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通过加大财税支持等措施,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

《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

4月8日,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23年12月29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控,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等特点,编制本市工业危险废物重点关注清单并制定治理方案,加强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完善举报奖励等级划分、办理流程和举报人信息保护等工作要求。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受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及时告知举报人;对举报属实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奖励;匿名举报的,经查实也应给予奖励。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二十四条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执法合力。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当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申报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前款规定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工业危险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委托他人收集、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委托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二十八条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并进行全过程监控的;

(二)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的;

(三)未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嵊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利用处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分类精准、收集转运专业、资源利用高效和填埋近零趋零的闭环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的通知》(美丽绍兴办函[2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利用处置工作的通知》(绍土壤办函[202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全过程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监管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且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的类型和特性,一般工业固废分为可综合利用、可焚烧、可填埋三类。原则上可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应优先综合利用;列入可焚烧、填埋的工业垃圾清单的一般工业固废(见附件1),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或燃煤电厂进行协同处置,实行单独称重计量、单独付费;可焚烧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应优先焚烧处置,确保近零填埋。二、从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一)源头减量。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应取得排污许可证,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资源梯级利用技术,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水平。(二)分类贮存。产废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三分法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贮存设施应当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相关要求。严禁将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废混合堆放。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投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信息化管理。产废单位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三分法的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登录浙江省固废系统,及时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转移利用、处置信息。(四)综合利用备案。产废单位对综合利用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并在委托合同签订后登录浙江省固废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转移出省行政区域利用的,经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后报绍兴市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备案信息通报接收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五)处置申报。产废单位将分类后的无综合利用价值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取得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特许经营权的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其中不能焚烧的一般工业固废按原渠道进行收集填埋),不得以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名义,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收运。产废单位应根据自身产废情况与贮存能力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送处置申报表(详见附件2)。乡镇(街道)收集汇总、审查同意后与处置单位联系,并报市建设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处置单位派人进行现场验看,对符合处置条件的一般工业固废,直接与产废单位签订合同。三、强化转移过程监管(一)中转设施。各乡镇(街道)可根据产业特色和产废企业布局等情况,科学谋划建设一般工业固废中转站点,同时做好中转站点的日常管理和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二)网格化收运。收运处置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的网格化收运服务体系,建立定人、定点、定车、定时的网格化收运机制,并协助产废单位做好一般工业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信息申报等工作。(三)分类收集。收运处置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要求,在接收一般工业固废时,若发现与申报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不符,或发现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的行为的,有权拒绝接收,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四)分类运输。收运处置单位要根据本区域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配备收运能力,车辆均需安装GPS系统,并设置“嵊州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专用车”标识。应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运输,严禁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装运输。(五)末端处置。产废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废消纳处置,严禁将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填埋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至省外贮存和处置。利用处置单位要积极改进原有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严格一般工业固废的入厂成分检测,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实现一般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四、合理确定收运处置价格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产废单位严格按照收运价格和处置价格全额缴纳收运处置费用。运输费用由收运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协商确定;处置费用由发改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处置经营服务成本合理确定。五、明确各单位职责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印发宣传资料、指导企业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固废处置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污染控制监管、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建设局负责加强已经取得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特许经营权的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监管。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政策的宣传、收集汇总产生单位申报表并与处置单位联系,同时加强辖区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的巡检。城投集团负责做好不能焚烧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和填埋处置。交通运输局负责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车辆规范运输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服务单位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收运处置单位负责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要制定具体收运处置方案,及时开展清运处置,实现产废单位的一般工业固废动态清零,同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设施安全运行。附件:1.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一般工业固废建议目录(试行);2.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理申报表。

市委市政府美丽嵊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23

北京: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

时间:2024-03-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固废云获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基本要求

(一)无废园区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

4.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二)无废企业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建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申报工作。鼓励针对产生量大、利用难度高的固体废物报送案例,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共性问题。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推荐案例书面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北京市运河东大街留庄路3号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nc@jx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典型案例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1日

 

山东: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

时间:2024-03-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固废云获悉,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动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1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基本要求

(一)无废园区申报单位要求

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

4.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二)无废企业申报单位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建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申报。请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园区、企业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并对本地区案例进行评审和遴选,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和PDF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电子版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推荐的案例原则上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各不超过1个。鼓励针对产生量大、利用难度高的固体废物报送案例,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共性问题。

