧钢过程中回收的尘泥,不包括含油、含酸碱的尘泥。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312-004-S01 脱硫渣。炼钢过程的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渣。
SW01 冶炼废渣 钢压延加工 313-001-S01 氧化铁皮。钢材锻造和热轧热加工时产生的氧化铁皮及边角料。
铁合金冶炼 314-001-S01 铁合金渣。铁合金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包括镍铁渣、锰铁渣、硅锰渣、硅铁渣、铬铁渣、高碳铬铁渣等。 
314-002-S01 锰渣。电解金属锰、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硫酸锰生产过程中,锰矿粉(通常为碳酸锰矿粉或氧化锰矿粉)经硫酸浸取、固液分离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电解金属锰锰渣、电解二氧化锰锰渣和高纯硫酸锰锰渣。
314-003-S01 电解锰阳极泥。电解锰生产过程中,电解液中的锰、铅等元素在阳极附近被氧化,于阳极板区域附近的电解槽中形成的沉积物。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001-S01 铜冶炼渣选尾矿。渣选矿系统选矿后产生的尾矿,含有铅、砷、镉、铜等重金属及硫等其他固态矿物成分等。 
321-002-S01 铜冶炼贫化渣。铜熔炼过程中贫化电炉产生的废渣,含有铅、砷、镉、铜等重金属及硫等其他固态矿物成分等。 
321-003-S01 铜冶炼熔炼渣。矿铜熔炼环节产生的熔炼渣,含有铅、砷、镉、铜、汞等重金属及硫等其他固态矿物成分等。 
321-004-S01 铜冶炼吹炼渣。矿铜吹炼环节产生的吹炼渣,含有铅、砷、镉、铜、汞等重金属及硫等其他固态矿物成分等。 
321-005-S01 铜冶炼阳极炉精炼渣。粗铜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精炼渣,含有铅、砷、镉、铜、汞、硫等。
321-006-S01 铜冶炼不合格阳极板、残极。液态阳极铜定量浇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阳极板,以及电解过程中产生的残极,主要成分为铜等。
321-007-S01 铜冶炼阳极泥冶炼炉渣。阳极泥冶炼炉进行熔炼、吹炼、精炼期间产生的渣,含有铅、砷、铜及稀贵金属等。 
321-008-S01 黑铜粉。电解液净化工序脱砷脱铜除杂工段产生的黑铜粉(黑铜板),含铜、砷、铅等。
321-009-S01 铜电积铅泥。湿法炼铜过程中在铜电积工序产生的铅泥,含铅、铜等。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321-010-S01 湿法炼铜浸渣。湿法炼铜工艺浸出过程中产生的浸出渣,含有铜、砷、铅、金、银等。
SW01 冶炼废渣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011-S01 中和渣。酸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渣,含有铅、砷、镉、铜等重金属及硫等其他固态矿物成分等。
321-012-S01 水淬渣。烟化炉吹炼后的渣经水淬粒化后固化成的玻璃体渣。
321-013-S01 铅锌冶炼渣。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1-014-S01 镍钴冶炼渣。镍钴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1-015-S01 锡冶炼渣。锡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1-016-S01 锑冶炼渣。锑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1-017-S01 镁冶炼渣。镁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1-018-S01 硅冶炼渣。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贵金属冶炼 322-001-S01 金冶炼渣。金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2-002-S01 银冶炼渣。银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001-S01 钨钼冶炼渣。钨钼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3-002-S01 稀土金属冶炼渣。稀土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24-001-S01 合金渣。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001-S01 压延废渣。有色金属铜、铝、贵金属、稀有稀土金属等压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非特定行业 900-099-S01 其他冶炼渣。其他金属冶炼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渣。
SW02 粉煤灰 非特定行业 900-001-S02 粉煤灰。从燃煤过程产生的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微固体颗粒物,不包括从燃煤设施炉膛排出的灰渣。主要来自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其他使用燃煤设施的行业,又称飞灰或烟道灰。
900-002-S02 其他粉煤灰。电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
SW03 炉渣 电力生产 441-001-S03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
非特定行业 900-001-S03 炉渣。煤炭燃烧产生的炉渣。
900-099-S03 其他炉渣。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炉渣,包括农林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炉渣等。
SW04 煤矸石 煤炭开采和洗选 060-001-S04 煤矸石。煤矿在开拓掘进、采煤和煤炭洗选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碳岩石。
SW05 尾矿 铁矿采选 081-001-S05 铁尾矿。铁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锰矿、铬矿采选 082-001-S05 锰铬尾矿。锰矿、铬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001-S05 铜尾矿。铜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1-002-S05 铅锌尾矿。铅锌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1-003-S05 镍钴尾矿。镍钴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1-004-S05 锡尾矿。锡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1-005-S05 锑尾矿。锑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1-006-S05 铝尾矿。铝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1-007-S05 铝矿泥。铝土矿洗矿过程中产生的矿泥。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091-008-S05 镁尾矿。镁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SW05 尾矿 贵金属矿采选 092-001-S05 金尾矿。金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2-002-S05 银尾矿。银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093-001-S05 钨钼尾矿。钨钼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093-002-S05 稀土金属尾矿。稀土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不具有放射性的固体废物。 
化学矿开采 102-001-S05 化学尾矿。硫铁矿(黄铁矿)等化学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109-001-S05 其他非金属尾矿。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产生的尾矿。
非特定行业 900-099-S05 其他尾矿。其他采选业产生的尾矿。
SW06 脱硫石膏 煤炭加工 252-001-S06 焦化脱硫石膏。焦化行业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石膏。
252-002-S06 焦化脱硫灰。焦化行业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灰。
炼铁 311-001-S06 炼铁脱硫石膏。炼铁过程的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石膏。
311-002-S06 炼铁脱硫灰。炼铁过程的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灰。
电力生产 441-001-S06 电厂脱硫石膏。火力发电、热电联供行业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石膏。
441-002-S06 电厂脱硫灰。火力发电、热电联供行业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灰。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非特定行业 900-099-S06 其他脱硫石膏。其他行业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石膏或脱硫灰。
SW07 污泥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001-S07 屠宰污泥。牲畜禽类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食品制造业 140-001-S07 食品加工污泥。面包、糖果、方便食品等加工制造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0-001-S07 酒饮污泥。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生产过程中经过污水处理设施之后产生的污泥。
纺织业 170-001-S07 纺织污泥。纺织染整行业污水处理剩余污泥。
造纸和纸制品业 220-001-S07 纸浆污泥。纸浆制备行业污水处理产生污泥。
电子器件制造 397-001-S07 含氟污泥。处理含氟废水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含氟化钙、氢氧化钙。
397-002-S07 含铜污泥。处理含铜废水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含硫酸钙。
397-003-S07 有机污泥。处理有机废水、彩膜废水等产生的污泥,性质类似市政污泥。
397-004-S07 含磷污泥。处理含磷废水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含磷酸钙。
非特定行业 900-099-S07 其他污泥。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SW09 赤泥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001-S09 赤泥。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污染性废渣,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SW10 磷石膏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001-S10 磷石膏。湿法磷酸生产工段用硫酸处理磷矿过程中形成,经过滤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钙。
SW11 其他工业副产石膏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001-S11 氟石膏。氢氟酸生产过程产生的石膏。
261-002-S11 柠檬酸石膏。食品化工业采用石灰法制取柠檬酸产生的石膏。
261-003-S11 钛石膏。采用硫酸法生产钛白粉时,为治理酸性废水,加入石灰(或电石渣)以中和大量的酸性废水而产生的石膏。主要成分是二水硫酸钙,呈固态,初始颜色为黑色。
