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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 支持探索“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

时间:2024-07-12 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 支持探索“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

近日,河北省商务厅、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河北省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以便利居民以旧换新,加快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六条措施》结合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际,从制约回收体系建设和回收主体健康发展的堵点入手,提出6个方面的措施,包括便利再生资源回收车辆上路、便利回收企业人员开展上门回收业务、原有设施网点回收功能赋能、保障社区回收网点基础用地、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六条措施》细化了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关政策要求,通过支持回收网络末端规范建设,逐步倒逼回收企业规范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在原有设施网点回收功能赋能方面,河北省支持回收企业通过搭载社区原有服务网点开展综合品类废旧物资回收。鼓励回收企业开放社区回收网点,增加社区咨询、维修、缴费等便民服务,拓展“一点多能”。支持回收企业探索开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超市”“互联网+二手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

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方面,河北省将开展商务、公安、环保、市监等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以市级月抽查、省级季抽查、重点核查和年度普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无照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行为查处力度,打破“劣企驱逐良企”困局,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源头减量 过程利用 末端处置 湖北孝感奋力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特色样版

时间:2024-07-16 来源:湖北日报

源头减量 过程利用 末端处置 湖北孝感奋力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特色样版

近日,记者从孝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今年中心城区要率先达到“无废城市”建设目标,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部达标。

“无废城市”并不是不产生固体废物,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够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旨在实现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作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孝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孝感中心城区率先达到“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部达到“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结合孝感市情,孝感市还将重点推动一系列特色工作:

——推动静脉产业园多种固废协同处理的“无废”模式。孝感市静脉产业园以环境治理设施为基础,融合建筑、生态、景观、科普、社会沟通等要素,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配套处理建筑垃圾、市政污泥、餐厨垃圾、危险废物、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等固废,形成由源头到终端的生活源固体废物全过程处理产业链。静脉产业园多种固废协同处理的“无废模式”,不仅解决了土地资源紧张的难点问题,还有效破解邻避效应,易于形成多种固废协同处置的“无废孝感”模式,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创新服装行业全产业链“无废”模式。依托汉川服装纺织加工优势,加快构建服装纺织行业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鼓励生产企业依据纺织品材质分类指南,提高废旧纺织品分拣效率和准确性。引导支持纺织企业特别是品牌企业使用再生纤维及制品,提高再生纤维的替代使用比例。构建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产业链,充分发挥服装纺织行业优势,培育建设一批行业绿色技术创新平台。探索建立符合孝感市情的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再生的地方标准,形成“废旧纺织品、回收、分拣、分类、开松、纺纱、再加工制品”的循环产业链,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因地制宜全面推动“无废细胞”建设。根据孝感市各县市区规划布局及特点,因地制宜推动“无废细胞”建设,提升“细胞”引领能力。在开展“无废”景区、公园、商超、学校、机关、酒店常规“无废细胞”建设的基础上,在云梦县和安陆市等养殖大县开展“无废农场”建设。结合各县市区产业特色,按照“一县一业”,打造“无废城市”建设行业标杆,推动汉川市纺织服装行业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应城市和云梦县在盐化工行业开展“无废企业”“无废盐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大悟县结合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展“无废文旅”建设,孝昌县结合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开展“无废农旅”,依托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小流域为单元整体推动“无废流域”建设。

为确保目标实现,该市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对市级单位、县(市、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

桂林:“环保管家”入园 助力绿色发展

时间:2024-07-11 来源:桂林日报

桂林:“环保管家”入园 助力绿色发展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国家级绿色园区经开区(以下简称桂林经开区)引入环境综合托管服务(即“环保管家”),通过因地制宜配套基础设施、加强不同行业污水的分级分类处理、建设数字化环境监测网络、构建“人防+技防”的环境监管机制等措施,精准发力,有力推动了园区绿色发展。