(二)评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典型案例,并向国家推荐。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郑勇振

电话:0531-51782850;邮箱:sgxtls@shandong.cn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邱娟娟

电话:0531-51798272;邮箱:hbtgftrc@shandong.cn

 

地方为2024年全国人大两会建言献策,新污染物治理

时间:2024-02-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地方为2024年全国人大两会建言献策,新污染物治理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

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

搭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议题,抗生素再受关注

抗生素是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四大类新污染物之一,其在生物医药、农用兽药以及水产、畜禽养殖等行业被广泛运用,随着污水、废水排放等进入地表环境,并进一步在土壤、水体等多介质中迁移转化。

一些委员着眼本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对完善新污染物的治理提出建议。

上海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秘书长陶晔璇表示,生物医药是上海大力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是重点发展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的靶向药物、转基因药物、疫苗等领域,也是产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可能高发地。

陶晔璇表示,上海市的相关标准尚未有针对生物医药类污染物制定具体指标,这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引和依据。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普遍共存,现有处理技术难以做到精准打击,整体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与此相对,居高的治污成本削弱了生物医药企业在治理新污染物方面的积极性。

从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并进的角度,陶晔璇建议,启动“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新污染物环境标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制定上海地方标准。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将企业新污染物管控成本纳入药品报批定价体系,并对坚持绿色生产、有效管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

一些委员则关注抗生素的使用环节与抗生素耐药性风险。

规范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是抗生素管控的关键一环。

青海省政协委员,民盟青海省委副主委,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李向阳认为,应强化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采取有效、合理措施遏制细菌耐药性,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李向阳表示,我国是抗菌药物使用大国,据统计,79.4%的居民有自备抗菌药物习惯,部分居民感冒发烧时会自行服用抗菌药物,且常常在无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随意使用。据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数据,青海省的细菌耐药情况不容乐观。通过走访发现,部分零售药店仍存在抗菌药物违规销售情况。

李向阳建议,要加强零售药店经营抗菌药物的监管,积极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杜绝无处方购买抗菌药物现象。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驻店制度,对不凭医生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进行严厉处罚。利用各种形式和平台,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及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陈斌提出,应加强水体中抗生素污染防治。陈斌建议,应开展水环境抗生素污染现状专项监测和研究,强化抗生素的全过程监管,研发水体抗生素高效降解技术,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水体抗生素污染危害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新污染物管控视角

流域水体中新污染物种类庞杂、环境行为多样、各种类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复合效应,给我国流域水体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

一些委员认为,应该对流域水体中出现的新污染物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与治理。

中国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将目光聚集在新型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上,在全氟化合物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在四川省两会上,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的一份集体提案提出,应加强水生态环境中全氟化合物防控及治理。

这份提案指出,四川省目前流域中全氟化合物整体分布及环境本底情况仍不明确,自然水体中PFASs也发现了广泛的分布现象,其中岷江流域检测出了13种PFASs,亟待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研。

提案建议,摸清流域家底,全面开展基于已有监测体系的地表水—地下水新污染物调查工作,立足《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结合已有监测体系、针对全氟化合物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完善污染防治体系等。

另一边,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教授柴宝峰则聚焦汾河流域,建议以科技支撑汾河流域新污染物防控,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

作为山西城镇、农业养殖业及以煤炭和煤化工为核心的工业园区聚集带,汾河流域形成复杂多样的污染源,排放成分复杂的各类风险有机污染物。

柴宝峰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加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科技攻关,结合试点工程,开展新污染物前沿探索研究,加强其监测检测、毒性评估、清洁生产、替代产品等的研发。

提升筛查、监测、评估能力成建议“高频词”

由于新污染物被纳入管理视野的时间相对较短,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在国家级别较为完备,而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

多位委员聚焦本地实际,提出进一步夯实地方新污染物监测评估力量,补齐监测短板。

陶晔璇表示,新污染物监测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很高,上海目前尚无一家实验室具有检测所有新污染物的全项分析能力。陶晔璇建议,新建上海市环境新污染物筛查监测评估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编制相关监测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指南。以新建实验室为核心,成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监测与分析,并帮助小微企业减小因环保设备缺失、资质不完善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提升治理效率。

