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3试行)(征求意见稿)

来源:主办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5日

2023年1月5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对外公布了《固废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效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为贯彻《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效监管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活动,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19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本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分拣、运输、利用、处置单位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监督管理。

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依托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固废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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