自2020年以来,桂林市“环保管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园区及企业实际,引入先进的信息化、智慧化技术,迅速搭建并运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借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管理的经验,建立了18家园区废水重点企业、3个泵站、6个污水主管网节点、1个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数据库,绘制出园区环保“一张网”。“环保管家”创新性地采用网格化在线监测与实时视频监控体系对废水进行秒级监控的监管模式。通过建立“平台预警+现场核查+快速处置”的管理机制,创立“在线实时监管,平台统筹调度,巡查人员精准管控”的信息化、智慧化环保管理新模式,对园区和企业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管家服务,有效提升了园区和企业的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坚持常态化开展企业信息收集、污染源现场核查等工作的同时,桂林经开区“环保管家”针对园区58家排污单位逐一建立“一企一档”,制定重点企业“问题清单”,并逐个制定解决方案。同时,“环保管家”将园区内的企业按污染值分成A、B、C三类。对A类企业每天必须前往实地巡查一次;对B类企业每周实地巡查一次;对C类企业每个月实地巡查一次。以此摸清企业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了解,自项目实施以来,“环保管家”累计开展企业巡查近1500次,主动服务企业500余次,督促企业持续改进,有效提升了企业污染治理能力。

桂林经开区“环保管家”还与智慧平台人机联通,接收“生态环境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在线监测因子出现异常数据时自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时前往现场进行水质采样、排查溯源,指导企业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工艺,确保水质稳定排放。项目启动至今,桂林经开区“环保管家”服务团队共为多家企业免费解答环保技术咨询近300件,为园区企业节约咨询服务费用约60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环保资金投入。

不仅如此,在对排污企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环保管家”积极指导企业合理建设预处理设施,引导企业实施产业绿色改造、污染深度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废水排放减少,进一步研究探讨企业排水精细化管理模式,减缓污水处理厂压力,助力实现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自实施“环保管家”项目以来,园区生态环境得到大幅改善,水环境承载能力也得到大幅提升。对比2021年的情况,2023年洛清江下良村监控断面(经开区下游)氨氮超标天数减少69天,总磷超标天数减少19天,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天数增加53天,洛清江龙溪断面水质呈现逐年好转趋势。

目前,桂林经开区“环保管家”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获评工信部物联网典型案例,“构建智慧管网”被评定为生态环境部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下一步,桂林经开区“环保管家”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设备运维,优化技术服务,强化环境管控,助力园区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无锡市“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购公告JSZC-320200-JZCG-G2024-0022

发布时间:2024-05-22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无锡市“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购公告 JSZC-320200-JZCG-G2024-0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代码:2402-320200-89-04-658294

  建设内容:1.“无废城市”驾驶舱:建设总览一张图、五张清单一张图、固废监管一张图、无废细胞一张图、无废指数一张图等主题,实现对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全景管理;2.建设跟踪:梳理“无废城市”建设核心业务,构建线上调度机制,同时通过建设总览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并定期发布工作通报;3.社会共建:打造无废细胞、无废学院等功能模块,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渠道,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满意度;4.一网统管:统筹集成相关业务管理应用,通过五大类固废闭环管理、天空地一体化管理、风险管理及固废E本账,提高风险发现能力,实现各类固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5.决策支持:通过无废指数、评估考核、固废专项分析等功能构建无锡市“无废城市”决策支持体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

  投资总额:517.6万元

  项目单位: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批复单位: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批复文件:锡行审投许〔2024〕53号

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022 

项目名称:无锡市“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471.9737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71.9737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335室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咨询联系人:孙茂;电话:0510-81827113

采购人质疑受理联系人:孙茂;电话:0510-81827113

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李洋;电话:0510-81827759

2024“全国低碳日” 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

时间:2024-05-17 来源:人民网

2024“全国低碳日” 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

5月15日,我国迎来了以“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为主题的第十二个“全国低碳日”。此前,5月13日,以“绿色转型,节能攻坚”为主题的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也正式开启。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近年来,“绿色低碳”“节能降碳”已经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热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节能降碳,传统产业加速低碳转型,绿色环保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3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今年一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0.1%。

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在建材行业,在贵州,遵义赛德水泥有限公司建设了一条日产4500吨熟料的高效、绿色、环保新型智能化水泥生产线及9兆瓦余热发电系统,水泥年产能达220万吨,并配套建设500万吨精品砂石骨料及200万立方米优质商砼生产线,提供“一站式”基础建材供应解决方案,还对收尘器收集的粉尘、水处理的污泥进行回收,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目前,该公司吨熟料标准煤耗低于90千克,整体能耗节约30%以上,熟料成本同比下降18%,水泥成本同比下降11%,标准煤耗同比下降7%。在四川,耀华(宜宾)玻璃有限公司通过优化余热发电工艺,日均发电量提升至9.7万千瓦时;利用峰段时间设备检修,谷段满负荷排产,错峰生产,一季度电费节约近60万元;改进技术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加强窑炉保温,综合能耗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除了建材行业外,钢铁行业实施“极致能效”工程,有色行业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石化化工行业加快发展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以来,通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广泛应用节能技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加强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等方式,我国重点工业行业走上了绿色发展之路,能效大幅提升。