261-004-S11 盐石膏。制盐工业或盐场海水浓缩时产生的石膏。
261-005-S11 芒硝石膏。芒硝和石膏共生矿萃取硫酸钠或由钙芒硝生产芒硝产生的石膏。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001-S11 铜石膏渣。铜冶炼过程中污酸处理系统产生的石膏,主要成分为硫酸钙。
321-002-S11 铜石膏。铜冶炼过程中再生铜烟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主要成分为Cu、S、As、Pb等。
321-003-S11 铅锌冶炼石膏渣。石膏法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渣。
非特定行业 900-099-S11 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膏。
SW12 钻井岩屑 石油开采 071-001-S12 水基钻井岩屑和泥浆(石油)。以水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不包括废弃聚磺体系泥浆)。
071-002-S12 废弃石油钻井液。油田的勘探和开发作业中产生的一系列废弃液体,包括用于清洗作业设备的液体、冲洗油井的液体、从井下返排到地面的液体及雨天冲刷井场产生的含泥、油类等物质的液体。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071-003-S12 酸化残渣。采油过程中利用强酸渗入地层用于溶解钻井空间内颗粒堵塞物过程产生的残渣。
SW12 钻井岩屑 天然气开采 072-001-S12 水基钻井岩屑和泥浆(天然气)。以水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不包括废弃聚磺体系泥浆)。
072-002-S12 泥渣。天然气开采过程中除砂除泥器产生的、钻井液罐以及压井水泥罐的清掏泥渣。
072-003-S12 天然气钻井液。气田的勘探和开发作业中产生的一系列废弃液体,包括用于清洗作业设备的液体、冲洗油井的液体、从井下返排到地面的液体及雨天冲刷井场产生的含泥、油类等物质的液体。
非特定行业 900-099-S12 其他钻井岩屑。石油天然气开采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
SW13 食品残渣 植物油加工 133-001-S13 脱色废白土。植物油加工过程中在脱色工段产生的废白土。
133-002-S13 废皂脚。植物油加工过程中在脱胶脱酸工段中产生的废皂脚。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001-S13 屠宰废物。对各种牲畜和禽类进行宰杀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动物血液、动物内脏、禽类羽毛等屠宰废物。 
135-002-S13 肉类加工废物。各种畜、禽肉及畜、禽副产品为原料加工成熟肉制品过程产生的废物。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001-S13 糖渣。味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糖渣(粉渣)。
146-002-S13 废活性炭滤饼。味精生产过程中过滤工段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滤饼。
酒的制造 151-001-S13 酒制造废物。酒制造业在发酵、过滤、蒸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啤酒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酵母、废硅藻土。
151-002-S13 酒糟。啤酒、白酒等制造过程中产生的酒糟。
饮料制造 152-001-S13 饮料制造残渣。碳酸饮料、瓶(罐)装水、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茶饮料制造过程中产生的食品残渣。
烟叶复烤 161-001-S13 烟草粉尘。在烟草制造过程中各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烟草粉尘。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卷烟制造 162-001-S13 废弃卷烟纸。在卷烟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卷烟纸。
非特定行业 900-099-S13 其他食品残渣。其他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食品残渣。
SW14 纺织皮革业废物 机织服装制造 181-001-S14 废丝。制丝过程中缫丝时产生的废丝。
皮革鞣制加工 191-001-S14 革屑和革灰。在皮革整饰工段产生的磨革固体废物。
191-002-S14 废弃动物毛。在皮革脱毛工序中产生的废弃牛毛和猪毛等(羊皮加工中脱毛工序产生的完整羊毛除外)。 
非特定行业 900-099-S14 其他纺织皮革业废物。纺织皮革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
SW15 造纸印刷业废物 纸浆制造 221-001-S15 碎浆废物。在废纸碎浆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砂、石、金属等重杂质及绳索、破布条、塑料等杂质。 
221-002-S15 脱墨渣。废纸造浆工段的浮选脱墨工序产生的脱墨渣。
221-003-S15 筛浆废物。在筛浆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胶黏剂、塑料碎片、流失纤维等杂质颗粒。
221-004-S15 备料废渣。制浆厂在原料的备料工段除尘过程中产生的麦渣、叶渣、树皮、木屑等废渣。
221-005-S15 制浆尾渣。制浆厂在筛选工段的压力筛、锥形除砂器等定期排出的尾渣,主要是少量的长纤维及粗大的草节、金属杂质、小石块等。
221-006-S15 绿泥。碱回收工段中来自苛化工段的绿泥,主要成分是碳酸钙,还含有一定量的硅化物。
221-007-S15 石灰渣。碱回收工段中来自苛化工段的石灰渣,主要成分是碳酸钙,还含有一定量的硅化物。
221-008-S15 碎浆废渣。在碎浆工段产生的砂石、金属和塑料等。
221-009-S15 红液废渣。酸法制草浆时红液综合利用设施和蒸煮锅大修产生的废渣。
造纸 222-001-S15 造纸备料废渣。木(竹)材备料过程中产生的树皮和木(竹)屑等残渣以及非木材备料过程产生的麦糠、苇叶、蔗髓及砂尘等废料。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印刷 231-001-S15 废版。印刷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版。
非特定行业 900-099-S15 其他造纸印刷业废物。造纸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
SW16 化工废物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001-S16 废瓷球。各炼油反应器中起支撑均布作用的填料废弃后形成的固体产物,主要成分为氧化铝或偏铝硅酸盐。 
251-002-S16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过程未加入钝镍剂的催化裂化催化剂。
251-003-S16 废焦炭。采用变压吸附制氢前处理塔产生的废焦炭。  
251-004-S16 含硫废物。石油脱硫产生的含硫废物。
251-005-S16 废沥青。原油精炼过程中根据蒸馏沸点不同分离出来的、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粘稠沥青。
251-006-S16 废白土。原油精炼过程中,石蜡和润滑油精制工序产生的废白土。
煤炭加工 252-001-S16 焦渣。在焦沉池产生的焦尘及烧损灰渣。
252-002-S16 气化炉渣。煤气化过程中产生的炉底灰渣。
252-003-S16 气化炉灰。煤气化过程除尘产生的飞灰。
252-004-S16 三废焚烧炉灰渣。合成氨造气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制取半水煤气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灰,进入流化混燃炉后产生的灰渣。
252-005-S16 废盐。含盐废水自然蒸发或经浓缩分离/蒸发结晶产生的无机盐类废物,以及蒸发母液干化产生的杂盐,不包括化工行业母液蒸发形成的盐。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001-S16 生物质加工废物。生物质原料净化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作物类废物。
254-002-S16 生物质过滤渣。生物质发酵后过滤产生的固体废物。
SW16 化工废物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001-S16 硫铁矿煅烧渣。生产硫酸过程中,煅烧硫铁矿产生的煅烧炉渣。
261-002-S16 硫磺渣。生产硫酸过程中,硫磺经高温熔化过滤后剩余的残渣,主要成分为硅藻土、硫化物。
261-003-S16 电石渣。电石水解获取乙炔气产生的以氢氧化钙为主要成分的废渣。
261-004-S16 盐泥。以食盐为主要原料用电解方法制取氯、氢、烧碱、纯碱过程中,盐水精制产生时排出的含盐泥浆。 
261-005-S16 钡泥。生产烧碱、纯碱等过程中,盐水精制加入氯化钡脱除硫酸根产生的硫酸钡泥。
261-006-S16 钝化后废硅渣。有机硅单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触体,经过钝化处理的废硅渣。
261-007-S16 有机硅焚烧废渣。有机硅单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浆渣经焚烧后的产物。
261-008-S16 分油器沉淀物。在含氢硅油工段产生的废有机硅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甲基硅酸。
261-009-S16 废离子膜。烧碱生产盐水电解槽产生的废离子膜。
261-010-S16 黄磷炉渣。电炉法黄磷生产产生的废渣,主要成分是CaO和SiO2。 
261-011-S16 白泥。索尔维制纯碱工艺的母液蒸馏过程、蒸馏上清液回用过程及设备清理过程产生的废渣,主要成分是碳酸钙、氢氧化镁、硫酸钙、泥沙。
261-012-S16 硼泥。生产硼酸、硼砂等产品产生的灰白色或黄白色等碱性粉状固体,主要成分为MgO和SiO2,并含有一定量的Fe2O3、B2O3和少量CaO、Al2O3等。 
261-013-S16 其他有机盐或无机盐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合成材料制造 265-001-S16 废胶。合成橡胶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蒸煮后的清理胶、切头胶、落地胶等。
265-002-S16 树脂废料。PE、PP、PS、PVC、ABS、PET、PBT等七类树脂造粒加工生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大饼料、落地料、水涝料以及过渡料。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001-S16 热浸镀锌浮渣。金属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未加铅且不使用助镀剂)过程中锌锅内产生的锌浮渣。
336-002-S16 热浸镀锌底渣。金属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未加铅)过程中锌锅内产生的锌底渣。
非特定行业 900-099-S16 其他化工废物。化工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
SW17 可再生类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1-S17 废钢铁。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以钢铁为主要成分的边角料、残次品,以及报废机动车、报废机械设备拆解产生的以钢铁为主要成分的零部件等。
900-002-S17 废有色金属。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以有色金属(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等)为主要成分的边角料、残次品,以及报废机动车和报废机械设备拆解产生的以有色金属为主要成分的零部件等。
900-003-S17 废塑料。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废弃边角料、废弃塑料包装等废物。
900-004-S17 废玻璃。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玻璃边角料、残次品等废物。
900-005-S17 废纸。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纸、废纸质包装、废边角料、残次品等废物。
900-006-S17 废橡胶。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包括废轮胎在内的废橡胶制品以及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轮胎和其他废橡胶制品。