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在提案中提出,全氟化合物监测技术、设备要求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形成针对新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规范,同时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及高校的技术力量开展系统培训,有效服务于新污染物详查工作。

柴宝峰则提出,应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新污染物识别、监测与评估能力。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成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保障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4年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24-02-2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4年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立足我国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

——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根据各类废弃物来源、规模、资源价值、利用方式、生态环境影响等特性,分类明确废弃物循环利用主体责任和技术路径,因地制宜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运转效率。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开辟新领域、塑造新动能,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引导全民参与,增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

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二、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

(一)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防范混堆混排,为资源循环利用预留条件。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实施分级分类整改,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与利用单位开展点对点定向合作。

(二)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指导地方加强农膜、农药与化肥包装、农机具、渔网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

(三)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修订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持“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推动有条件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废旧产品逆向物流回收。深入实施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四)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五)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六)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网络旧货交易管理办法,健全旧货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出台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研究解决旧货转售、翻新等服务或相关商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支持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

(七)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有序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等领域应用。

(八)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

(九)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制造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南。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技术模式探索应用。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

四、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

(十)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大力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研究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管理政策。

(十一)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指导地方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废玻璃、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各地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

(十二)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

五、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十三)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发展,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等情况,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

(十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分领域、分区域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鼓励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支持国内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走出去”,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作出积极贡献。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

(十五)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推进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政策机制

(十六)完善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细化贮存或处置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有关标准要求,综合考虑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危害程度、环境保护标准、税收征管工作基础等因素,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加大征管力度,引导工业固体废弃物优先循环利用。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各地要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十八)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动态更新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鼓励各地组织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合作互认。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评估本意见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城市、“无废城市”为主体,探索开展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成效评价,加强支持引导。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二十一)抓好宣传引导。将循环经济知识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十二)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循环经济领域议题设置,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国际合作。与更多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循环经济领域双边合作机制,以政策对话、经贸合作、经验分享、能力建设等形式深化双边合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

无锡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公开日期 2022-12-16 转自:无锡政府网

《无锡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深入推进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全国最干净城市”建设,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集成创新科技治理体系,全力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无锡、实现减废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制定一批地方规范标准、形成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培养一支专业化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培育一批“无废细胞”;无锡市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达到较高水平,环保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固体废物协同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全面形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格局全面形成,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和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城市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变。

二、建设任务

(一)推动工业低废发展,健全全量收运体系,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全覆盖和循环再利用

1.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以江阴市和惠山区为重点加快印染产业布局调整,实现废水和污泥同步减量;以江阴市为重点推进热电整合,依法加快淘汰关停利港电厂、夏港电厂等企业落后机组;以宜兴市为重点推进水泥产能置换整合,将水泥熟料总产能减至600万吨/年;严禁钢铁行业和铸造行业新增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吴区零碳科技产业园、无锡经开区中瑞低碳生态城、宜兴创新零碳谷,加快推进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并举,积极推动光伏发电与常规能源体系相融合,科学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1—2个氢能产业特色园区。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印染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以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创新工业开发区低废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建成77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省级绿色工厂。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美丽乡村建设、休闲文化旅游开发有机融合,实现矿山质量和生态协调发展。

2.构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创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管理模式。高标准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收集分拣中心,到2025年,建成一体化收集分拣中心不少于20个。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3.促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持续推进江阴秦望山和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粉煤灰、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实现综合利用企业提质增效。推进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钢等综合利用,提升低(无)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4.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

推动宜兴市水泥生产企业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鼓励水泥、钢铁企业利用衍生燃料(RDF)等作为替代燃料,实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燃煤电厂生产线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技术改造,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增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到2025年,建设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完成江阴秦望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项目。

(二)完善小微收集体系,提升利用处置水平,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安全处置

1.助推主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江阴市、锡山区、新吴区等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域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资源化利用能力,重点引入工艺成熟、技术先进的废酸、废有机溶剂、含氟废物(BOE废液)、含铜废物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危险废物基础治理能力。鼓励产废量较大且具备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高值化利用。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鼓励企业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