5月1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明确,到2024年底,各地区建立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摸清重点用能单位及其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多地已明确具体的任务目标。江苏要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湖北将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等10大绿色转型工程,打造城市矿产等10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经济发展“含绿量”“含金量”同步提升。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节能降碳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要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建筑、钢铁、炼油、合成氨、电解铝、水泥、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深入开展能效诊断,以提高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为牵引,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浙江高标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浙江高标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时间:2024-04-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率先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首个开展“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所有设区市入列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百城建设名单……近年来,浙江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

机制引领,“无废”建设亮点纷呈

近年来,浙江建立贯通上下的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推动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绿色发展。

在强化推进机制方面,浙江构建省市县三级“会商、调度、督导、帮扶、宣贯和评估”体系,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每季度发布“无废指数”,综合评价设区市“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和成效,将其纳入设区市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有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精准发力,实现补短板、提质效。

在健全政策标准方面,浙江相继印发《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等配套文件,从多个层面强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支撑。各地结合实际,发布危废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方案,宁波、嘉兴、绍兴出台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实施细则,指导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

浙江从加大要素保障与深化执法联动两方面发力。以加大要素保障为例,在全省层面,省财政安排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97亿元,统筹用于支持“无废城市”建设、污染物减排等工作,专门设立“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及示范”等科研攻关。

在机制引领下,各地“无废城市”建设亮点纷呈:杭州、宁波、金华涌现出“鲸鱼”等多种生活垃圾及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金华永康“秸秆换肥”打通“政农企”三方利益链;台州天台构建VOCs治理“绿岛”模式……

源头把控,让“错位资源”有价值

走进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辆辆垃圾运输车正有序驶入卸料大厅。这些垃圾将在产业园内完成发酵、焚烧、再生的循环过程。垃圾焚烧后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供热,剩下的炉渣作为建筑原料。通过净化系统,高温烟气实现达标排放。

“源头‘减肥瘦身’,是解决固体废物问题的根本出路,而工厂企业是产废‘主力军’。”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负责人表示,浙江协同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及无废工厂、无废园区创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数据显示,2023年,浙江新增国家绿色工厂97家、绿色工业园区6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1家。

不止工厂企业“瘦身变绿”,浙江还多举措推进源头减量,如持续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强化垃圾源头治理,启动首个外卖塑料“零废弃”试点推动循环利用等。一系列探索结硕果:化肥农药用量实现“9连降”,建立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试验示范点29个,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553个、片区196个。

在收运方面,浙江聚焦小微产废单位,建成危险废物小微收运平台116个,覆盖小微产废单位约7.8万家,实现县级全覆盖,年转运危险废物超11.5万吨。

为了实现利用最大化,浙江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规范化管理,全省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65家,共有回收网点81个;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19741个,全部建立农药、农膜“旧瓶换钱”“旧膜换新”回收模式,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和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

数字赋能,智慧监管提升实效

近年来,浙江围绕多跨协同、数字赋能,持续迭代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控、风险精准定位等功能模块,完成省市县三级“无废城市”整体智治数字化应用建设。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智能审批是智慧场景之一。浙江聚焦破解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智能审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如今,企业通过登录浙江省固废信息化系统跨省转移模块,即可查看跨省转移所需的材料清单,按照规范填报相应材料后,系统根据跨省转移16个维度智能研判规则,给予建议辅助决策。同时通过“电子签章”、智能推送商请函、自动生成批复意见等功能,实现跨省转移业务全过程网办,企业不出门就能完成审批手续,办理时效从最快十个工作日转变为随报(接)随办。

让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各地也不断提升数字赋能实效。杭州开发“无废亚运”场景,实现“无废赛事”固废管理、风险排查等一屏统揽;宁波市镇海区完成全省首个区县级“无废指数”及减污降碳绩效测评体系场景模型搭建和软件开发工作,实现数字化展示及工作任务下发填报功能;湖州市“铅蛋”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应用新增风险预警与预警处置模块,强化三色管理方式及数据统计功能,累计预警1.17万余次。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