900-007-S17 废纺织品。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纺织品边角料、残次品等废物。
900-008-S1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电器电子产品。
900-009-S17 废木材。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木材类边角料、废包装、残次品等废物。
900-010-S17 废石材。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石材类边角料、残次品等废物。
900-011-S17 废纤维及复合材料。废弃的机舱罩、PCB板、交通运输、电力绝缘、化工防腐、给排水、建筑、体育用品等及该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
900-012-S17 废电池及电池废料。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废电池,以及电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极片、废电芯、废粉末及浆料、边角料等。
900-013-S17 报废机械设备或零部件。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机械设备或零部件。
900-014-S17 报废交通运输工具。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运输用报废船舶、飞行器、各类运输车辆等。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900-015-S17 报废光伏组件。光伏组件生产、技改、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组件。
900-016-S17 报废风机叶片及边角料。风力发电站在技改或者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风机叶片,以及风力发电叶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玻璃纤维边角料和切边废料。
900-099-S17 其他可再生类废物。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可再生类废物。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1-S59 铸造废砂。在生产铸件产品铸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型砂,主要成分含二氧化硅。
900-002-S59 废旧内衬。加热炉在更换内衬时产生的废旧内衬。
900-003-S59 废耐火材料。加热炉在更换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
900-004-S59 废催化剂。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900-005-S59 废干燥剂。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氧化铝、硅胶、分子筛等废干燥剂。
900-006-S59 废保温棉。管道、炉体等装置检修更换产生的保温材料。
900-007-S59 废保冷材料。气化液化设备和管道等更换的废弃聚氨酯塑料、聚苯乙烯泡沫、泡沫玻璃等保冷材料。
900-008-S59 废吸附剂。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活性炭、氧化铝、硅胶、树脂等废吸附剂。  
900-009-S59 废过滤材料。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过滤袋、过滤器等过滤材料。
900-099-S59 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SW60 有害垃圾 非特定行业 900-001-S60 有害垃圾。 
SW61 厨余垃圾 900-001-S61 家庭厨余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垃圾。 
900-002-S61 餐厨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900-003-S61 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SW62 可回收物 900-001-S62 废纸。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利用的各类废书籍、报纸、纸板箱、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纸制品。
900-002-S62 废塑料。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利用的各类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制品。
SW62 可回收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3-S62 废金属。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利用的各类废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金属制品。
900-004-S62 废玻璃。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利用的各类废玻璃杯、玻璃瓶、镜子等玻璃制品。
900-005-S62 废纺织物。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利用的各类废旧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等纺织物。
900-006-S6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电器电子产品。
900-007-S62 废电池。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动力电池和家用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不包括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铅蓄电池、废弃镍铬电池、废弃氧化汞电池等。
SW63  大件垃圾 900-001-S63 报废家具。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报废家具等。
900-002-S63 报废交通运输工具。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报废船只、飞行器、报废汽车、新能源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及其零部件。
900-003-S63 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的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例如: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可运输工业设备等。
SW64 900-001-S64 园林垃圾。绿化和园林管理中清理产生的植物枝叶等园林垃圾。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其他垃圾 900-002-S64 清扫垃圾。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从公共场所清扫的垃圾、化粪池污泥、厕所粪便等。
900-099-S64 以上之外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 
SW70 工程渣土 非特定行业 900-001-S70 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地基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SW71 工程泥浆 非特定行业 900-001-S71 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SW72 工程垃圾 非特定行业 900-001-S72 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SW73 拆除垃圾 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活动 502-001-S73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弃料。
502-002-S73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木材弃料。
502-003-S73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塑料弃料。
502-099-S73 以上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弃料。
SW74 装修垃圾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501-001-S74 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农业固体废物 
SW80 农业废物 农业 010-001-S80 废弃农用薄膜。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
010-002-S80 作物秸秆。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业种植产生的秸秆。
010-003-S80 报废农用车辆设备。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拖拉机、收获收割、播种、施肥机械设备等。
010-004-S80 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的肥料、饲料包装物,以及充分清洗后的农药、激素、药物的包装物等。
010-099-S80 其他农业废物。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
SW81 林业废物 林业 020-001-S81 林业废物。林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
废物种类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SW82 畜牧业废物 畜牧业 030-001-S82 畜禽粪污。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粪、尿和污水等的总称。
030-002-S82 病死畜禽。指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染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和畜禽产品,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死亡的以及自然淘汰的畜禽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的畜禽产品等。
030-003-S82 其他畜牧业废物。畜牧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
SW83 渔业废物 渔业 040-001-S83 渔业废物。渔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
其他固体废物 
SW90 城镇污水污泥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1-001-S90 给水污泥。给水厂沉淀池和滤池反冲洗排泥水经沉淀后形成的污泥。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62-001-S90 污水污泥。未接纳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SW91 清淤疏浚污泥 非特定行业 900-001-S91 底泥。河道及近海航道疏浚过程中清出的底泥。
非特定行业 900-002-S91 通沟污泥。下水道清洗、疏通产生的污泥。
SW92 实验室固体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1-S92 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在教学、研究等过程产生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等固体废物。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