2.健全小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

积极拓宽危险废物小微收运体系覆盖面,将汽修企业、科研院所、检测实验机构等小型产废单位纳入收运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全区域覆盖、全种类收集、全流程监控。推动江阴市、宜兴市加快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建设,实现全市收运体系全覆盖;将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收运体系,实现收运对象全覆盖。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小微产废单位和集中收运单位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3.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对原有生产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慧化生产管理水平。推动新吴区率先试点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质增效引导机制,加快推进再生利用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水平整体提升。优化危险废物处理方式,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加快建设废活性炭、废有机树脂等资源化示范工程,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

4.筑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底线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新增1.2万吨/年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需求。探索铝灰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推动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资源化产品环境风险评价,防范危险废物资源化产品使用中的环境风险。

(三)突出全民共建共享,提升分类利用水平,推动生活源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

1.推动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推进快递绿色转型升级;创新绿色餐饮经营模式,试点“零废”办公工作模式。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全部商场、超市均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60%。大力推动“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创建,制定各类“无废细胞”创建工作评价指标和考评办法,引导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不少于300个。结合“无废细胞”创建,深化“碳普惠制”建设,开发全社会参与的减废场景,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

2.完善生活源固废分类收运体系

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到2025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强居民小区厨余垃圾精准分类指导,实施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覆盖率,提高易腐垃圾分出率。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相匹配的收运网络,合理布局并加快厨余垃圾转运站更新升级,到2025年,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能力800吨/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两网融合”,各市(县)、区至少配建1处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3.加强生活源固废利用处置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提标升级改造,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置。推进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等地的集中式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新增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约1400吨/日。加快推进江阴市飞灰填埋场四期项目、惠联飞灰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增飞灰填埋处置能力55万方。探索飞灰资源化利用新途径,减少飞灰填埋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利用燃煤电厂、水泥窑等设施加强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建立资源回收利用、建材利用等多种路径互补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提高市政污泥处理利用水平。

(四)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1.深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广绿色设计施工技术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减少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持续推进各类装配式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稳步提高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开展居民小区装修垃圾分类投放试点,指导居民分类分区投放装修垃圾。

2.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

鼓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泥浆原位脱水减量处理,开展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试点,填补市内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白。新建、改建工程渣土水路换装点,开展渣土水运跨区域利用处理。加强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到2023年,新增50万吨/年的征收产生的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无机水稳料、海绵城市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健全协同收运体系,探索高值利用途径,推动有机废弃物全收集和循环化

1.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广“稻+N”综合种养、畜禽粪污“农田—养殖—农田”闭环生态等模式,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农药化肥“双减”行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严格执行地膜国家强制标准,加快推进地膜减量替代技术试验示范,减少废旧地膜产生。

2.构建有机废弃物协同收运体系

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在有条件地区试点建立多元化的收储运体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秸秆收集设备投入,提升秸秆机械化收集水平。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标准化建设“基地捡拾+定点回收+专业处置”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依托供销社农药零差率集中统一配供网络回收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合理规划园林绿化废弃物中转和集中收集处理点,加快推动各市(县)、区形成“收、运、处、用”一体化的内循环体系。结合区域实际,整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及其他有机废弃物等收运体系,实现多种类固体废物协同收运。

3.探索有机废弃物高值利用模式

加强农作物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推进宜兴市“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2022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3.8万吨/年。以制备有机肥、基质营养土、食用菌栽培基质、生物质成型燃料和裸土覆盖物等为方向,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分类综合利用。拓展藻泥资源化利用途径,支持企业开展利用藻泥生产有机肥、氨基酸、蛋白饲料等研究,推动藻泥高值资源化利用。聚焦餐厨垃圾、污泥、秸秆、藻泥、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多源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有机废弃物协同耦合高值化利用。

(六)市场技术双轮驱动,制度监管双管齐下,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1.构建制度体系

制定《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管理、建筑垃圾申报管理、固体废物协同收运规范化管理等相关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无废城市”建设碳核算体系,强化减废降碳基础研究支撑。