固废云获悉,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模式,形成一批政策法规标准,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畅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模式,形成一批政策法规标准,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二、完善回收网络规划布局

(一)合理规划回收网络。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各地区有关规划。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结合当地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和公共机构分布,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设置废旧家电家具暂时存放点。定期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家具销售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并为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装修、搬家。(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畅通公共机构回收渠道。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统一回收平台中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使用;无修复或再利用价值的,予以统一环保化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社会其他经营主体推广“公物仓”模式。(商务部、国管局、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

(四)延伸生产企业责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资源环境责任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并优先支持落实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绿色设计和技术研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便于回收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易于回收利用的环保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加快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培育,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引导。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探索创新回收模式

(七)发展“互联网+”回收。支持回收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改进废旧家电在线估值服务。(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鼓励回收企业“延伸触角”。支持信誉好、服务优、规模大的回收企业与区县等签署合作协议,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逐步实现正规企业直接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回收模式,指导回收企业的流动回收车辆采用“定点、定时”方式进入街道、社区回收废旧家电家具,统一服务规范,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即收即走。(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规范化处理和二手流通

(十)促进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加强进出货环节信息登记与台账管理,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废旧家电,提高废旧家电中钢铁、塑料、玻璃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及时无害化处理废旧家具,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商务部、生态环境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旧家电家具二手流通。规范二手家电家具流通秩序,发挥二手流通企业收购、鉴定、评估等专业优势,扩大二手家电家具交易、租赁规模。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方式,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旧家电及有二手流通价值家具的交易规则,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跟踪流向,促进二手交易规范畅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法规标准。加快推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提升回收网点建设等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引导回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必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废旧家电家具等大件垃圾市场化清运机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区加强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落实好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商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金融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日常管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督促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信用评价和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开展宣传推广。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期间,加强绿色安全理念宣传与节能减排知识普及。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推广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典型经验,倡导规范投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商务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作要求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性,健全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告。

(十七)开展典型建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并发布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工作指南,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推进完善回收网络、培育回收主体、创新回收模式、规范二手流通等,推荐具备良好基础并达到相关条件的地级城市和企业,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为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推广复制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做好其他品类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3月第三周:最新固废弃项目招投标汇总

时间:2024-03-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固废云获悉,中项网发布3月第三周最新固体废弃物项目汇总,涉及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等,详情如下:

01、河北公司津西新材料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22000万元

进展阶段:土建施工

项目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

项目详情:

租赁津西钢铁公司东部停车场区域,津西新材料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1条年处理能力25万吨的转底炉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1、主要包括造球设备、烘干设施、转底炉本体、余热锅炉等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实施后,以钢铁企业产生的固废为原材料,年处理固体废弃物约25万吨,年产金属化球团12.3万t、金属化粉压球5.3万t、粗锌粉0.5万t。

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设计已完成。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在施工。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部分设备已采购。

咨询人:杨工

电话:13808456610

02、浙江公司建筑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46760万元

进展阶段:施工图设计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

项目详情:

项目建设拟用地面积约93.5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原料堆放区,分拣和破碎生产区,资源化再生区,办公区等。配合20万t/年拆除垃圾,年生产60万m3/年+20万m3/年左水稳站等。

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施工单位尚未确定。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设备尚未采购,设备采购时间及采购主体尚未确定。

咨询人:陆工

电话:15313192202

03、湖南公司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29456.13万元

进展阶段:初步设计

项目所在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项目详情:

总用地面积99281.00㎡(148.92亩),总建筑面积39600.6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堆放及预处理车间、再生骨料生产车间、再生商品混凝土生产车间、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车间、再生预制构件生产车间、再生水稳车间、再生砖车间、生活区办公楼等主体工程建设、基地进场配套道路,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建设,购置相应生产加工设备等。

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设计尚未开始,设计单位已确定。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施工单位尚未确定。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设备尚未采购,设备采购时间及采购主体尚未确定。

咨询人:曹工

电话:19118918214

04、江西公司废钢与汽车拆解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5000万元

进展阶段:土建施工

项目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

项目详情:

该项目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包括新建废钢加工中心、汽车报废拆解中心、建设200万吨废旧钢铁加工制造、汽车报废拆解2万辆项目。