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业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分析

时间:2023-11-06 15:56: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业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分析

本文基于“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背景,对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现状及发展机遇进行分析,构建了支持多源固废协同处置、立足物质和能量双重循环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模型,并提出亟需解决的相关问题、配套政策和发展策略,期待能够对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我国“十四五”期间将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固体废物(简称“固废”)的主要来源,将从源头实施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并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为此,各省市先后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开始重点规划垃圾资源化产业,以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目标,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实施期间也面临着诸多障碍,致使目前大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缓慢、资源化率不高,与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70%以上的垃圾资源化水平差距甚远,也制约了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事业投资的积极性。

现从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现状出发,结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就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链条进行梳理,分析制约其发展的原因和瓶颈,以便研究制定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及策略,供相关政府部门、投资企业及承建方等参考借鉴。


01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背景分析及发展现状

1、产业背景

建筑垃圾是新建、改(扩)建、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总称,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据中国环联公布的数据,当前我国建筑垃圾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以上,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3.0×109t,预计2025年将达到4.0×109t,如图1所示。但目前大中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不超过10%,与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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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6—2025年中国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及预测

为提高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水平,实施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战略,国家生态环境部牵头,联合其他部委于2018年12月制定下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首次提出“无废城市”的概念,这是一种基于绿色、开放、协调、创新、共享的发展理念,一种持续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城市发展模式。经过成功试点,18个部委于2021年12月15日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其中强调要对城市建筑垃圾实施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这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形成了政策支持。

各省市为贯彻实施该方案,出台了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规划在内的具体实施方案,如深圳市要求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35%,其中房屋拆除垃圾资源化率达到95%;山东省要求自2022年起在16个地市全域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达到40%,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等,这些地方具体方案的实施对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和再生产品的消纳形成了支撑。

然而,对比当前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阶段发展目标与发达国家既有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可以发现,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早,但整体发展仍属朝阳产业。资源化水平不高、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短缺、缺乏技术创新和市场驱动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2、工程渣土预处理及资源化现状

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目前,各地工程渣土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遵循就地利用原则,通过地域内土方平衡消纳、余土外运填埋和资源化等方式处理。根据渣土中的土壤类别和物料成分,渣土资源化利用的产品可以包括场地覆盖或园林种植土、路基土、道路无机结合料;机制砂;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其构件;再生骨料砂浆;陶粒、陶砂;烧结类再生砖和砌块;非烧结类再生砖、砌块、板材等。

我国南方沿海地区从事渣土资源化处理的企业多采用机制砂和地基固化土资源化方案,北方地区则以破碎筛分、堆山造景、填埋消纳为主(如京津冀地区),利用渣土烧制陶粒、制作非烧结砖和轻型墙材的项目案例则在我国南方一些省份有应用(如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总的来看,当前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厦门及宁波市的渣土资源化利用案例如图2和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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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仿古砖图片来源于厦门耕保股份公司提供的宣传册;机制砂图片为中旭制胜(厦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钟旭航于2022年5月11日在现场拍摄。

图2 厦门市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仿古砖及机制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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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源于宁波夯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宣传册案例(2020年6月) 

图3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 产品:路基固化土

3、废弃泥浆预处理及资源化现状

废弃泥浆是指各类建(构)筑物基础、基坑围护结构以及泥水盾构、管网暗挖等施工产生的废置和剩余泥浆。目前废弃泥浆多以现场脱水、固化处理、就地生产地基回填土和绿化土为主,集中处置进行深加工、再利用的则较少,主要是因为泥浆含水率高,运输成本偏高,集中处理不经济,如果能够通过现场离心机脱水再转运,则会大幅降低废弃泥浆的处置成本。废弃泥浆处置后的资源化利用产品可以是再生骨料、砂浆、再生砖,也可改良后作为园林种植土、路基水稳材料和基层固化土,也可与渣土及其他污泥协同烧制陶粒。

在我国沿海地区,由于软土地基和黏土资源的缺乏,废弃泥浆经固化处理后用作路基土回填和制砖的资源化路线较多,烧制陶粒则相对较少。宁波市泥浆资源化生产固化土及陶粒制品如图4和图5所示。图5中自保温陶粒混凝土复合砌块干密度为900~1200kg/m³,强度等级为MU5.0~7.5,图示砌块长×宽×高为390mm×290mm×190mm;轻集料(陶粒)混凝土小型砌块干密度为900~1200kg/m³,强度等级为MU3.5~7.5,图示砌块长×宽×高为390mm×240mm×19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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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宁波夯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顾彬于2021年11月5日在现场拍摄。