2.激发市场活力

做大做强市场主体,聚焦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产业链短板和关键环节,开展定向招商、专题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掌握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的重点央企、行业龙头、上市企业;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行动,培育打造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掌握标准制定权、行业话语权、市场主导权的领军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设江阴和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新吴固体废物循环产业园等特色产业集聚区,成立无锡市“无废城市”产业联盟,促进企业和园区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建立“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的激励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全面推进宜兴环科园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核心区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完善技术体系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废有机溶剂、蓝藻藻泥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制定,研究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及相关管理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依托环保装备产业创新中心等功能平台、宜兴环保产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聚焦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领域,实施“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依托“揭榜挂帅”等工作机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增强核心技术供给能力。强化专业人才支撑,用好“太湖人才计划”政策,引进“无废城市”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4.健全监管体系

依托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整合其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运用“5G+大数据+AI”等新技术,搭建“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固体废物治理综合监控调度、“无废城市”综合展示、部门间信息融合等功能。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衔接试点工作,加强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和处置利用单位的排污许可管理。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为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压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调联动,有力打击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有奖举报机制,推动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与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的牵头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会商,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市(县)、区参照市级模式,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考核体系和评价制度,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各市(县)、区、各部门按照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重点任务、项目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严格督导。

(三)加大要素投入

各市(县)、区要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建设工程项目筹资体系。超前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用地。组建“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技术研讨,充分发挥专家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营造“无废文化”的浓厚氛围。依法加大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与满意度。

西安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时间:2023-11-22 15:24: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西安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建设“无废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确定陕西省西安市为“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之一。作为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西安市积极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组织保障有力 规划措施周全

西安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挂帅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坚持高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印发了《西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确定了“路线图”,定好了“时间表”,制定了“任务书”,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打造西安“无废”新模式。

《方案》设定了54项建设指标体系,涵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群众获得感、保障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以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六大重点任务,以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力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随着《方案》实施,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形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社会化综合管理的新模式。

创新发展理念 提升处理水平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西安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吸附分离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耕合成树脂技术20余年。该公司于2022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023年获得国家绿色工厂认证,是陕西省93家国家级绿色工厂之一。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我们对废气和废水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全部排放指标都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企业主要固废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通过改进污泥处置工艺,固废可以减量50%。”西安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晓军介绍,为提高废物回收利用率,将废吨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洗,晾干后重复利用,年可节约成本1.8万元。通过改进污泥处置工艺,减少污泥排放量15吨,2022年,该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100%。

西安市推进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审核,2022年有20家工业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9.3%。同时,对历年来公布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进行核查,对已完成清洁生产方案编制的企业实施评估,鼓励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产品,采取生产全过程预防污染策略。

与此同时,持续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依托“三基地一中心”的资源循环利用布局,西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明显提升,电商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95%,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8%;基地报废汽车拆解能力提升至3.5万辆/年;基地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0万吨/年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70%。大力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目前,西安市污泥处置能力达到每日2800吨以上,全面实现日产日清。

在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方面,印发了《西安市2022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西安市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西安市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技术方案》等总体及专项方案,指导各区县开展源头管控,开展“两减四提升一巩固一行动”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巩固和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同时,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通过政策扶持推动、项目带动、园区示范引领、品牌宣传推介等系列举措,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周一村猕猴桃基地荣获第二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此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范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强化垃圾转运设施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自然村占比达到93.6%。

推进绿色生产 提升资源利用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除了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绿色生产,努力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外,大力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也是重要工作之一。

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占地面积137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年处理量约82万吨,年发电量约为3.5亿千瓦时。作为“无废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举措,该项目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高效焚烧,将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绿色电能,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变废为宝”,为城市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中节能西安鄠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投产以来机组运行稳定,累计接收处理垃圾约280万吨,折算节约标煤约3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84万吨,经过无害化焚烧处理后垃圾减容80%。”中节能(西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景全介绍。

据了解,中节能(西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项目于2023年2月获评国家“AAA级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厂”,标志着该公司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全市已建成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总设计日均处理能力1.2万吨。目前,西安市日均产生约10000吨生活垃圾,已具备生活垃圾全焚烧处理能力。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发布《快递绿色包装技术规范》等4项西安市地方标准。全市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到98.7%,规范包装操作比例达到96.3%,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9.2万个,回收复用瓦楞纸箱数量1479.67万个。

大力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制定了《西安市2022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建筑发展提升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更新了《西安市建设项目装配式建造技术方案评审工作指南》,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和工作协调、督办机制,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2022年,全市城镇民用绿色建筑竣工项目248个,面积2032.90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1.52%;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390个,面积2324.82万平方米,占新开工面积的39.77%。