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设计已完成。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在施工。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部分设备已采购。

咨询人:刘工

电话:17375813753

05、安徽公司资源化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5228.35万元

进展阶段:施工图设计

项目所在地:安徽省淮北市

项目详情:

占地面积约34.56亩。拟建设一座建筑及装修垃圾处理中心、一座骨料暂存间、一座大件及园林垃圾处理中心、一座渗滤液处理站、一座综合楼: 1、 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处理规模 5 万吨/年及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2 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理规模 2000 吨/年及园林垃圾处理规模 500 吨/年、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 100 吨/天)。

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施工单位尚未确定。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设备尚未采购,设备采购时间及采购主体尚未确定。

咨询人:周工

电话:17373196757

06、甘肃公司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34419.73万元

进展阶段:设计招标

项目所在地:甘肃省酒泉市

项目详情:

项目占地面积402535平方米,拟建设计库容690.3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一座,同时建设渗滤液处理、膜上水导排、降尘等配套设施。

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正在进行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尚未开始。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施工单位尚未确定。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设备尚未采购,设备采购时间及采购主体尚未确定。

咨询人:何工

电话:18310850345

 

 

 

贵州:全力谱写贵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时间:2024-03-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贵州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四个重大转变”、正确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紧扣“六项重大任务”,坚持守底线、促发展、防风险、出新绩,用高水平绿色生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贵州贡献。

全力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印发实施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快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转型、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创新绿色制度、弘扬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出新绩,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全力推进高标准治污。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在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5场标志性战役和白酒产业污染、磷污染、锰污染治理等7个重点专项攻坚行动基础上,立足新形势新问题,实施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四大攻坚突破”,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全力推进高效能监管。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风险隐患从严排查整治、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环境影响“预评估”,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出台工业、能源等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稳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探索开展“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污染生态补偿”试点。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产业,加快推动数字经济转型发展、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治理,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保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方式和途径,推进生态要素转为生产要素、生态优势变为发展优势。

全力推进高水平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积极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发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好声音”,更好以文化力量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高成效改革。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改革,深化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建好用好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支撑体系信息化平台,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持续推动《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落实,加快推进制定《贵州省酱香型白酒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7项地方标准,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 杨三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4-02-27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任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提升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统筹管理和系统推进

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需贯穿废弃物产生、回收、运输、加工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多个环节,涉及生产、消费、流通、贸易等各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管理是关键。与此同时,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路径,需要与“双碳”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推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如强化区域协同方面,鼓励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强化部门协同方面,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协同和法律法规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针对废弃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法律规制亟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打通资源、能源、废弃物、碳排放协同管理的壁垒,以提升政策的整体效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并针对不同领域关键问题,提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配套法规标准建设。为提高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规范化水平,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意见》新增了一些具体规范措施。例如,随着我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覆盖品类、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其定价、交易、售后等全流程标准和交易规则还存在不足。为提升二手商品交易的规范性,《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出台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

二是加强国内外法规标准政策的协调对接。近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指令、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降碳减污的相关制度政策间的协同发力提出了新要求。为促进国内外制度政策的协调对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研究。

三是落实有关法律制度,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我国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并提出固体废物产生者是治理首要责任人。为此,《意见》强调分类施策,明确了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要求压实工业废弃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深化落实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等。这些举措有助于激励企业从生产侧考虑产品可持续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更符合绿色循环低碳协同发展的要求。

三、立足实际需求,着力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激励保障政策

《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着力解决制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加强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支持,以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一是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目前,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滞后、用地需求难以保障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先进的智能回收、分仓存储、垃圾压缩等回收设施建设进程缓慢,在城镇和乡村等地区的推广和应用不足,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物流成本进行二次分拣,直接影响了废弃物循环利用效率。为此,《意见》提出各地要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二是加强财税支持。现阶段,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回报仍相对较低,资金投入相对于产业发展需求仍显不足,且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和个体积极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意见》提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完善价格和金融政策。当前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缺乏多元化的投融资手段,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市场化激励机制不足。为建立可持续的多元化长效激励机制,《意见》明确提出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完善对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加大征管力度等要求,这些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切实反映资源稀缺性及价值、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众和企业主动参与废弃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与此同时,《意见》要求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本,提升绿色投融资在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投入规模。

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管理,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积极作用。(作者:王毅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孟小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