图4 废弃泥浆资源化利用产品:固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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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源于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为宁波2.5×105t/a电镀污泥、建筑污泥固废生产线生产的陶粒制品。

图5 陶粒制品

4、工程/拆除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现状

工程垃圾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拆除垃圾则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工程/拆除垃圾的组分以混凝土块、碎砖块、渣土、竹木、砂浆、废钢筋为主,另外还含有一些塑料及包装物等可燃物成分。影响建筑拆除垃圾组成的因素主要包括地理条件、建造和拆毁、建筑材料来源及构筑物的结构和使用历史等。

如在我国北方地区,拆除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以混凝土和砖混结构为主,故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再生骨料占比可达80%,南方地区拆迁建筑中则因含有旧式竹木结构,拆除后的砂石成分占比要低一些。目前城市工程/拆除垃圾大多采用就地或集中处置的方式,以就地配置移动式处理装置为主生产再生骨料,并就地运用于工程施工中,虽然降低了垃圾的预处理成本,但经济价值未充分利用,特别是资源化率较低,导致环境效益不佳。

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集中处置方式近年来应用较多,垃圾资源化方案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如2014年建成的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主要对拆除垃圾进行处理,生产再生砌块、再生砖和路基材料等多种资源化产品。2016年建成的常州绿和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采用移动/固定式相结合工艺方案年处理1.6×106t拆除垃圾,建成了再生砂浆、道路无机结合料以及再生混凝土制品等3条资源化产品生产线;2020年开工建设的上海马桥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年集中处置7.0×105t拆除/装修垃圾,生产高品质再生骨料和砌块等资源化产品;2021年建成的北京海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年处理建筑拆迁垃圾1.2×106t,用于生产再生骨料、道路回填材料、预拌流态固化土、还原土和再生砖等多种资源化产品。

从全国来看,工程/拆除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设施的布局很不均衡:一些省(市)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实现了地(市)区覆盖,如上海全市规划了12座永久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已经建成金山、松江、马桥、嘉定、老港、青浦等11处设施。而部分省(市)只在省会或GDP居前的城市建有集中处理设施。据资料统计,目前全国城市年产能百万吨的建筑垃圾处理线仅70余条,形成经济规模的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设施则占比较低。因此,产业升级及资源化产品方案提升空间巨大,按照目前工程/拆除垃圾的处理成本35元/t粗略估算,到“十四五”末工程/拆除垃圾处理行业将有近1400亿元的市场潜力。

5、建筑装修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现状

装修垃圾是指按国家规定未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由个人和组织再翻新、改装、重装家居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的组分相对于拆迁垃圾更为复杂,以泥沙砖石类惰性物含量为主,占比为60%~70%,塑料、木材等可燃物占比高于拆除垃圾,此外还有少量金属、电子器件等其他物质。故装修垃圾处理后的骨料利用率和价值较拆除垃圾要低,只有经过更复杂的破碎和筛选工艺,提高骨料性能、增加处置成本,才能生产出高附加值的资源化产品。

目前装修垃圾的资源化产品主要是再生骨料和再生砌块(砖)(步道砖、护堤砖)及道路无机结合料等。如2021年开工建设的上海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年处理装修垃圾5.0×105t,采用两级破碎+四级分选+两级风选装修垃圾处理工艺,生产高品质的再生骨料和免烧砖产品。2016年建成的杭州市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中试项目,年处理装修垃圾3.0×105t,资源化产品包括轻物质筛分后加工而成的再生模板材料,骨料制成的再生砌块和路基水稳材料等。

受制于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以及装修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工艺的成熟度,我国中西部城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设施的产能相对缺乏。由于垃圾分类工作还未全面展开,部分城市的装修垃圾采用了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经过简单分选后进行焚烧及填埋处理,没有使用正规的装修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工艺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使得“垃圾围城”、城市用地紧缺等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综上,我国城市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业的发展还很不成熟,随着我国“无废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的不断提速,以及区域一体化带来的持续不断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的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设施的短缺及能力不足问题亟需得到解决,产业升级和能力提升空间较大,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02 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业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分析

1、“无废城市”建设和“双碳”背景下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业的市场容量

继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文在全国首批16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试点以来,2022年又有山东、河北,江苏等7省市发布了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目标,预计到2025年全国将会有100个左右地市级以上城市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并对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设定了30%的考核目标。

据此推算,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市场将释放至少6.0×108t新增产能,折合每年建筑垃圾处理量约1.2×108t。此外,方案还设定了城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指标(一般不低于40%),按照2020年全国新开工建筑面积近3.0×109㎡计算,预计“十四五”期间每年将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约1.2×109㎡,若其中20%的楼地面保温工程、40%的轻质墙体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则每年可消纳约8.0×108m³的再生建材,这为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行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释放产能及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根据GB/T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建筑建造和拆除阶段产生的可再生建筑废料,可按其可替代的初生原料碳排放的50%计算”,而实际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水泥、钢材、玻璃等建材生产及建筑施工中每年产生的净化碳约占碳排放总量的11%。因此,国家“双碳”目标战略的实施,将促进建筑、建材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使之成为减碳、碳中和的生力军,从而为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新发展机遇

“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所倡导的城市静脉产业园及生态环保示范区的建设为建筑垃圾与其他城市及乡村固废的协同处置提供了可能,通过践行“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物质和能源的“双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来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可以实现低成本运行、高附加值产品的输出。

如上海老港静脉产业园是全球最大的以处理生活垃圾为主的标准化多源固废综合处置基地,同时具备1.0×106t/a拆除/装修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能力,建成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苏州光大环保产业园是集中处理城市工业和生活垃圾的现代化环保产业园,可以协同处置建筑垃圾的可燃物,并将焚烧产生的炉渣用于制作再生建材,产生的蒸汽可用于园区其他项目的热源,最大限度实现了物质和能源的综合利用。

在我国南方地区,通过工程渣土和水厂污泥协同处置生产轻质陶粒的新型工艺已大量应用,这将同时解决污水厂污泥及工程渣土两大废物的处理难题,使得多源废物协同处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成功的案例如安徽畅九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投产的5.0×105m³/a新型陶粒生产线(工程渣土/污泥为原料),江苏睿新世越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105m³/a新型陶粒生产线等,将传统的废物治理与新型建材制造相结合,是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新途径。

可以预见,随着“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的实施,多源废物协同处置技术的发展,通过静脉产业园和综合环保示范园区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实现跨区域、跨行业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将取代单一的生态环境项目开发模式,从而促成一大批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落地园区,助力于“无废城市”建设。

