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11月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小微单位危废收运体系建设运行监督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建立健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长效运营体制机制,实现危险废物高效收运、安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政策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高水平推进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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