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大力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2022年,新建完成两座年处置能力150万吨以上的资源化利用企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资源化利用企业36家,年处理建筑垃圾能力约3298万吨。不断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通过“西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对全市的建筑垃圾排放项目、清运车辆、消纳场所实施动态管理。规范全流程管理,着力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各环节管理,确保建筑垃圾流量、流向可控、可查,行业管理规范、有序。

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一方面,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管理计划备案制度,组织完成4000余家企业的危废年报、5000余家企业的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年报网上填报工作,确保实现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吨以上企业全覆盖。另一方面,开展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规范化和信息化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扎实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

多面推进工作 贡献“西安模式”

“无废城市”并不是指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无废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载体,也是社会生产生活中“无废”理念的基本组成单元,大力培育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社会生活单元。为打造西安“无废”新模式,《西安市“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已印发,引导各开发区的工业园区、大型企业集团建设“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发挥西安科教基地资源,创建“无废高校”;围绕西安旅游产业发展布局,结合“无废酒店”“无废餐厅”建设,促进游客绿色出行;实施“无废物流”工程,推进西安—咸阳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积极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十四五”期间,全力打造一批各领域“无废细胞”,助推西安“无废城市”建设。

固体废物治理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西安市正通过稳步推进68项重点任务和33项重点工程项目,有力推动54项建设指标逐步实现,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全力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3-12-15

全力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无废城市”建设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一头连着产业发展,一头连着新发展格局构建,一头连着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头连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在推进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事业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无废细胞”建设和固废资源化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近期出版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第5期,刊登了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国正同志的文章《全力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文中提到,2023年7月17日-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努力让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安全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

全力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插图固废云785422001664334529.jpg

一、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政府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引领世界发展的绿色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新形态。

(一)“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十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巨大成就,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多项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了根本保障。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篇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开展了“11+5”“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的部署,2021年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目前,全国共有206个城市和8个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除纳入国家级的113个城市和8个地区外,还有93个城市自主开展建设工作,浙江、山东、吉林等10余个省(市)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和挑战,基础较为薄弱、短板弱项仍然突出。从产生强度看,年产生量约100亿吨,历年堆存量高达600~700亿吨。从利用水平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创新及转化不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从风险防控角度看,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违法转移倾倒案件仍然时有发生,相当一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时间久、设计标准低、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从思想认识上看,固体废物治理起步相对较晚、基础弱、任务重、难度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工作滞后,同时部分基层环境部门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与绿色低碳发展之间辩证统一关系认识不高,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能力还不强。从监管能力看,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部分领域职责边界不清、信息共享不足、协同发力不够,固体废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十三五”期间的试点实践表明,“无废城市”建设为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上述突出问题、整体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也发挥了很好的协同作用。

(三)“无废城市”建设,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领域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集中体现。“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转变的关键时期。“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从城市层面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固体废物,有利于改变“大量消耗、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粗放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而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五年时间里,我们不断深化认识:“无废城市”建设既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更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它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一头连着产业发展、一头连着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一头连着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头连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一)“无废城市”建设,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

固体废物不仅是污染物,还是污染源。未经处理的固体废物因雨淋、蒸发、风蚀、自燃、化学变化等作用而污染大气、水体、土壤。且在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同样存在着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的风险。因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需要管好的最终环节。“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式来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我国固体废物历史堆积数量巨大,每年还在不断叠加。为助力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减存量控增量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无废城市”建设是降碳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对降碳有明显作用。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对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固体废物管理碳减排潜力相关数据分析显示,通过提升城市、工业、农业和建筑等4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水平,可以实现相应国家碳排放减量的13.7%~45.2%(平均减量27.6%)。中国工程院研究显示,2020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后,固体废物处置直接碳排放量为1.4亿吨,相比较2019年下降17.6%,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碳减排量为31.5亿吨,相比2019年提高21.2%,占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2.5%。