3、“绿色信贷”及财税政策支持

绿色贷款是支持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发放的贷款。截至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超过12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达到1.1万亿元。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属节能环保产业,其投资收益率一般较低,无法像房地产、信息技术等其他收益率较高的行业一样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青睐,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运营成本高、资金周转率低等不利形势。

而“无废城市”建设方案规定了绿色贷款占银行表内贷款的比例、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等信贷考核指标,势必会加大对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金的支持,将一定程度缓解生产企业资金压力、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例如,2022年度上海市政府曾对9个已建成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了专项资金扶持,资金总额共计1.08亿元,其中3个项目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4部委发布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已明确对工业固废(含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项目的企业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定程度改善了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财务状况。

2022年10月,财政部会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发布了《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提出“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政府采购的新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及对政府采购的再生建材的需求标准,这对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条,拉动产业投资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4、发展瓶颈及挑战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面临着发展的短板和挑战,需要与该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投资方、承建方等共同关注和面对。

首先,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产品及市场创新不足,制约了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大力发展。目前建筑垃圾处置手段单一,传统的破碎筛分工艺仍然是大多数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主流工艺,设备机械化程度低、分选不够精细、资源化率低,再生产品无法突破传统的再生骨料、非烧结砖及干混砂浆等低值建材产品,加之市场上同质产品竞争激烈,致使末端消纳渠道不畅、处置企业经营维艰。

例如,一些采用PPP模式建成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因为末端产品的消纳问题,不得不采用间歇式生产机制以消化库存,致使产能得不到充分利用,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补贴不及预期,成为行业发展的痛点。为此,需要借鉴日本、德国等建筑垃圾资源化程度高、技术先进的国家的经验和工艺,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垃圾“四化”技术(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

其次,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政策不完善,供应链尚未打通,阻碍了企业生存和规模化发展。当前我国城市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处理及资源化管理缺少统一规划,处于住建系统、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多头管理状态。企业从业数量虽多,但缺少龙头,市场竞争处于无序状态,需要政府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抓起、制定相关政策、规范行业准入、搭建智能建筑垃圾收运体系、促进“收运处理”一体化等,使得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及资源化等全链条皆有法可依、有迹可循,最终形成闭环管理。做到上游来料有保障,中端处理有依托,下游产品有出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最后,缺少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系统研究,以及跨学科、多专业的技术融合和协同攻关,致使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低、产品附加值低、行业景气度不高。建筑/装修垃圾组分复杂多样,资源化利用涉及到环境、建材、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机械等多学科、多专业的横向协作。一方面,工艺上要求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产品品种多样化,并做到配比精准;另一方面,生产上要求采用数字化管控,最大程度地实现装备智能化、模块化和便捷操作,以降低消耗、提高效率、减轻环境影响,生产出具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只有转变传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多学科协同攻关,在技术和产品上不断取得创新和突破,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缓慢的不利局面,迎来跨越式发展。


03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策略

1、构建产业化发展模型

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背景及“双碳”战略目标,对未来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进行系统规划,构建产业化发展模型如图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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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系统规划模型

(1)构建建筑垃圾子系统,变单一前端建筑垃圾处理为多元废物集中预处理,以便工艺优化和调整,降低物料消耗和运行成本,为后期资源化提供原料配比。

(2)构建辅助能源子系统,通过协同处理园林垃圾及城市农村有机垃圾产生的沼气和沼渣,为系统提供清洁的能源。

(3)构建辅助原料子系统,市政污泥及电厂飞灰/炉渣等经过预处理后作为生产陶粒的原料。

(4)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子系统,陶粒窑及气化炉作为建筑垃圾的中端资源化设施,一方面用于把建筑垃圾中的渣土、泥浆制成陶粒,另一方面可以把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中的可燃物及有机固废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渣转化成合成气,用作烧制陶粒的燃料(此工艺国内还未有应用案例,但合成气与沼气混合燃烧发电的工艺在国外已经很成熟,故需要进行工艺试验和验证)。

(5)培育末端消纳子系统,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质量,促进资源化产品(陶粒/骨料及其再加工产品)等在石油、化工、水处理及建筑业中大规模应用。

“无废城市”背景下,构建上述多源固废协同处置系统、优化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耗、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来实现物质和能源的双流循环,提高系统产出效率和质量,是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系统性思维。系统功能能否实现,还有待于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同时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制定规范标准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建议

(1)统筹规划建筑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议各级政府根据年建筑垃圾的产生规模,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多源固废协同处置的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系统规划各级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终端设施,统筹论证,避免盲目上马、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从宏观和微观层次调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上下游产业布局。

(2)设立政府专项采购资金。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规定,各省市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在满足再生建材使用规范的前提下,建议政府投资项目设立专项采购基金、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名录及合格供应商数据库,用于采购入库企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做到专款专用,大力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

(3)完善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及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行业发展。目前我国在建的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设施投资差别很大、建设标准不统一、缺少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导致地方政府在垃圾处理服务费定价时无可参照的价格体系,极易引起市场无序竞争,阻碍先进工艺及设备的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规划、设计、施工、设备、运输、拆除等单位积极参与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品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在行业中的合理使用。

(4)加大金融工具支持力度。为弥补财政预算资金的不足,除通过PPP和BOT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外,还需要加大绿色债券发行及绿色贷款发放力度、创造条件发行REITS、引导产业基金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以及设立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来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经营发展,逐步培育和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市场,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5)鼓励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及科研投入。鼓励相关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大型骨干企业等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课题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通过多学科融合、院企/校企合作等,实现技术突破和提升,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来看,建筑垃圾预处理及资源化产业需要在下列领域开展重点课题研究:

①装修垃圾高效分选预处理技术及装备国产化应用;

②建筑垃圾可燃物的资源化利用;

③工程渣土及拆除/装修垃圾预处理后灰渣与工程泥浆及其他工业固废的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④再生装配式建材的性能提升及推广应用等。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结合、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协同攻关等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和瓶颈。


结论

结合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及机遇分析,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在“无废城市”建设及“双碳”背景下发展潜力巨大,需要通过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条的进一步梳理和系统研究,构建多源固废协同处置、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系统化产业平台,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全链条通畅、协调发展的系统目标。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效缓解产废企业面临的处置难,我厅会同省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全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的函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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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江灵

新技术在工业固废处置行业有哪些新的应用?

新技术在工业固废处置行业有哪些新的应用?

来源:固废云原创 时间:2023-02-17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固废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固废处置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传统的固废处理方式往往是焚烧或填埋,这种方式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探索将新技术应用到工业固废处理领域,以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率,减少固废对环境的危害。

工业互联网及IoT技术融合,新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了各个行业。在环境保护领域中,新技术的应用也在不断推进。其中,将新技术应用到工业固废处置方面,可以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一项关键的技术是智能分拣技术。该技术通过使用传感器和图像处理技术,实现对固体废弃物的自动分类。不同种类的废弃物被自动分拣,以便进一步处理和回收。在这种情况下,应用该技术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另一个关键技术是可再生资源提取技术。可再生资源包括有机物和无机物。这些资源可以在固体废弃物中回收,例如,纤维素、生物质等。该技术可以通过化学和物理方法将可再生资源提取出来,用于能源生产和生产新产品。

此外,可燃物提取技术也是一个重要的技术。它可以提取可燃物以进行能源生产,同时减少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排放。这项技术将有机废弃物转化为有用的能源,以降低对传统燃料的依赖,同时也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智能分拣技术是当前工业固废处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通过对固废进行高精度的分拣,可实现对可回收资源的高效提取,从而达到固废资源化利用的目的。智能分拣技术通常采用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对固废的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和分析,实现对固废的自动分拣。例如,可以将废纸板、塑料瓶、玻璃瓶等可回收资源自动分拣出来,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另外,可再生资源提取技术也是工业固废处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其通过将固废中的可再生资源提取出来,转化为可再生能源,以达到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的目的。可再生资源包括有机废弃物、废弃油脂、废弃食品等。通过采用化学、生物、物理等多种方法,将这些废弃物转化为沼气、生物柴油、生物酒精等可再生能源,同时还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产量和质量。

此外,可燃物提取技术也是一项常见的工业固废处理技术,其通过将固废中的可燃物提取出来,实现对可燃物的回收利用。可燃物一般指的是废纸张、废木材、废塑料等,这些废物如果不经处理就会污染环境,甚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通过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将这些废物进行处理后,可以将其中的可燃物提取出来,作为能源进行利用,从而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综上所述,将新技术应用到工业固废处置方面,可以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智能分拣技术、可再生资源提取技术和可燃物提取技术是其中的关键技术。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利于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还有助于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上海: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继续领先全国

上海: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继续领先全国

转自:第一财经

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指导,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编制的《2022上海市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于日前正式发布。根据《报告》,2021年,上海市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推动形成高效率、可持续的循环型经济发展体系,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继续领先全国。上海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为93.96%,比上年略有上升,其中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9.60%,再创历史新高,固废利用建材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市政、道路建设。

  二是规范企业电子电器废弃物处置利用效果显著提高。回收处置率102.50%,回收各类金属同比增加长270.6%,废塑料同比增加59.58%,原材料回收效果显著提升。

  三是再制造产业发展规模创历史新高。上海市实现再制造产值约45亿元,同比增长7%,当年再制造航空发动机133 台、再制造汽车发动机1.2 万台、变速箱2.6万个、小型工程设备10万余个、大型工程机械零部件1.2 万余个、再制造服务器及存储设备2万余台。

  四是再生能源规模持续增长。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68万(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其中垃圾发电企业11家,期末发电设备容量52.8万(千瓦),同比增长 26.7%。

  五是建筑垃圾资源化能力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已建成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2座,资源化利用能力590万吨,比上年底增加2座、140万吨。

  六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保持规模化发展。上海市回收利用废钢铁442.27万吨,有色金属47.22万吨,废玻璃106.31万,废塑料62.68万吨,餐厨废弃油脂83985吨,动植物油62100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37.8%。

一般工业固废产废企业宣传手册PDF下载(2021上海版)

一般工业固废产废企业宣传手册PDF下载(2021上海版)

转自:上海环境

新修订《固废法》自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有2年多了。新修订的《固废法》由原来的六章九十一条增加至九章一百二十六条,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污染担责”等重大法律原则,增加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垃圾和保障措施等专章,完善了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的污染防治制度

作为国内最先实施垃圾分类的上海市,在环境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上,为帮助大家快速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固废法》的主要内容,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知法、懂法、守法”。制作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宣传手册(法律法规基础篇)》,方便全国各地城市同仁借鉴,学习。这次固废云小编编辑整理的PDF电子版,各地朋友在企业宣传固废鉴别标准、管理制度及法律责任时,可以参考使用。

固废专家意见:陈云敏院士谈固体废物治理和双碳目标的关系

固废专家意见:陈云敏院士谈固体废物治理和双碳目标的关系

转自:【环境保护杂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并就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以及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到2025年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主要目标。

“无废城市”的战略意义是什么?变废为宝的科学途径和创新技术有哪些?固体废物领域将对“双碳”目标的实现起到怎样的助推作用?近日,《环境保护》杂志记者专访了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大学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第一届主任陈云敏。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是减污降碳的重要抓手

《环境保护》:《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请您谈谈提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体现在哪里?固体废物领域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怎样的推动力?

陈云敏:从狭义上讲,城市固体废物指的是城市生活垃圾。从广义上讲,城市固体废物种类很多,除城市生活垃圾之外,还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等。“无废城市”中的“废”之所以定义为固体废物,应该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与废水、废气不同,固体废物中含有活性物质,一旦与大气相互作用,就会产生废水及废气,如果处理不好,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固体废物中含有活性物质,资源化利用的空间非常大,如生活垃圾中含有纤维素、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中含有活性氧化铝。特别是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积存量巨大,环境影响突出,但是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如果将带有活性物质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利用,势必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比如,电厂煤炭燃烧产生的粉煤灰,可以说曾经是毫无用处,其处置还耗费大量资金和土地。如今随着技术的进步,粉煤灰已经实现了“变废为宝”,成为水泥、砖、陶粒、无机耐火纤维等产品的原材料。由此可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是减污降碳的重要抓手,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绿色发展。

“无废城市”建设的本质就是解决固体废物污染和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因为固体废物全部消除是不可能的,所以所谓的“无废城市”应该是通过对城市固体废物的精细化管理,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平衡,类似于“自产自销”,不会对城市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产生额外的负担和污染。这种平衡需要整个城市通过实现“固体废物产量更少、资源化利用更充分、废物处置更安全”来达成。对于生活垃圾的精细化管理,我要重点强调一下:尽管“零填埋”已经在各大城市推广,但是“零填埋”不等于不填埋,而是指原生垃圾的“零填埋”,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等还是需要进行填埋处置的。另外,当垃圾焚烧设备发生故障与例行检修时,垃圾填埋场仍需要发挥其应急兜底和保障作用。各大城市应尽早规划大型集约化填埋这种末端处置设施,且要优先考虑将在役填埋场扩建为大型集约化填埋场。同时,焚烧处理量较大的城市应制定更加严格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研发和推广入炉垃圾含水量监控和烟气二噁英在线监测技术。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城市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定期风险评估制度,引入基于风险评估的灾害保险机制,强化风险管控。

填埋和焚烧处置是固体废物主要的碳排放源

《环境保护》:当前我国固体废物的规模有多大?其有效处理与合理处置将会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产生怎样的积极影响?