(二)“无废城市”建设,一头连着产业发展,一头连着新发展格局构建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使固体废物变成资源,进而促进产业发展。固体废物资源化既能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又能产生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减污降碳和绿色发展的多赢。中国工程院研究显示,到2030年,我国主要“城市矿山”回收价值可达2.14万亿元,农村废物资源化利用可产生效益3.97万亿元,重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经济效益达1.35万亿元,同时可以增加4000~5000万个就业岗位。西南地区某大型铝业集团,通过提取铝灰中的有价金属,将铝灰变废为宝,年处理铝灰3万吨,可回收氧化铝2万吨,创造价值2000多万元,同时,将铝灰处理过程中释放的大量氢气和氨气收集后综合利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吨。

“无废城市”建设连着新发展格局构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内大循环”是指经济的循环流转和产业的关联畅通,这都与资源循环利用密切相关。充分发挥固体废物的资源属性,将其作用到产业链、进入到经济循环圈中,就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做贡献。在资源替代方面,发展制造业,金属资源是关键,再生金属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22%以上的黄金、50%以上的铂等稀有金属,以及航天、电子、新能源等战略新兴领域发展所需要的稀散元素产品,几乎全部来自于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又如,城乡建设需要大量的非金属原料,按照我国现有的技术能力,每年约有60%~70%的建材原料可以由工业固体废物替代。再如,2020年我国废钢利用量达到2.6亿吨,钢铁生产中替代了62%品位的铁精矿4.1亿吨。在能源替代方面,我国已经实现了利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固体废物规模化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快速发展,目前焚烧能力全球最大、设施数量全球最多。以上数据表明,我国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已深度嵌入到发展过程中,正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做贡献。

(三)“无废城市”建设,一头连着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头连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紧密相关。经过“十三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实践,“无废城市”建设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证明了“无废城市”建设联系着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浙江省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推动构建纵向一体化、横向全覆盖的“无废城市”整体智治立体网络,提升了固体废物治理乃至城市管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圳市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出台了6部地方法规、85份政策文件,新增了51项标准规范,创新了25项科技攻坚技术,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网络化执法监管体系,开发了大固废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制度、市场、技术和监管四大保障体系四轮驱动,城市治理能力、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无废城市”建设倒逼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多地“无废城市”建设实践表明,通过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无废”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可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践行垃圾分类,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改进工艺流程、发展清洁生产,还有垃圾分类等。上海市作为超大城市,居民垃圾分类达标率在90%以上。郑州市作为特大城市基本能够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每个城区都建立了垃圾分拣中心,将回收垃圾重新分拣和循环利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悄然变化。

三、全力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将全力做好“无废城市”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不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有力有效支撑好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伟大思想指引伟大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于历史、立足当下、面向全球、着眼未来,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这一思想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对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总体思路和重大原则作出系统阐述和科学谋划,凝结着对发展人类文明、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睿智思考和深刻洞见,具有极为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我们在推进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事业过程中,必须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无废细胞”建设和固废资源化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自觉做“无废城市”的理念的传播者和成效宣传者

“无废城市”是个新概念,“新”在它顺应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要自觉地把“无废城市”新趋势变成在中国大地上的生动实践。“无废城市”建设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先进理念和做法,同时也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新时代要求和发展特点,既有先进理念,又凝聚了传统智慧的结晶,更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成效显著,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更多人认识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目前全国有206个地级市正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约占全国地级市总数的70%,而欧洲响应“零废弃计划”的城市不仅数量有限,而且体量也很小。因此,“无废城市”建设相当于是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引爆了一颗“绿色原子弹”,堪称震惊世界的壮举,是引领全球生态文明的标志性举措。我们每个人都要自觉做“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的传播者和成效宣传者,要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讲好“无废城市”的中国故事。

(三)自觉做“无废城市”建设的实践推动者和技术支撑者

作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要自觉做好“无废城市”建设的技术帮扶、成效评估、经验总结、模式推广、难题破解和前瞻性研究。固废资源化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做好这篇大文章,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技术支撑:一要抓好国内外现有固废资源化技术的挖掘、整理、发现和评估,建立固废资源化技术的数据库;二要抓好成熟固废资源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固废资源化技术的推广转化平台;三要抓好亟需固废资源化技术的研发和孵化,建立新型高质化固废资源化技术的孵化示范基地;四要推动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企业现状调研,破解固废资源化的堵点、痛点和难点,畅通固废资源化的路径,探索建立固废资源化的绿色通道;五要抓好固废产业、产废企业、处置企业及技术等相关信息的完善公开,探索建立固废资源化的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