陈云敏:我国是世界上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最大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年产固体废物总量达70亿t,其中,城市生活垃圾2.26亿t,建筑垃圾25.5亿t,工业固体废物33亿t;我国固体废物堆存量600余亿t,其中,生活垃圾约80亿t,建筑垃圾200余亿t,工业固体废物约300亿t;我国存量工业固体废物占地200余万hm2,与斯洛文尼亚的国土面积相当,如果将600亿t固体废物平铺到我国陆域全部领土,厚度可以达到5mm,并会与大气及降水作用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和甲烷、二氧化碳及恶臭气体等。另外,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高度最高已达300m,且每年均有失稳滑坡事件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污染了地表环境。总体来讲,我国固体废物领域的现状可概括为“两大三高”。“两大”即产量大、资源化利用空间大;“三高”即失稳滑坡风险高、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土风险高、填埋气体污染大气风险高。

据统计,2016年全球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带来约16亿t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3%~5%。数据表明,固体废物的填埋和焚烧处置是主要的碳排放源。固体废物组成复杂,含有不同比例的活性成分,在运输、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其中尤以甲烷和二氧化碳为碳排放贡献大的典型代表。同时,以纸张、编织物为代表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处置后,其中的碳元素又会以二氧化碳的形式被释放到大气环境中。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评估数据,甲烷对温室效应的贡献是二氧化碳的28倍,美国人为产生的甲烷量占全球变暖损害责任的10.6%,其中的3.8%则来自垃圾填埋气。另外,据国际固体废物协会(ISWA)预估,若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措施纳入减碳考虑,最多可减少全球20%的碳排放量。

对于我国固体废物现状,如果改善现有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模式,实现对大宗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对大量的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规范化治理,包括覆盖系统防水闭气、渗滤液污染阻隔管控、固体废物堆体边坡失稳滑坡加固,将对推进我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及“双碳”目标的达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固体废物碳排放监测体系亟待完善

《环境保护》:在“双碳”目标下,固体废物领域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该如何推进?

陈云敏:我国制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正在陆续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即顶层设计文件“1”,《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即“N”里面的第一个文件。“N”还包括固体废物领域及其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措施和要采取的行动。对于固体废物领域来说,关键点在于如何按照“1”的顶层设计与要求,切实推动固体废物领域“N”的制定与实施。

目前,固体废物的碳排放核算主要采用的是排放系数法,缺乏一套完整的针对固体废物组分特点和处置方式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和面向固体废物处置场地碳排放的监测体系。应针对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及末端填埋处置中发生的物质转化机制及碳足迹开展研究,基于“天空地”立体技术搭建一套碳监测网络与可视化平台,建成全国固体废物处置场地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查明固体废物碳排放源在哪、总体排放量有多大,为我国固体废物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路径的规划和减排技术的创新提供依据和支撑。

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不同特点,应实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例,首先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然后根据不同种类建筑垃圾的特点进行分质利用,进而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验室针对浙江省温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通过细致勘察,将其精细分类为杂填土、硬壳层黏土、淤泥质黏土和淤泥夹粉砂四类,然后根据不同种类工程渣土的物理性质和工程特性,分类开挖直运利用,并提出了就近回填堆坡造景、废弃矿山消纳复垦土地、再生路基填料、围垦区洼地回填和储备再利用五种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途径,实现了工程渣土土方平衡和零填埋。

《环境保护》:请问您的科研成果在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我国的环境类学科建设还应该如何加强?

陈云敏:实验室做了一些岩土工程学科和环境工程学科交叉的工作,利用岩土工程理论和手段解决环境工程问题。建立了城市固体废物降解压缩本构关系,提出了生化反应、孔隙水气运移和溶质迁移耦合作用的降解固结理论,揭示了固体废物堆填场存在堆填体滑坡污染地表环境、渗滤液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填埋气扩散污染大气三大环境灾害的根本原因。

实验室研发的技术已在国内数百个填埋场工程设计和治理中成功应用。研发的填埋场液气分离立体导排技术能够控制填埋场液位低于警戒液位,从而保证填埋场的安全稳定;研发的生态型“防水闭气”覆盖系统能够防止填埋气扩散并减少渗滤液产量;研发的全寿命水平防污屏障和竖向阻隔墙能够防止渗滤液扩散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实验室加强对固体废物填埋场“空天地”监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并积累形成了填埋场环境污染基础数据库,为精准治理提供了依据。

实验室负责的“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超重力具有“缩尺”作用,比如,我们想知道100层楼高的房子对地基的影响,只需将1层楼高的模型放在100个重力加速度(g)的超重力作用下验证即可。超重力场中还存在“缩时”效应,在超重力离心机上搭载土壤污染物迁移实验装置,可以模拟污染物在地下大尺度、长历时的运移,将现实中耗时需千年的污染物迁移研究缩短至数天。“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中的深地工程与环境实验舱拥有模拟地下污染物千米尺度和万年历时迁移过程的试验能力,能够为破解固体废物填埋场环境灾害防控难题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先进示范区:杭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大公开

先进示范区:杭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大公开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 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增强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能力,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 之规定,按照《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将杭州市 2021 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基本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废

2021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572.37 万吨,综合利用量 567.54 万吨(含往年利用量 4.84 万吨),综合利用率 99.16%;处置量 4.04 万吨(含往年处置量 0.09 万吨),处置利用率 99.86%。主要种类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等。

(二)危险废物

2021 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82.53 万吨,利用处置量为 81.89 万吨(含往年利用处置量 2.22 万吨),处置利用率 99.22%。危险废物种类近 40 种,主要有垃圾焚烧飞灰、废酸废碱、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化工类污泥、含铬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

(三)医疗废物

2021 年,全市共有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医务室等卫生医疗机构 6000 余个,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3.59 万吨,安全无害化处置率 100%。

(四)生活垃圾

2021 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474.2 万吨,主要通过焚烧、生物处理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固废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争创国家级“无废城市”。

(一) 统筹“无废城市”创建。建立督查通报、帮扶指导等机制,及时总结“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并积极推进“无废亚运”建设,将无废理念融入亚运会筹办和赛事全过程, 开展无废亚运场馆、无废亚运酒店等创建。

(二) 优化提升固废处置能力。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6.64 万吨/年。建立 10 个小微收集点,全省率先出台服务小微产废企业十条举措,惠及全市小微产废企业。

(三)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产废企业等管理指南,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将 危废处置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等纳入环境风险源,每季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 杭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